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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幼兒托育,為何「昂貴又危險?」記者會

 2015年新法實施,要管理保母收費,由各地方政府依據當地狀況進行合理定價,遏止托育費用不當漲價、巧立名目的現象。現在卻發現,有些地方政府如台北市,不但根據不同區的狀況、依據明確的數據和理由定出不同收費,還公布目前每區保母收費的高標、中標、低標,讓收費透明化, 家長送托時可以自行判斷收費是否合理;然而,有些地方政府卻定得隨便,例如苗栗縣日托不管收托時數,全縣不分區只訂一個收費上限16000 (不含副食品費),非常接近台北市平均收費18000,當地家長怎麼負擔得起!

  加上最近發生托育事故,卻不見政府提出對策,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於6月12日召開記者會,訴求:
一、地方政府,應落實保母定價,終止不當漲價、巧立名目收費現象。
二、中央政府,要管理保母,更應立法推動保母遴選制度。

 

以下是婦女新知基金會的發言稿:

  民間團體多年來推動政府補助托育費用、定價、管理,就是想盡量讓所有家長只要需要,都用得起讓人放心的托育服務。今天(6/12)我們召開記者會,就是為了抗議托育政策被惡搞了!該由地方政府把關的保母定價,居然出現有些縣市亂定價的狀況,我們來比較一下細緻審議定價的台北市,跟胡亂定價的苗栗縣,就會發現,跟台北市家長比起來,苗栗縣的家長根本是二等公民!苗栗縣的家長不管送10小時日托,還是送12小時日托,保母費用都得花掉個人平均可支配所得的43%,連平均家戶可支配所得,都要花掉23%!政府提供這些所得數據沒有分年齡層,但我們從其他數據可以知道,年輕父母的所得絕大多數都在平均以下,也就是苗栗的家長如果要送托,可能得花掉將近五成的個人可支配所得!而台北市的家長的花費大約是個人可支配所得的三成多,負擔還是很沈重,但是對苗栗縣家長而言,同樣的托育服務不是負擔沈重,而是根本負擔不起!

/圖片1/台北市與苗栗縣政府托育費用比較圖

  所以我們要強烈呼籲,每個地方政府都應該為在地家長的權益把關,不要只依現行市場行情就以為齊頭式的價格即可達到訂價的效果,還要衡量當地薪資與所得狀況,托育費用占可支配所得的比例來檢視這樣的負擔是否合宜,否則齊頭式的定價只會繼續惡化縣市間的不平等!我也在這裡呼籲,督導托育業務的衛福部社家署,還有主責社會福利的政務委員,請你們重視這個問題:為什麼同樣都是在台灣辛苦拉拔小孩的家長,只因為住的地方不一樣,就要受到這種差別待遇?中央政府也應該積極介入,落實托育費用定價,不能再放任地方政府惡搞,讓縣市間不平等繼續惡化。

  此外,我們也呼籲政府積極介入托育品質的管理,特別是私立托嬰中心。目前居家保母最多可以帶四個小孩,其中未滿2歲的小孩,最多只能收兩名。但是在托嬰中心的保母,卻可以同時帶五個1歲以下的小朋友。大家都知道1歲以下小小孩需要照顧者花更多心力,而我們的法規居然要求一個保母同時顧到那麼多小小孩,這樣還能顧得到照顧品質嗎?且根據研究,私立托嬰中心保母可能得同時照顧五個小小孩,但月薪低於公私協力托嬰中心以及帶四個小孩的保母,很多縣市不但不過問這種過勞又血汗的托育,還想鼓勵私立托嬰中心繼續擴張。我們的托育政策強調市場競爭的結果,不是提昇托育品質,反而是不時出個事,讓家長對托育服務失去信心。

  又因為我們是個性別不平等的社會,對媽媽的要求比爸爸高很多,既然外面的托育服務讓人不安心,媽媽就被迫在事業和小孩之間選一個。台灣簽署了一個消除性別歧視的國際公約叫做CEDAW,每年婦女節都被政府官員拿出來說嘴。其實因為CEDAW,每四年就會有國際專家來台灣看我們落實性別平等的狀況,去年國際專家才來過,專家們很好奇,台灣女性很普遍地接受教育,尤其是年輕女性教育程度都不低,為什麼我們的女性勞動參與率卻這麼低?她們認為,正是因為傳統還是要求女人帶小孩,卻又沒有普及、平價、讓人放心的托育服務,限制了女性多元發展的機會。如果政府真的想落實CEDAW、實現性別平等,托育費用定價就不該玩假的、也不該對托育品質撒手不管。每次出事就懲罰一個保母,或者關一間托嬰中心,根本沒辦法改善托育品質,贏回家長的信心,所以我們今天也在這裡建議,政府應該好好思考,能積極地做些什麼制度改革,有效地提昇托育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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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片二 / 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覃玉蓉於記者會上講解圖表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