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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我的立委是這種人

文/李佩雯 世新大學口語傳播系副教授 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董事

這世界上有三種人。第一種人說話大家聽得懂;另一種人說話沒人聽得懂;還有一種人說話大家能聽懂,但卻一點道理也沒有。

很神奇的是,從近期的大法官審查,到前兩天的婚姻平權草案委員會初審,我一口氣見識到上面這三種人,而他們都是我們的立法委員。

所謂的立院詢答,或可分為兩種溝通目的。一是資訊蒐集型詢答,我問你答,讓聽者用最容易的方式,得到想要瞭解的資訊。另一種是說服型詢答,這類詢答的雙方藉由提供適當資訊,結合歸納、演繹推論的過程,以達到說服的效果。說服型詢答雙方或許所持立場不同,但重點在於誰能在一來一往的辯證過程中,提出強而有理的論證,最終獲得多數支持。

問題來了,我以為所有的立委(與人民)都明白詢答背後的溝通目的,也懂得說服必須輔以足夠的證據,但是我錯了。我發現,有些立委能在上台前做足自己的功課,有些立委卻連功課(法案)是什麼,都不知道。就著麥克風發言,缺乏邏輯、謬誤連篇。以下將立委們略分三類,舉例說明。

第一種立委邏輯一致,觀點清晰,搭配各式數據,為的是能讓聽者理解其立場,所謂何來。實例一,某立委主張台灣應修改民法,讓同性伴侶享有結婚權利。理由之一,據調查,美國在去年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後,全美民眾接受同性戀的比例大幅提升。這樣的數據足以推論,政府應當引領進步思維,肯認少數族群的權益,台灣也可以這麼做。

第二種立委說話沒人聽得懂,胡亂從嘴巴吐出一些中文字,毫無章法,不知所云。更恐怖的是,當對方誠意回應時,這種立委卻慣用拒絕傾聽來接招,以獨佔的方式想盡辦法拐回發語權。這樣的立委,羞恥心還沒有長好,浪費人民的生命與金錢。實例二,某立委在詢答某大法官被提名人時說道: 「你(大法官)是訓練總統的老師,但是我看到這幾年來,你訓練總統很成功,但是訓練成功的總統大概到目前為止都不成功,你以法學院院長的觀點,你怎麼解釋?」我聽完一頭霧水,某立委竟然連通順表達的能力都沒有?

第三種立委說出來的話乍聽之下沒有問題,但是只要再多思索一秒就會發現,其表述毫無論理,甚至夾帶歧視。實例三,某立委堅持在實質審查婚姻平權草案前,應再度舉辦公聽會。其他立委反彈公聽會成效不彰,該名立委駁斥:修改民法不能草率,反正同志都等這麼久了,應該不會介意再多等幾個禮拜吧?驚!這是什麼邏輯?遲來的正義豈有平白繼續被延遲的道理?

眼見這些濫用發語權的立委、不懂得傾聽的立委、視意義如敝屣的立委層出不窮,我們難道真的無可奈何,無計可施嗎?我認為,人民能做的是不買單、不贊同立委們未經事實查證、邏輯推理的言論,簡言之就是:垃圾話不要信!我們要的立法委員應該是經常鍛鍊腦袋、據理說理的文明人,而不是只會跑紅白包,在攝影機面前拍桌子的荒謬演員。

(原文刊登於蘋果日報即時論壇2016.11.21 http://bit.ly/2psLaH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