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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怎麼辦理「約定財產制」?

夫妻財產制該如何約定呢?能不能口頭說一說就好?需不需找個證人簽名蓋章?答案:都不是!約定夫妻財產必須進行兩個重要步驟:

一、訂立書面契約:夫妻雙方必須以「書面」的方式訂立夫妻財產制契約。

二、向法院登記:夫妻財產制契約訂立之後,必須到法院辦理登記。

至於該到哪裡的法院辦理?依非訟事件法,民法有關夫妻財產制契約之登記,由夫妻住所地之法院管轄;不能在住所地為登記或其主要財產在居所地者,得由居所地之法院管轄。不能依前述規定定管轄之法院者,由司法院所在地之法院管轄。

前二項登記事務,由地方法院登記處辦理之。

萬一為登記之住所或居所,有遷移至原法院管轄區域以外時,當事人應為遷移之陳報。陳報,可以由配偶之一方為之;陳報時應提出原登記簿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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