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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哪些資源管道可以利用?

 政府相關資源:

(1)各縣市勞工業務單位

(2)勞動部

(4)法律扶助基金會

法律扶助資源: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37規定,勞工如果因為雇主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而向法院提出訴訟時,可以向主管機關請求法律扶助,法律扶助項目包括:

(1)法令諮詢

(2)律師代撰民事書狀之費用

(3)民事訴訟程序、保全程序、督促程序及強制執行程序之律師費。

其中撰狀及民事程序部分有補助費用。撰狀每一審最高補助五千元,全案最高補助一萬五千元;民事訴訟律師費補助,每一審最高補助五萬元,全案最高補助金額為十二萬元;共同申請者,每一審最高補助十萬元,全案補助金額最高三十萬元。

法條來源:性別工作平等法 第37條性別工作平等訴訟法律扶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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