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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國家體制,推動性別主流化,建立性別專責機制

  • 行政院婦權會:1997年與各婦團聯合要求行政院成立「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此乃行政院層級之諮詢委員會,首度邀聘婦團代表例行參加政策討論的意見參與機制,官方、民間委員各佔一半。1998年舉辦「體檢行政院婦權會」記者會,要求修改婦權會設置要點。

  • 性別預算:2002年與各婦團組成「婦女概算監督小組」,檢視中央政府各部會概算,提供意見給行政院婦權會。2003年婦團與立委合組「婦女預算監督小組」,提供意見給立委提案監督預算。2004年起,要求各部會進行「性別預算分析」。

  • 性別專責機構之倡議:因應政府組織改造,2002年與各婦團座談,討論如何推動成立中央一級性別專責機構。2003年本會與女學會、婦全會等提出聯合說帖,引進聯合國性別主流化、要求政府建立性別專責機構。2003、04年合辦「中央性別專責機構」北中南東系列公聽會,彙整各地民意,確認推動行政院應設立「性別平等委員會」。2004總統及立委選舉,遊說各政黨、立法院、行政院長。

  • 性別主流化:與民間委員合力促使行政院婦權會2005年通過「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要求各部會設立性別專案小組、推行六大性別政策工具--性別統計、性別分析、性別意識培力、性別專責機構、性別影響評估、性別預算。行政院每四年一期更新計畫內容,延續迄今。

  • 監督強化各縣市婦權會功能:2005地方選舉,邀請各縣市長候選人簽署「健全各縣市婦權會功能」四項政見,並舉辦記者會公布簽署情形。2006北高兩市選舉,邀請兩市議員候選人簽署政見,承諾當選後參加「推動性別平權友善城市」工作坊。2007婦女節舉辦「婦女政見全跳票,加強各縣市婦權會功能」記者會。

  • 性別專責機構之實現:2008大選,選前成功要求兩大黨總統候選人承諾支持行政院下設立具有專責人力、獨立預算的「性別平等委員會」;選後針對立院審查「行政院組織法」草案提出說帖,要求兩大黨立委兌現朝野承諾。為使馬政府兌現承諾,2009與女學會、婦全會發出四次聯合聲明,要求性別專責機構方案應注意四個原則:機構法制化、人才專業化、社會能見度及可責性;參加立法院「行政院組織法」公聽會、發表聲明,主張性平會與婦權會並存,反對「性別平等及人身安全委員會」。2010年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行政院組織法」,性別專責機構終於確定為行政院院本部下設立員額40人的「性別平等處」;後續參加研考會研商「性別平等處」組織章程之系列會議;行政院婦權會提案通過研擬「性別平等基本法」草案。2011參加「全國婦女國是會議」,對行政院「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內容提出建議。2012年1月1日行政院正式設立員額40人的「性別平等處」,行政院婦權會改為「性別平等會」,盯各部會落實行政院「性別平等政策綱領」,同步施行「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施行法」。與婦團聯合舉辦「告別父權千年,期待性平元年」記者會,提出對性平專責機構的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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