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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新知通訊》、《性騷擾完全拒絕手冊》及「性騷擾完全拒絕手冊」網站、「性騷擾一點通」網站、《看見新移民-多元文化小撇步》及網站、《做親密,愛自主-從無法抗拒到積極同意》及網站、《女權火‧不止息:台灣婦女運動剪影-公民影音教材》等出版物;與美麗少年工作室共同出品性騷擾紀錄片《玫瑰的戰爭》DVD。

「我寫,故我在」- 與性別無關

文/明晨 文字工作者

  在舒適乾淨的會議室中,邊配著茶水聆聽講師引導,我思考著性別的意義,偶而才回神想起,這堂課其實叫「婚姻愛情與法律必修班」,而不是討論性別議題的課程。

上課前,我對婚姻的理解,或許和大部分人相似,如果夠幸運遇見「對的人」,交往一段時間後,帶回家給長輩檢驗通過,就可以找婚宴場地和發喜帖,再找間適合的房子搬進去同居,就算是解決了人生大事了…好吧……其實我根本沒想過這件事,上面描述的是綜合了親友和媒體所得到的印象,我會去上課,是因為我對女性主義有興趣,而我有許多長輩們都在婚姻中受挫,我想了解現實生活中的”婚姻法”到底是什麼東西,為什麼親友們有很高的比例在裡頭失足,跌得頭破血流?

  隨著課程進展,我很有效率的從一張白紙被訓練到能計算出離婚財產分配額度,生動充實的課程內容中,最令我震撼的莫過於外遇的精神賠償金額很少,還要打八個月以上的官司,而外遇與否和財產分配毫無關係。平日看太多美式電影,卻忘了台灣與美國的法律天差地遠。台灣是父權社會,通姦罪的單方撤銷來自過去一夫多妻時代,這讓許多可能是受騙當上小三的悲情女子、或者堅持愛情至上的浪漫女性,或是想當狐狸精的笨女人,必須獨自面對通姦刑法與罰款……哎呀,我又忘了,這不是在講性別議題,是在上婚姻法律介紹……

  回想起上課前懵懂無知的自己,我開始思考,是什麼讓我們對婚姻產生了不切實際的幻想,以為結婚就是請個客、搬個家?是從小接觸的童話到主流電影中的美好愛情嗎?還是來自環境親友的密切壓力?或者就是渴望與人共同生活?為何愛情的結局是婚姻?為何多數女性把婚姻看得如此重要,拼死經營?為何家務責任通常落在女性身上,而某些國家還立法鼓勵女性結婚、生子和回家帶小孩?

  我困惑的是,在傳統文化潛規則下的婚姻,顯得如此性別不平等。為何主流的意識形態,卻要營造得好像女人都巴望著結婚,而男人結婚卻是進入墳墓?這和我所經驗的現實有很大的出入,但為什麼我非主動接觸到的資訊管道,都在播放著與現實不符的幻想?這個幻想是怎麼被創造出來的?

  我感覺人生彷彿是某種角色扮演遊戲,而婚姻是其中的一場半強迫戲碼,在角色扮演中,人就有藉口推卸責任,不用為自己所做的決定負責。如果你加入演出,失敗了,可以說都是別人(父母、伴侶、子女)的錯;如果你不加入演出,通常就「直接」被貼上失敗者的標籤(幾乎是女性限定),得要站壁罰站,外加忍受閒言閒語攻擊。如果這是一場遊戲,那進入遊戲前,最起碼的公平,應該是每個參與者對遊戲規則的體認,是否有能力為自己的決定負起全責,以及對其他玩家或非玩家的尊重,不是嗎?

  婚姻是個必須密切與他人(伴侶、雙方家族)共處的模式。在此模式下,若雙方玩家有心經營,通常都能提升溝通能力和處世智慧,但若只有一方用心,失敗機率通常頗高,偏偏在台灣,失敗後要砍掉重練又不容易,甚至不一定有勇氣…既然婚姻是人類發展出來的制度,為何人們卻要被自己發明的東西給困住?我們可以選擇成為遊戲規則的創造者,而不僅是附和遊戲的玩家,讓想結婚的人結婚,無論是同性、跨性、雙性、變性、異性或跨物種戀,讓不想結婚的人耳根清靜、重新打造每個人都能享受的規則,制定歡樂自助吧,何必死守著已不適用唯一框架呢?

  生命的許多面向或許與性別無關,只與自己想過怎樣的生活有關。結束了這幾堂扎實又容易入門的法律課程,我突然想到,想結婚的朋友沒來上課,不打算結婚的我卻認真聽了八堂課,這其中的緣由又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