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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落實性別平權,推動司法改革?一切都是假的!婦女新知基金會 聲明

總統府 7 月 11 日發布總統提名謝文定為司法院大法官並為院長、林錦芳為大法官並為副院長,
並咨請立法院同意。總統府新聞稿還強調:「總統提名林錦芳為司法院副院長,在於拔擢優秀女
性司法人才、提升女性大法官的比例,以彰顯落實性別平權的決心。這同時也是我國司法史上第
一次有女性獲得司法院副院長的提名,意義重大。」


我們非常失望看到蔡英文總統提名兩位公認行事作風相當保守的人選來擔任司法院的正副院
長,而且還宣稱提名女性擔任副院長,乃是「彰顯落實性別平權的決心」。這不僅有負民間對司
法改革的殷切期待,也將性別平權的意涵扭曲為僅是增加生理女性比例的狹隘定義。

本會作為長期推動性別平等參政的團體,多次強調政治參與之性別比例原則與人選本身的性
別及人權意識,兩者皆應並重。對於新政府以增加生理女性比例為藉口,假借挪移性別平等的進
步理念來包裝及掩飾保守政治作為,我們沈痛提出嚴正抗議,蔡英文總統之提名顯示了新政府根
本沒有政治意志及魄力來實現司法改革及性別平權之艱鉅任務。
本會及多個婦團曾於今年五月聯合批判蔡英文政府的新內閣女性比例過低、閣員組成缺乏多元性
別平權的社會代表性。這次蔡英文總統顯然想以提名女性副院長來杜絕婦運團體之批評聲浪,但
提名謝文定與林錦芳這兩位保守人選,已可預見蔡英文總統選前及就職演說所強調的司法改革將
淪於口號宣示而已。

本會曾經針對上一次的大法官提名,於 2011 年 3 月 17 日發出聲明,對馬英九總統、大法官
提名審薦小組及立法院提出呼籲,期望能夠提名和通過具有性別意識的女性擔任大法官,用性別
觀點補強過去對法令解釋的「性別盲」,以完整保障民眾權益。

當時本會聲明即已強調,除了性別比例外,大法官人選的性別意識更為關鍵。台灣的性別平
等運動早已超越僅要求任命生理女性的境界,大法官提名應盡量避免女性人數過少的樣板化現象
(tokenism),也應更加重視被提名人選在各種性別平等與其他各種進步價值上的理念,讓我國
的司法審查制度成為保障人權的推手,而非為人權的侵害提供合憲的背書。

結果馬英九總統所提名的大法官仍然呈現雙重的性別問題:(一)女性比例低落,現有 15 位
大法官中僅有 3 位女性;(二)大法官人選過於保守、缺乏性別意識。

在現任大法官這般性別保守的結構下,難怪去年大法官會做出性別保守的第 728 號解釋文,
認定祭祀公業派下權以規約來限定傳男不傳女,乃屬於私人「契約自由」,並不違反憲法之性別
平等原則。

又如,去年馬英九總統提名四位大法官 -- 黃虹霞(女性)、吳陳鐶、蔡明誠與林俊益,在立
法院進行人事同意權審查時,當他們被問及是否贊成同性婚姻,四人全都不表贊成;黃虹霞甚至
表示,在同志收養子女這部份,她有蠻深的顧慮,畢竟「不是自己認為自己可以做好父母,就可
以做好父母」。因此,我們不必意外,為何大法官對於同婚的釋憲聲請案遲遲沒有進展。

從本會發表這篇聲明後,過了五年多,換了新政府,舊問題仍然存在。

檢視謝文定與林錦芳這兩位正副院長的人選背景,他們過去從未出現進步作為的記錄,甚至
有推卻、阻擋進步作為的嫌疑。謝文定為現任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之委員長,但針對南部某
特教學校 2009~2011 年間一百多起聽障生之間的性侵害、性騷擾案,公懲會 2013 年之懲戒結果
引起民間高度不滿,團體及立委聯合召開記者會抨擊, 16 位已被監察院彈劾的嚴重失職人員當
中,只有 10 人受到輕懲(記過或降級處分),另外 6 人則毫無懲戒。當年隱匿這些重大案情的教
職人員多數仍留在該校,沒有任何一人被撤職,導致該校持續發生校園性平事件。

林錦芳則為現任司法院秘書長,在立法院審查或黨團協商司法相關議案時常出現阻擋改革之
言詞。例如:經查立法院公報,2014 年 12 月 8 日審查「法官法」修正草案時,針對尤美女立委
提案要求「法官評鑑委員會」之組成要符合「單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林錦芳回應表示不
贊成,並質疑「委員會的組成為什麼特別要有性別的規範」。其他國民黨立委則支持林錦芳代表
司法院之意見,最後並未通過此一性別比例原則的條文。

蔡英文身為亞洲少數的、並非出身政治世家的女總統,受到國際社會注目期待。如果林錦芳
這位反對性別比例原則的保守女性,因為蔡英文總統提名、且宣稱提名她乃為落實性別平權,繼
而通過立法院審查,果真成為史上第一位司法院副院長的話,這將成為女總統對於各國婦女運動長期主張性別比例原則、要求落實性別平權之最大諷刺。

這次蔡英文總統除了提名司法院正副院長(兼大法官)的兩位人選,還將另外提名五位大法
官。我們除了向總統重申呼籲,提名大法官人選應重視性別平等的進步價值,包括性別比例、性
別意識的雙重進步意涵;我們也呼籲立法院應審慎審查所有的大法官被提名人之人事同意權,包
括正副院長人選。尤其要呼籲民進黨立委,絕不可挾執政黨多數優勢而草率審查、倉促通過。

請立委們謹記人民之託付、嚴格審查,促使每位被提名人皆須公開說明其對各項人權、性別、
司改議題之立場。司法院正副院長乃是帶領司法體系實現改革之關鍵人物;大法官則掌理解釋憲
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任期長達八年,對於保障人民基本權利及國家社會的發展方向,
是否朝向保守倒退或進步價值,尤其對各項社會關切、高度爭議的議題,能否提供多元的人權觀
點,立委們的提問及投票將具有深遠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