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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新知通訊》、《性騷擾完全拒絕手冊》及「性騷擾完全拒絕手冊」網站、「性騷擾一點通」網站、《看見新移民-多元文化小撇步》及網站、《做親密,愛自主-從無法抗拒到積極同意》及網站、《女權火‧不止息:台灣婦女運動剪影-公民影音教材》等出版物;與美麗少年工作室共同出品性騷擾紀錄片《玫瑰的戰爭》DVD。

【發言稿】平等是台灣的共同價值 平權之光 點亮台灣 記者會

文/婦女新知基金會 法律部主任 秦季芳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2017年5月24日公布第748號解釋,認為現行法令沒有保障同性婚姻是違憲並訂下2年期限修法。婚姻平權大平台不但在在釋憲公布當下即舉行記者會,喊出「婚姻平權,點亮台灣、民法不修,歧視不休」口號。大平台更在5月26日舉行記者會,指出許多人主張修「民法」很麻煩其實是誤導,修專法才是麻煩,希望立院盡速通過已經出委員會的民法修正案版本,也號召婚姻平權小蜜蜂,在各地宣傳、點亮台灣。[1]

針對釋憲結果出爐後,婚姻平權的戰場將又回到立法院,但充斥許多對立法方式及作用有所誤解及疑問,例如不少人主張修民法很複雜、修法尚須研議多年、專法才宜,或同性即使可以結婚但仍有醫療權益或稅法或社福法等問題,顯然帶有許多對法律、同性婚姻的錯誤想像。

婦女新知基金會法律部主任秦季芳特別澄清,按本次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通過,以原先尤美女委員所提版本為基礎的綜合版民法修正草案,採用平等適用概括條款的方式,讓同性伴侶擁有合法的「配偶」身份,對於民法及其他法律關於夫妻或父母子女,法律關係,同性或異性配偶,可以透過概括條款,平等地適用現在異性配偶已經存在的權利義務與法律地位。

這樣的修法模式在立院修法時就被司法院稱讚是「以免一一修改法條、避免掛一漏萬」較好的修法模式,也正符合大法官在釋憲時給予的憲法指示:每一個人都擁有平等、相同的婚姻自由。民法是身分關係的基本大法,法律規範長期未能給予同志應有的保障,政府實在難辭就咎。法務部或行政院若現在才想開始討論專法,徒然只是耗費時間與不必要的討論成本。對法務部自2012年已開始進行研議,卻到今日還拿不出具體方案,實在失職。

婚姻平權大平台組成的團體共同呼籲,朝野兩大政黨的都曾有主席表態支持婚姻平權、支持民法修正,2016年通過委員會初審的兩個民法版本(跨黨派民法修正案與蔡易餘委員所提出的民法專章版本)正是兩大黨所支持的修法方向,立法院的修法程序,應立即進行協商,儘速進行二讀、三讀程序,政府應積極符會釋憲結果的要求,捍衛平等,讓同志受到應有保障,使台灣真正早日落實婚姻平權、使平等的價值點亮台灣的每個角落!

[1] 「平等是台灣的共同價值」記者會完整新聞稿內容,參見連結:http://equallove.tw/articles/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