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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文化 - 破除年節習俗迷思

電台專訪/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 莊喬汝律師
整理撰文/婦女新知基金會實習生 法律二 黃玥凱

日前(2020/01/22),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莊喬汝律師受台北廣播電台「幸福生活館」節目邀請,與大家分享關於過年習俗的刻板印象與反思,簡略討論究竟為何過年一定要到夫家過,除夕團圓飯可不可以回娘家吃,初一回娘家會怎麼樣?下文節錄自對談內容並加以改寫而成,原音可以到http://bit.ly/36DXoyb查詢(大約從24分開始)

#女性的年前焦慮

「年前焦慮」是許多女性在過年前會出現的狀況,尤其是已婚婦女,其主因不外乎「大掃除」與「祭祀」。莊律師在專訪中提到自己的媽媽,在過年前兩週就必須進行大掃除,到處打包、收拾垃圾或清潔,雖然子女有因為媽媽年紀大,想外包、委外打掃的想法,但是媽媽還是會覺得大掃除是自己的責任,所以每到過年,還是會因為繁重的打掃工作而經常感到焦慮。

#有哪些年節習俗迷思

首先,「年夜飯要在夫家吃」等各種已婚婦女「以夫家為主」的祭祀與團圓傳統,是造成女性每逢過年,心理壓力便增加的原因之一。在莊律師所辦過的婚姻案件中,很多當事人都提到「失去與娘家有關的自由、連結」,彷彿結了婚,就真的像潑出去的水,不該與娘家有過多的連結;媳婦常回娘家,在以前的時代,還會被認為是在抗議夫家對待自己不佳,更可能招來外人指指點點等傳統觀念產生。

另外,「初二才能回娘家」的習俗,至今仍深深刻畫在國人觀念裡,處處實踐之。莊律師以自己朋友為例,因為在大年初一跟自己的丈夫吵架,想說「回娘家總行了吧!」結果回家被媽媽擋在門外,臭罵一頓説「哪一天不吵今天吵!習俗上初一女兒就是不能回來。」雖然有些人聽了,可能會覺得很扯,但是這就是上一輩的觀念。「以前就是這樣傳下來的嘛!」常成為說不出個所以然的擋箭牌。況且新聞也還是常常提醒大家初二要回娘家,成為一個口頭禪,好像每一個人都應該要這麼做,進而影響到我們的生活。

#違反習俗的後果

很多習俗都以「對娘家不好」,作為違反習俗的後果,具有一定的懲戒與約束力,例如初一不能回娘家,否則是壞了娘家的運勢等等。但是,這些負面評價,其實會讓出嫁女性心裡不舒服,「居然再去接近娘家(回我自己家),會對他們不好。」反而對其身心健康、社會網絡的維繫有不良影響。

#如何去打破這些刻板印象

在試圖打破這些年節習俗前,我們可以先去思考年節的本質是什麼?這些習俗想傳達的核心價值、想達成的目的為何?以「年夜飯」為例,過年團圓聚餐,不外乎是希望家人能夠「聚在一起」,分享過去一年生活的點滴,而這個目的,並不一定得透過媽媽一次準備二三十人量的晚餐,從早在廚房忙到晚才能達成。「故事不是只有一種結局,不同團圓飯會有不同的滋味。」現在的年夜飯,相較於以前其實有很大的翻轉。越來越多人會去外面餐廳訂,或是直接到飯店吃一吃,因此對於女性朋友來說,能夠省去準備年夜飯的壓力。

「親人聚在一起的感覺」,才是過年過節最重要意義,「我們不要去預設說太太、丈夫現在要做什麼事情,把這些權利義務跟刻板印象拋掉,這就是一個大家聚在一起的時間,彼此分享過去一年生活的點滴」,從傳統習俗觀念改起,才是打破刻板印象的關鍵。至於從誰打起,我們希望「丈夫」這個角色,能夠多一點點的體貼、多一點點的責任,給予妻子多一點點的同理與支持,因為丈夫先天的優勢在於,不用去爭取要回自己的家、祭自己的祖,過年遇到的親朋好友都是認識的,沒有那麼大的不自在與拘束感。如此一來,過年將過的更有意義,也能減少夫妻間的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