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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權益,我們倡議 Fight for Gender Equality
可以,如果你的配偶不同意離婚,你可以依據《民法》中裁判離婚的原因之一「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也就是我們通稱的「婚姻暴力」或「家庭暴力」請求裁判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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