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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新知通訊》、《性騷擾完全拒絕手冊》及「性騷擾完全拒絕手冊」網站、「性騷擾一點通」網站、《看見新移民-多元文化小撇步》及網站、《做親密,愛自主-從無法抗拒到積極同意》及網站、《女權火‧不止息:台灣婦女運動剪影-公民影音教材》等出版物;與美麗少年工作室共同出品性騷擾紀錄片《玫瑰的戰爭》DVD。

第17期志工培訓開跑囉!

文/陳逸 婦女新知基金會培力部主任

經過志工招募、面談、說明會,第17期志工培訓課程開跑囉!第一階段主要以「性別平等概念」與「法律基礎常識」為主,從4月到6月共有9堂課程,主要聚焦在法律的課程,包含婚姻制度、夫妻財產、子女親權等內容。主要邀請具有豐富實務經驗的律師、或是對於法學界的教授授課,內容相當豐富有趣。

第一堂課邀請到蘇芊玲老師帶領新知簡介。課堂中芊玲老師娓娓道來她身為婦女運動參與者的經驗、觀察與想法,婦女運動早期致力於改善制度不公平的問題,例如父權獨大的法律條款,但現階段的問題,則是在法律規定上大部分已經趨近於性別平等,但我們如何讓社會文化上觀念改變。她提到她從來不過母親節的例子,因為她不希望她只在母親節放假、輕鬆一天,卻在剩下一年的364天她都必須要任勞任怨的做所有的事情,所以她從來不過母親節,這部分也扭轉學員原本既定的想法,對此深有同感。

圖1:蘇芊玲老師帶領新知簡介

接下來第一階段主要是以法律課程加上性別觀念,由王如玄律師一路從婚姻制度的設計談到離婚相關法規的制定,先藉由性別統計圖像去探討女性勞動參與率及拋棄繼承等議題,例如她提到出社會後女性勞動參與率達到最高峰,然而在適婚年齡勞動參與率開始下降,等於說明男主外、女主內的分工模式依然沒有改變太多;或是拋棄繼承的性別比例也是以女性為多數,「嫁出去的女兒等於潑出去的水」的觀念也尚未改變太多。每個議題都讓學員反思良多,也才理解到看似性別平等的現況,但實際上依然有許多性別不平等之處,需要多方努力。除此之外,更詳細的與學員解釋民法中關於訂婚、結婚、離婚等相關規定,包含訂定身分契約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可能會面臨有效、無效的情況,在課堂上有諸多討論。

圖2:王如玄律師授課婚姻制度與離婚課程

再來則是紀冠伶律師介紹夫妻財產制面面觀,紀律師深入淺出的帶出夫妻財產制的種類與差異,若未約定時就是使用法定財產制,雖然法定財產制與分別財產制很相似,但是法定財產制有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所以離婚時必須把婚後財產扣除不納入分配的金額後均分。儘管新培訓之志工大多都已經走過婚姻或是正在婚姻中,但是經常不清楚與自身相關的法律權益,上過課才清楚明瞭這些法律上的差異、後續又可以如何主張,讓學員受益良多。

在歷年接線統計中,經常詢問的案例就是子女的問題。因此,本次培訓共安排3堂課,分別為父母子女、監護介紹、子女親權與義務行使負擔問題和扶養的請求與被請求。除了從監護權概念的釐清,再到子女親權行使的權利義務,學員反映最多的收穫就是對於子女親權的部分,尤其當夫妻婚變時,孩子通常成為雙方爭奪的「物品」或是報復對方的手段,但如何以小孩的最佳利益為考量基準,擔任合作父母,會是當前重要的課題。

通姦這堂課是法律課程中較有趣的一部分,在與新志工面談時,不少參與的朋友提到對於新知廢除通姦除罪化的作法有疑慮,無法支持。一方面是因為部分的學員正面臨丈夫外遇的情況,對於通姦除罪化的作法是無法諒解的。但這次課程在林實芳律師生動活潑的帶領下,從起訴的比例、只能撤告配偶的狀況、以及民刑事的情形解釋給學員聽後,愈來愈多的學員願意加入討論的行列,甚至在課後更欲罷不能的與講師有各方面的討論。當願意討論或是進一步了解議題,就會是溝通與學習的第一步,很開心能看到上課的學員能有這樣的轉變與不同。

圖3:林實芳律師教授通姦除罪

分享參與學員的回饋,看了相當感動。新志工陳正麗說:「以前上民法課時,總覺得枯燥無聊,當時覺得若不是必修一定不會選民法這學分來修。上了新知的課程後,卻完全改觀。我想是經歷人生的一些事情後,終於發現法律是如此的接近人生,尤其是婚姻與財產部分,幾乎是人生的全部,而這人生不是遙遠的她人,正是活生生的自己。」除了上述精采課程之外,下一期通訊還會有後續的課程報導,歡迎大家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