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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參訪心得

文/婦女新知基金會實習生、師大心輔所 趙婕如

近期立法院通過了國民法官制度,為台灣司法寫下了新的歷史。對於台灣的司法,我的印象一直都是法官高高在上,聆聽雙方證詞後,給出判決。然而,此次前往司改會的參訪,大大扭轉了我對司法的印象。

模擬法庭:英美法系的陪審制

一進到司改會,工作人員便邀請我們進到會議室,裡面已經設好了法庭上所有人員的座位,而前來參訪的實習生則成為此次案件的陪審團,我們將會一同參與「傷害罪」的審理,並在最後進行評議。

事實上,整個過程對我而言都非常新鮮,在我的生活經驗裡,並未真正經驗過案件審理,即使是近期立院通過的國民法官制度,強調會有六位國民法官一同參與判決,我仍然覺得這一切與我關係不大。可是當我親身經驗完整的審判流程,並在聆聽完辯護人與檢察官的詰問後,進到小房間中與評議團討論時,我才深刻地體會到這個責任的重大。當我們坐在評議團的那一席上,我們就有了決定他人未來的一票,這是非常、非常嚴肅的事情。

法治教育的重要性

而在討論的過程中,我也感受到法治教育的重要性,在成為評議團一員之前,我認為所有人都應該要理解「無罪推定原則」、「超越合理懷疑」等概念,雖然這些概念會在開庭時被法官所宣讀,然而我認為這些概念並不是每個人坐在法庭上,聽著法官介紹後就能夠馬上徹底理解且執行的。很多時候人會受到情感的影響,可能是因為從自身的生命經驗出發等,而產生了某種程度的偏頗,比如司改會的實習生便向我們分享了之前去其他地方舉行模擬法庭時,陪審團的成員因為自己也曾經受過類似的傷害,就斷定被告一定有罪,不能錯放。又或是在性侵案的評議中,陪審團成員的爭執變成了男女對立的情形,意即男性不同意有罪,女性皆同意有罪,形成了僵持不下的局面。這樣的案例分享也讓我不禁思考,即使是由多人組成的陪審團都可能會出現受個人情感左右的評議,何況是現在只由法官一人來判決的司法呢?

那麼實際上要怎麼克服這些情況?這並沒有所謂的標準答案,因為人在思考事情時,難免會由自身的經驗提取觀點,去判斷是非對錯,因此或許在公民教育上能做的便是落實法治教育,比如讓民眾能一同體驗模擬法庭,唯有親身參與,才能知道其中潛在的問題,也才能在真正需要評議時,避免過度帶入個人經驗。

國民法官法將在112年上路,在不久的將來,作為公民的我們都將有機會參與法庭,並在評議會中彼此討論、說服,我想,這正是民主政治的一種展現。

      圖一:由司改會的督導帶領大家一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