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出版品

《婦女新知通訊》、《性騷擾完全拒絕手冊》及「性騷擾完全拒絕手冊」網站、「性騷擾一點通」網站、《看見新移民-多元文化小撇步》及網站、《做親密,愛自主-從無法抗拒到積極同意》及網站、《女權火‧不止息:台灣婦女運動剪影-公民影音教材》等出版物;與美麗少年工作室共同出品性騷擾紀錄片《玫瑰的戰爭》DVD。

十二年國教課綱第二波培力工作坊

文/林秀怡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

1. 課綱該談「兩性平等」或「性別平等」?

回應性別倫理研究中心沈淇鈞執行長所引用顧燕翎老師「2015婦女節奇觀一文」之部分內容,認為婦運大老建議不要再使用性別平等一詞,而應回到兩性平權,實為誤讀及曲解原意。 顧老師所批評的是於落實度不夠,性別平等一詞被官方大作文章卻無法落實的現況。為了避免此項問題,回到領綱來說,才更應該清楚定義什麼是性別歧視,避免誤用或歪讀。以性別平等教育法立法內容來說,母法對於相關內容規定較為籠統,所以才有施行細則做詳細補充。建議領綱維持原版「性別氣質、性傾向與性別認同之多樣性」,將更有利於消除歧視與貼切教學現場之現況。

2. 身體自主權:

到高中才學習如何維護身體自主權太慢了。 建議修改為從小學開始就要認識、了解並且維護與捍衛自己與他人的身體自主權,教師可依照學生年齡與能力選擇相關教材並且擴大討論內容與範圍。此外,反對將身體自主權限縮於自我保護範疇。過去新知在推動性教育過程發現,學生的性自主與身體自主權不僅只有在性騷擾與性侵害等情況下,更多在於親密關係互動時對自己及伴侶身體界線與自主權的溝通與角力。建議身體自主權除不應限縮之外,還更因結合性別權力關係部分一起教,解構親密關係中的權力不平等,特別是女性在社會文化下被賦予要獻身或其他性別刻板印象破除。

3.「廢刑法227」與兒少性權

鑑於有團體提出「廢除刑法227」的主張,隨即有宗教團體背景的參選人發動刑法227的線上民調,以簡化聳動的文字引發部分家長的恐慌,誤以為立法院即將通過修法廢除、導致兒少性侵將「無法可管」。我們呼籲,多元民主社會的意見傳達,應奠基於事實、而非只挑出片段訊息扭曲誤導,這並無助於公眾溝通,亦無益於修法討論。仔細察看雙方論述,主張廢除的一方所訴求的主要是希望爭取青少年的性探索自由;反對廢除的一方則關切兒少保護的法令是否完整。作為長期關注刑法「妨害性自主」犯罪議題的一員,我們要提醒雙方陣營的是,性自主權與性保護,都是國家應給予人民的保障,兩者不必截然對立。(相關論述請參見婦女新知基金會聲明稿)面對刑法227爭議,我們需要的是如何全盤檢討修正整個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所有條文的適用範圍及司法實務過程,而不是單論刑法第227條的存廢問題。也因此,我們更需要在校園落實性教育及性別教育,正視青少年的諮商支持資源不足、性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的匱乏等種種問題。

4. 性別「平權」vs.性別平等,平權不宜以平等取代。

相較於平等,平權一詞有其運動性與積極性;並非如部分人所指涉激烈式的社會抗爭才叫做平權運動。意識到性別差異,採取積極有效措施、促進實質平等,才是性別平權的意義。像是同工同酬、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法案立法、民法中婚姻家庭相關法令的修正以保障女性權益等,都是性別平權推動的實踐方式。建議保留領綱中關於平權部分,並且可鼓勵學生擴大公共參與。鼓勵女性公共參與,也是過去婦女運動多年主張促進性別平等的重要方式之一,為落實性別平權,更應鼓勵學生主動參與公共事務與討論。

5. 保留並清楚定義課綱中「歧視」字眼,切莫誤用或斷章取義。

針對「歧視」定義,可參考CEDAW公約之內容,有清楚說明何謂歧視,切勿在領綱中誤用相關字眼。除此之外,今天能推動教育的性別平等,也是有性別平等教育法之法源依據而來;性別平等教育法之立法重點在於「消除歧視並積極促進平等」,在檢視領綱時也必須將此精神牢記,重新檢視領綱之內容是否落實立法精神。 建議維持原有之「歧視」字眼,不應刪除。

6. 中立不等於落實讓學生思辨的方式,多元也不等於把反同或恐性言論納入才叫多元。

有人主張為了讓學生培養思辨能力,要將正反不同意見並陳,讓學生自由選擇與發展。此說法固然重要,但要注意的是歧視言論是原本教育中就要挑戰與破除的,不應將此做為不同立場而直接教授給學生。所謂的「廣納多元性」,最主要的目的在於促進實質平等。多元性 (diversity) 是針對弱勢群體的涵納 (inclusiveness),就整個台灣社會而言,性別平等還沒有成為真正的主流價值,同志權利則在法律上普遍欠缺保障,因此本來性別平等教育的存在,就是促進多元性,讓不平等的社會結構中,有追求平等的體制參與管道。納入不支持平等體制,例如不支持同性戀與異性戀有同樣權利等的論點,反而是讓具有的多元意義被主流價值稀釋,這是降低多元性,不是增加多元性。

7. 記錄公開,鼓勵公共參與以及第一線老師就近使用:

建立公開資訊管道,會議內容與領綱等可上網及記錄公開,以利民眾及老師參與討論與使用。同時這也是公共參與的一部分,建議多蒐集第一線現場老師及學生的意見,以利更貼近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