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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體自主

從身形外貌、舉止投足、到性與生育,女體向來都是不同專業所關注及相爭詮釋的戰場;藉由各種論述與文化,不斷型塑女孩/女人的樣貌,卻鮮少關注女性做為主體的意願。新知長期關注性自主議題,以積極同意(yes means yes)為核心,翻轉現有體制與修法;回歸身體自主,無論生/不生,肯定女性對生育的自主與能動性。

勞動權益

保障女性就業、經濟自主,消除職場性騷擾、性別歧視、積極落實職場性別平等,向來都是我們長期努力與關注的焦點。過去,我們推動性別工作平等法的立法與監督,要求落實雇主與政府責任;近幾年更積極倡議育兒、家務勞動應由社會共同承擔,落實縮短工時與兼顧公共照顧設施、落實職場性別平等,才能讓國家生產力與勞動力永續。

【活動報導】玫瑰的戰爭:故事一直在發生,端看我們怎麼去記憶它

撰文、攝影/新知實習生─林念澄

玫瑰的戰爭

  2001年台灣國內首部本土反性騷擾紀錄片《玫瑰的戰爭》上映,紀錄片中包含四位女性遭遇性騷擾的故事與抗爭的過程:被教授強吻猥褻的北科大黃姓學生、被麻醉醫師三次性騷擾的長庚醫院楊姓護士、與肥皂工會代表團一同出國參與會議的旅途中被同事言語性騷擾的陳姓經理,以及在工廠如廁時被偷窺的林姓作業員。5月21日的講座中,由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林實芳律師進行映後的座談。

  紀錄片放映的過程中,觀眾們偶爾發出嘆息聲或嘖嘖聲,尤其在民間團體協助處理過程中,時任教育部次長對於記者會上婦女團體質問「市府的性騷擾申訴專線電話號碼」時的敷衍、閃爍其詞與輕浮的態度,以及肥皂工會高層因為陳姓經理在會議中遭遇性騷擾後,沒有立即做出反應或申訴,選擇平靜的繼續與加害人完成整趟會議行程,肥皂公會高層因而質疑騷擾事件的真實性,讓螢幕前的觀眾起了一陣騷動。在2018的現在,回看紀錄片中的事件,可以同時感受到台灣性別平權的進步與停滯,我們有了性騷三法、有了許多社會團體投入性別運動,但法律仍不完善而有漏洞、社會對性暴力受害人仍不夠友善。

靠受害者堆積出來的性平政策

  2002年性別工作平等法、2004年性別平等教育法,及2008年性騷擾防治法,明確規範各類型性騷擾的申訴管道、時間、主管機關等。但在這些法律背後,是由無數受害者的經驗堆積出來的。紀錄片中黃姓學生說到:「……(更完善的法律政策)真的就只能有賴下一個被害人的出現了。」

  性騷擾申訴的匿名性在學校與職場尤其難以落實,而這會讓受害者陷入更大的危險之中,林實芳律師舉了一個銀行公會的懷孕歧視匿名申訴案例,被曝光身分的「Trouble maker(麻煩製造者)」面對的是龐大的團體壓力與異樣眼光,最後無法留在她原本的專業領域。這正是性別環境的不友善影響個人生涯規畫的重要例子,林律師提出,壓力應該由勞檢單位扛起,不應該被放到個案身上。

  台灣的性騷三法仍然有其漏洞,以性騷擾發生的場域劃分,加上分屬教育部、勞動部、內政部三個機關主管,造成了許多「漏網之魚」,例如建教生、補習班師生、跨國性騷擾,這些案件的受害者面對的法律過程是更複雜而無助的。

性的侵犯是展現權力優勢的方式

  前陣子的陳法官性騷擾助理一案中,我們可以看到很清楚的權力關係:法官助理是一年一聘制,明年是否續聘,端看今年的表現。職場或學校裡的性騷擾案件常常帶有這樣的權力關係或交換關係,造就出許多「非典型受害人」,讓他們承受更大的輿論壓力。

  除了利用權力針對個人進行的「交換條件性騷擾」外,當權力關係造就出一種讓任何性別都不舒適的環境,就是所謂的「敵意環境性騷擾」。不正視女性的專業、表現,而只重視她的性別、外貌,給予無論優惠或歧視,那樣的環境不只讓女生不舒服,也讓男性覺得不公平,造成整個課堂/職場環境上的各種性別的人都感到不舒服、都感到不公平、都感到被歧視。

  性騷擾並不全然只是性,不只是身體上的侵犯,它包含了更多社會的、權力的、界線的議題,性騷擾是一種展現權力的方式,也是一種劃分我們與他們、優勢與劣勢的手段。講座尾聲,一位參與者提出回饋:在低社經地位的男性族群之間,性的言語是一個很重要的交流,是他們文化的一部分,在這樣的情況下,加害者面對法律的處罰,反而會有自己在「女權高漲下受害」的感受,這種受害感正是源於缺乏對法律、對性別平等的認知。這樣的現象反映出,台灣的性別平權相關法律仍然停留在處罰階段,對於事前的預防、教育,及事後的補救、復原,都還有更多改善的空間。

  對此,林律師談了近日的一個事件:矯正機構男學生,日前遭室友們拿抹了乳液的原子筆,強行捅進肛門裡,檢方認定室友指是單純戲弄,並不是為了滿足性慾。只有「為了滿足性慾的侵犯」才算是性騷擾嗎?這些為了展現權力、優勢的舉動,對受害者造成的傷害,與源自性慾的侵擾是一樣嚴重的。

重點不是有沒有說「不」

  積極同意權(Only yes means yes)是台灣性別團體持續在倡議的觀念,強調只有明確的「好」才是同意親密行為,林實芳律師提出了另一種想法:重點不是性被動方是否說了「不」,而是性邀約方是否問了「可以嗎?」。對任何一個生命個體,都應該尊重其主體性,在親密接觸前確認彼此都有意願,雙方都明確的表示同意後開始的相處,才是互相尊重。

  相對於完全沒有意識到自己受害的人,那些有性別意識、勇於站出來發聲的受害者,才是在性別的脈絡下感到受傷的。這也正是#MeToo運動中站出來揭露自身經驗的人們令人敬佩之處。尤其在同志、社運人士等非主流的族群之間,性暴力的受害人更難以啟齒,因為對自己所屬族群的認同感,會讓當事人害怕,自己的遭遇證實那些不利於該族群的認知。

沒有人是局外人

  講座的最後,林律師以一部短片《親愛的爸爸》作結,短片以一個遭遇性侵的女兒口吻,請爸爸正視身邊的性別歧視言行。事出必有因,每一個看似無心的玩笑、動作,背後必有其社會脈絡,對身邊的歧視視而不見或迎合,很有可能就埋下了另一齣悲劇的種子。

  林律師說:「故事一直在發生,就看我們怎麼去記憶它。」不平等是偏見的原因,卻也是結果。因為男尊女卑以及貞節觀念,造就社會因為對性暴力受害者的負面偏見,也因為這些負面偏見,受害者更不敢去尋求幫助,繼續容忍暴力,反過來促成了不平等的延續。

  性騷擾、性侵害、親密暴力,被分開成不同法條與處理機制,但實際上這些都是在敵意、不安全的社會環境產生的。我們的每一個選擇都是被社會所影響,卻也都在改變社會。我認為,當有更多的人去參與這個議題,才有更多動力去轉變、去改善,這就是這樣的課程、講座,甚至於活動,如此重要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