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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平教育:【投書】法律要落實,教育是第一關!748施行法後的性平教育怎麼做?

撰文/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 王儷靜

去年年底的公投,引發了同性婚姻和性別平等教育的重大社會爭論。公投結果對這兩個議題的發展產生了不小的衝擊,教育部在選後修改了《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立法院則三讀通過同婚專法。

今年正值《性別平等教育法》實施15週年,12年國教課綱也正式上路,受到諸多嚴峻挑戰的性別平等教育,該如何因應這些事件?筆者提出數項建議,期望能拋磚引玉,引發討論。

談教育之前,先看法案改了什麼?

關於公投第11案「國中小不得實施《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所定之同志教育」,教育部的因應是:在2019年4月2日發布《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修正條文,將國中小性平課程中的「同志教育」一詞刪除,以具體範圍取代:

「本法第17條第2項所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等課程,以提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

而關於公投第12案「以民法以外形式保障同性經營永久生活權益」,立法院2019年5月17日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下稱748施行法),第2條規定:相同性別之二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並為結婚登記。我國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志婚姻和同志家庭合法化的國家。

法律要進入人民的日常生活,必須透過教育。若沒有適當的教育措施做為基礎,748施行法恐僅被少數受眾瞭解;同志學生、不符合傳統性別形象學生等的教育需求,也不一定會被察覺與重視。748施行法實施後,性別平等教育更形重要。以下,就針對學校教育、教育推廣、政策擬定提出建議。

從教育開始,建立一個友善同志家庭的環境

在學校教育方面,教科書應將同志家庭納入「多元家庭」的一環,748施行法相關事項也應該編進「公民教育」和「綜合活動」領域課程。此外,「健康與體育」領域談到性教育和親密關係經營時,不能僅談異性戀關係,也要提及同性戀關係,「情感教育」和「性教育」的自編教材內容亦是。透過各種課程和教學,確保每位「不符合傳統性別二分」的個體,都能受到實質尊重。

在學校相關辦法和規定方面,學生資料卡和學校活動要改變原本的父系家庭預設,納入同志家庭概念。學校要檢視校外團體的免費課程(如彩虹愛家的生命教育、得勝者教育協會的真愛守門員)是否「合憲合法」,將同志家庭和同志關係納入,且不能違背《性別平等教育法》的精神。而教職員工接受同志教育、同志關係和同志家庭培訓都要「合憲合法」,所有的學校教育工作亦然。

在教育政策方面,《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要求「認識及尊重不同

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教育主管機關和學校要規劃適合不同學習階段的學習內容。除了兼顧學生的年齡和發展階段,也要符合學生的個別差異及發展需求,以不同方式加深加廣,協助學生理解每個主題。

在教育推廣部分,縣市教育局不但要協助學校發展「同志家庭、同志關係、性平法施行細則第13條各項主題」的課程,開設有關的親職講座,修改學校相關辦法,到議會答詢時,也要適切融入「同志家庭」和「同志教育」等概念,協助議員瞭解相關的政策和法律,建立有利於性別平等教育推動的府會關係。

推動落實上述事項的同時,筆者也期望國家提出「消除對同志一切形式歧視」的措施,並規劃短中長期的教育計畫。隨著748施行法通過實施,我們更需正視「差異」和「平等」、「形式」和「實質」所帶來的細緻且交錯的課題。

徒法不足以自行,教育是改變社會文化和氛圍的關鍵機制,性別平等教育是促進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不但要與時俱進,更要「跨領域」結合其他社會議題,共同努力。

本文於2019.05.29刊登於 獨立評論@天下 https://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article/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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