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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新知通訊》、《性騷擾完全拒絕手冊》及「性騷擾完全拒絕手冊」網站、「性騷擾一點通」網站、《看見新移民-多元文化小撇步》及網站、《做親密,愛自主-從無法抗拒到積極同意》及網站、《女權火‧不止息:台灣婦女運動剪影-公民影音教材》等出版物;與美麗少年工作室共同出品性騷擾紀錄片《玫瑰的戰爭》DVD。

同婚釋憲跨出大步 政府權力仍退縮不前

撰文/婦女新知基金會 秘書長 秦季芳

早在1958年及1986年分別有女同志及祈家威都提出結婚的要求但都遭到拒絕。祈家威本人數度聲請釋憲都被駁回。直到2013年,祁家威再度到台北市萬華戶政事務所想與一名男性辦理結婚登記遭駁回並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敗訴定讞後,在2015年提出釋憲聲請。同時,台北市政府民政局認為民法等相關法令將婚姻限一男一女締結,是否違憲,也聲請大法官解釋。司法院於2017年2月10日宣布受理,並以併案處理,在同年3月24日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並在2017年的5月24日,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作出了釋字第748號解釋

 

台灣性別平權運動因大法官會議釋第748解釋邁入新里程碑

 

大法官們認為現行《民法》親屬編婚姻部分的規定禁止同性結婚,違反了憲法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平等權的意旨,要求於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並且為避免有關機關再度怠於立法,釋字748號特別宣示,若在2年期限屆滿政府仍未完成修法或立法,同性伴侶可依民法結婚的規定,可直接到戶政機關依現行規定辦理結婚登記。

釋憲結果公布時,立法院外集會等待支持婚姻平權的群眾歡聲雷動,有些人喜極而泣。這個亞洲第一個在憲法層面肯定同性婚姻應納入保障的司法決定,立刻躍上國際媒體,廣受關注。前行政院長林全指示由秘書長陳美伶協調相關部會進行討論,看似要儘快提出行政院版法案。現任院長的賴清德,也曾在臉書上貼文表示會落實婚姻平權,並強調,支持相愛的人有權利在一起,但是這個「合理可行的法案版本」直到2018年7月結束,始終未曾出現。

 

蔡政府遷就反對意見,放任違憲的狀況繼續存在

 

蔡總統本人競選時提出「支持婚姻平權」口號還發行彩虹悠遊卡,釋憲後未有任何支持性宣示及行動,還託辭世代議題難有共識,需要時間溝通(見 蔡英文談同婚嘆困難:一位對台灣有深摰情感的前輩都還不能認同)。上至總統下至各權力機關容任違憲的狀況繼續存在,無視許多需要平等保障的同性伴侶的困境,令人痛心腕,今日仍有人拒絕接受釋憲的結果。但2017年,德、奧及澳洲等國,陸續肯定了同性婚姻的保障並通過相關法律的施行,對比這些國家看待權利保障的認真態度,我們無視法治的表現實在令人汗顏。唯有平等地尊重與包容不同族群、性別、性傾向的每個個體,讓他們法律上擁有相同地位及權益保障,是對人類尊嚴的重要實踐也是唯一應走的道路與方向。

(全文2018/01/15刊於:網氏電子報,http://bongchhi.frontier.org.tw/archives/35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