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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新知基金會:正因為照顧工作的特殊性,更不該降低勞動保障

(圖片選自網路免費免授權圖庫)

婦女新知基金會祕書長  覃玉蓉

2017年3月10日

 

上週吳玉琴委員辦公室與代表多個社福團體的社福總盟共同召開記者會,指出社會福利提供的照顧工作有其特殊性,與一般工廠勞動不同,用來規範工廠勞動的《勞動基準法》,對社福團體而言,就如「一直覺得不合身」的衣服,要求勞動部應放寬每日工時上限,給身為雇主的社福團體更多彈性。

記者會開完後,網路上立刻激起不少批評聲浪。全臺各地社工職業工會隔幾天便開了「明明長年裸奔,何來『處處不合身?』」記者會表達抗議。

事實上,我們同意吳委員指出「照顧勞動有其特殊性」;但,我們的解方不同,我們認為正因照顧勞動的特殊性,更不該降低照顧工作者的勞動權益保障。

由於照顧勞動在世界各國,幾乎全由女性承擔,不管無酬或有酬皆然,許多女性主義學者早已分別從倫理學、政治學、社會學、經濟學等專業角度研究照顧勞動。

在這個定義下的照顧勞動,與洗碗、掃地等家事勞動稍微不同,但可能重疊。用白話說,照顧勞動的定義就是「如果不做,有人的生活品質會下降,嚴重時甚至可能危及生命」的各種勞動。因此,如果是幫會自己洗碗、掃地的孩子洗碗、掃地,就不是照顧勞動,而是家事勞動;如果是幫非常年幼的嬰孩、行動不便的身心障礙者或老人洗碗、掃地,就屬於照顧勞動。

情感連結使其更易淪為弱勢

當代重要的女性主義經濟學者Nancy Folbre和女性主義倫理學者Eva F. Kittay,都不約而同指出照顧勞動的特殊性:工廠勞工若罷工,放著機器不運轉,短期內不會影響他人生活;但照顧勞動如果不妥善做好,社會上最弱勢或無法自立的人,日常生活立刻受到影響。

她們指出:正因為照顧勞動牽涉人與人之間密集的情感,照顧勞動者在面對受照顧者時,本身也容易成為弱勢。照顧者非常容易陷入「既非自願、也未受明顯外力威脅,卻不得不承擔起照顧責任」的境地,因為他們在實際工作中,與受照顧者間建立起情感連結與依附,很清楚受照顧者的迫切需求,往往寧願犧牲自己的時間、生活品質與權益,也要承接起照顧責任,要求合理工資與良好工作環境時的阻力更大,這就是所謂的內生性利他(endogenous altruism)。

偏偏當代資本主義社會,事事講求利潤,甚少對照顧者和受照顧者伸出援手,共同承擔起照顧責任,因為不管是照顧者或受照顧者,都被視為價值低落、不具生產力的人,一般人很容易有意無意利用了照顧勞動者的內生性利他,壓低或忽視照顧勞動的價值,以及支撐照顧勞動的合理成本。

然而照顧勞動真的沒有價值嗎?試想一個沒有人願意幫嬰兒換尿布、協助身心障礙者日常起居、幫行動不便的長輩做餐飯的社會,會是一個保有希望、充滿活力的社會嗎?當然不可能。事實上,正是照顧勞動,撐起了所有人生老病死的時刻、重要的生命階段,讓生而為人,有不同的可能性。

照顧勞動對社會的重要性之大,毫無疑問,但照顧勞動的特殊性,卻使照顧者容易在很多事情上退讓,甚至退讓到自己也成為弱勢,而多數人在自覺或不自覺的情況下,往往也就順便占了這個便宜,成為壓迫照顧勞動者的幫兇。

回到原本的問題:《勞動基準法》是否應該因為「照顧工作的特殊性」,而放寬每日工時上限的規定?若是一個重視照顧勞動價值的社會,答案很明顯是「不應該」。「照顧工作不可能不考慮被照顧者的需求而自行下班」,這也許是實務面上普遍遇到的困境,但面對這個困境,政府與雇主該做的是:想辦法讓受照顧者的需求不受影響,同時讓照顧者能準時下班。而不是要求鬆綁勞動法規,在「照顧工作的特殊性」上占照顧勞動者的便宜、侵害勞工的基本權益。

國家資源忽視社會福利,服務品質堪慮

這次的爭議也暴露出一個問題:政府所做的社會福利服務,其實絕大多數不是政府自己出人出錢做的,而是以「政府補助、民間服務」的方式進行。然而,政府的補助項目、額度、契約,卻使民間社會福利團體沒辦法聘足夠的人手輪班、沒辦法依勞動法規給予休息時間、加班費、休假、資遣費等基本保障,甚至政府在鼓勵民間團體開拓新型態服務或拓展新的服務據點時,也要求社會福利團體承擔所有經營風險,造成社會福利團體一再緊縮勞動支出,以維繫因應經營風險所需的資本。

溯其源頭,問題在政府分配整體資源時,社會福利服務向來並非主政者重視的領域,因此美其名「鼓勵民間參與」、「政府資源有限,民間力量無窮」,實則從來沒有在社會福利服務上,投注足夠的公共資源。政府挖出可用的錢,總是優先幫富人、財團減稅,甚至,由於財政持續惡化,主政者卻遲遲不肯啟動公平稅改,只好用越來越苛刻的條件,將社會福利服務外包給民間社會福利團體。

而社會福利團體又將成本轉嫁到弱勢的社工與各類照顧勞動者身上,以「家人般的」(注 1)甚或「專業的」、「無私奉獻」為理由,要求以女性占絕大多數的第一線勞工在自身權益上退讓,要求她們用低於基本勞動權益保障的成本,接起無數社會弱勢者、衝出服務量。當整個社會將需要照顧的人們交給一群疲勞、窮忙的照顧勞動者,可想見社會服務品質堪慮,弱勢者的照顧需求能不能被適當承接、他們的權益能不能獲得確實保障,都是疑問。

然而,這些透過層層剝削得來的服務量,轉頭就成了主政者施政報告當中的業績,成為下次選戰中光鮮亮麗的宣傳,實在無限諷刺。

在這一層層壓迫的消磨之下,越來越少人願意進入助人工作、從事照顧勞動,而需要服務的人們無處求助,就一點都不令人意外了。說到底,這一連串爭議背後牽涉的議題,關乎社會正義與資源重分配,關乎我們要不要一個重視照顧勞動價值、不再壓迫照顧勞動者的社會,使每個人從出生到老年,不論出身貧富,在需要協助的時候,都不必擔心沒有人願意伸出援手,穩穩地接住我們。

注 1:事實上,站在重視照顧價值的立場,即使「身為家人」或「親情」,都不該是占照顧者便宜的理由。例如,對於研究照顧勞動的女性主義者而言,整個社會應該去建立一套機制,減輕一位疲勞辛苦的母親的照顧負擔,絕不會因為她身為人母,便認為她的疲勞辛苦「本來就應該」由她自己承擔。

原文刊登於:公益交流站http://npost.tw/archives/328932017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