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法律

離婚要上法院嗎?孩子必定歸爸爸嗎?另一半欠債時會被連累嗎?繼承到債務怎麼辦?想了解婚姻家庭內的法律疑難雜症,請參考本會「婚姻家庭法律Q&A」手冊,或來電「婚姻家庭法律諮詢熱線02-25028934」,將有專業志工協助您。

 你是否知道小孩子可以從母姓嗎?

你知道小孩子的姓氏,是由誰來決定的嗎?

姓氏一旦決定了,就不能改了?

成年子女到底能不能替自己改姓?

小孩跟媽媽姓,是不是就不能繼承爸爸的財產?

以上這些疑惑,都是民眾打來我們「婚姻家庭法律諮詢熱線」詢問子女姓氏的常見問題。可見一般民眾對於子女姓氏的瞭解還停留在「小孩當然是跟爸爸姓」以及「姓氏,是所有權的符號」的舊思維裡。無論你是不是即將步入婚姻並養育子女,姓氏關乎的不只是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它關乎著身為人的選擇權與人格權,也關乎個人在家族中的定位和情感認同。

Q:小孩於出生登記後、未成年前,想要改姓時,該怎麼做?

A:民法第1059條規定,未成年的小孩若要改姓,可以由父母雙方同意,以書面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如果因為雙方無法達成協議,以書面同意改姓,即須請求法院變更子女姓氏。

一、案情簡述:

父母親離婚,女兒監護權歸媽媽,爸爸不需付扶養費,但雙親約定好爸爸每周可以固定探視女兒。

二、問題處理與服務內容:

1.Q:女兒主動要求改姓,該如何處理?

A:法院雖得依父母一方或子女之請求,為“子女之利益”改姓,但媽媽需要提出充分證據是為子女之利益才提改姓的訴訟。不過,因女兒目前與媽媽同住、監護下,要說女兒主動要求改姓,法官認同之機率不大。

編輯者: 古軍、朱珮鈞。

不是。民法第1059條規定:「父母於子女出生登記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父姓或母姓。」也就是說,小孩跟誰的姓,是由父母雙方以書面約定即可,若約定不成,可在戶政事務所以抽籤來決定。

民法第1059條規定,未成年的小孩若要改姓,可以由父母雙方同意,以書面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如果因為任何原因,沒有辦法雙方書面同意改姓,那麼可以請求法院變更子女姓氏。

根據民法第1059條規定,在(1)父母離婚、(2)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3)父母之一方或雙方生死不明滿三年、(4)父母之一方顯有未盡保護或教養義務這四種情形之一時,為了子女的利益,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可以請求法院變更子女的姓氏。

如果你符合其中一項要件,基於為子女的利益,可以請求法院變更子女的姓氏。所謂「為子女的利益」,除了須向法院說明想讓孩子變更姓氏的一些背景事實外,還要站在孩子的立場來考量,讓法官了解孩子變更姓氏是一個更好的選擇,這樣可以增加成功的機率。

舉例來說:

(1)如果單純講述孩子的父親負債累累,這樣尚不夠清楚,假如談論到因為經常有債主上門催債,孩子因為姓氏關係經常被人問到父親的近況…等,對孩子已造成極大的心理壓力,則法官較能理解子女改姓的需求。

(2)除了提到父親以前經常對孩子暴力相向,最好更進一步談論到父親本身或與父親有關的一些事物或符號(包括父姓)都會造成孩子精神上的壓力,並輔以客觀的事實說明,則法官更能了解子女變更姓氏的原因。

(3)子女本身的意願也是相當重要的,如果孩子本身對母姓或母系家族有很高的認同感,這也是法官考量的一個重點。

請求法院變更子女之姓氏,既然是為了子女之利益,就要以子女為出發點,應避免於請求時一再述說父親或母親本身的需求,或過往的恩怨情仇,如果法官在案件中只看到父母的需求,而看不出子女的利益在何處,則聲請遭駁回的可能性就會增加。

 

姓氏與繼承是沒有關係的。小孩不會因為從母姓,就分不到父親的遺產,相同的,小孩也不會因為從母姓而無需依民法規定繼承父親的債務。

不行。即使你有小孩子的監護權,更改姓氏還是需要父母雙方書面簽字同意,或者法院因父母之一方或子女的請求,裁判變更姓氏。

可以。民法第1059條規定,成年人一生有一次的機會可以自行到戶政機關改姓,不需再經由父母同意,也不需要上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