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權益:【聲援行動】請育嬰留停卻遭資遣 請勞動部嚴懲違法3M 針對企業加強宣導
桃園市群眾服務協會今天與立委林靜儀召開記者會,指控3M公司(美商明尼蘇達礦業製造公司)不當資遣員工,嚴重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事件;3M前技術工程師Ethan指控,他在公司辛苦服務10年,卻因要請育嬰留停,在1個月被強行終止僱傭關係,過程非常粗暴。
婦女新知基金會倡議部主任周于萱認為,3M身為國際企業卻做出了最惡劣的示範,在父親節前開除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父親,顯得格外諷刺。
當年婦女團體推動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原因之一,是為了制度上保障勞工在經營家庭、生育時能夠兼顧職場工作。但依照勞動部106年性別統計資料發現,2017年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遭到申訴的在「工作平等措施」中最大宗是育嬰留職停薪的爭議,其次是產假、育嬰留職復職,主要的狀況包括解雇、事先約定自行離職,或是影響考績等。可見性別工作平等法通過17年,至今仍有許多懷孕或育嬰而遭到歧視,甚至惡意開除的狀況。
婦女新知曾經接到個案的諮詢,當事人在公司人事系統中找不到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資料,便直接詢問主管或人資,結果反而被公司以「無法勝任工作」為理由惡意資遣;或是當事人按照公司程序提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但是公司人力調度未能及時完成,主管就故意壓著申請文件,延後遞出申請,打亂了當事人原本的家庭照顧規劃,必須臨時再請保母來照顧,多了一筆額外的花費。
目前,台灣已經面臨少子化與高齡化的雙重困境,除了低薪、高工時的問題之外,職場對於婚育的排斥,也是造成不婚不生的主要原因。3M作為跨國企業卻還明目張膽的帶頭違法,惡意資遣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員工,嚴重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主管機關應該要嚴懲,並針對三年內曾經有申訴的職場進行主管及人資進行教育宣導。
從數據上來看,目前主要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人仍然是以女性為主(106年76,026人次,佔整體約83%),相較之下男性為15,901人次,僅佔17%。男性申請育嬰留職停薪的比例雖然逐年成長,但成長速度仍不及女性,顯見在育兒及家庭照顧等仍然是以女性為主。婦女新知建議,為了改善男女勞工之間在家務及照顧工作分工不均衡的狀況,政府應該設計制度鼓勵男性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及家庭照顧假,落實職場的性別平權,也落實家中的性別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