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一我在調解庭所做的陳述與讓步,被拿去法庭上當作對我不利的主張或證據怎麼辦?
2009/12/18
家事調解的有幾個很重要的特性:
一、保密性:根據民事訴訟法第426條規定,調解委員對於因為辦理調解事件而知道他人職務上、業務上之秘密或其他涉及個人隱私的事項,負有保密的義務。換句話說,整個調解的過程,是不對外公開的,調解的內容也不會外洩。
二、獨立性:很多民眾會誤會在調解庭,調解委員或法官的勸導,或當事人所做的陳述或讓步,將來會被利用來成為判決的基礎。依民事訴訟法第422條規定,調解中之陳述或讓步不得採為裁判之基礎。也就是說,民眾不必擔心當初在調解庭所承諾的妥協,會不利於自己在法庭內的攻防戰。並且,如果有一方不願意接受調解,事件仍會立刻送交法官進行審理程序,不會有任何不利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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