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縣市長婦女政見大跳票 多數縣市婦權會形同虛設
時間:2009年12月1日(二)
地點:婦女新知基金會記者會出席代表:
范雲(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台灣大學社會系助理教授)
黃長玲(婦女新知基金會常務監事,台灣大學政治系副教授)
本週六12月5日即將來臨的地方選舉,將有17個縣市進行改選。縣市長乃是地方自治的重要首長,但至今我們只從電視上看到兩大政黨主席忙於拜票輔選,多數民眾難以瞭解各縣市長候選人有何政見、或政績如何檢驗。婦女新知基金會從婦女政見落實程度的檢驗指出,今年爭取連任的所有縣市長中,只有雲林縣長蘇治芬和屏東縣長曹啟鴻勉強及格;其他爭取連任的縣市長政見都跳票,表現不及格。而明年將進行改制選舉的8個縣市中,仍以北高兩市較佳,尤其是高雄市長陳菊表現較為特出。
多數縣市婦權會功能不彰、形同虛設
若要檢驗各縣市長是否重視婦女權益,最簡單的基本指標,就是看各縣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是否發揮功能。婦權會作為統合各項婦女政策(勞動、教育、福利、衛生、文化等)跨局處的協調機制,各縣市在2002年起陸續成立,背後推力乃是民間團體與中央政府共同推動,希望地方政府藉此機制來展開各項政策性別主流化的工作。
但我們卻發現各縣市的婦權會功能不彰,縣市首長很少依照行政院婦權會由院長主持的慣例,往往交由副手、或社會局長主持,虛應故事。甚至,縣市長往往不願做到資訊透明公開的原則,沒有專屬網站滿足民眾知的權利,無從監督民間委員的社會代表性是否足夠?會議內容是否達成任何具體成果?是否符合公眾利益?
2005縣市長選舉 要求候選人簽署婦女政見
然而,此一機制是否淪為虛設,執行上是否落實,關乎單親、家暴、新移民、災區、原住民等女性能有多少實質的權益。因此,婦女新知基金會在2005年底上次縣市長選舉,曾經邀請各縣市長候選人簽署「承諾加強各縣市婦權會功能」的婦女政見,內容包括:
第一、 各縣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每年應至少開會四次。
第二、 縣市長應至少每半年親自主持會議一次。亦即,全年四次會議中,應至少有兩次為縣市長親自主持。
第三、 設立各縣市婦女權益促進委員會的專屬網站,公布各屆委員名單、歷次會議記錄,使民眾擁有知的權利。
第四、 網站中並應設有民意論壇專區,方便民眾表達對各項婦女及性別政策的意見和建議。
上任提醒兌現婦女政見 執政一週年令人失望
當選後的現任縣市長中,除了金門縣長李炷烽、連江縣長陳雪生拒絕簽署,以及後來補任的台東縣長鄺麗貞、當時尚未改選的北高兩直轄市之外,其他縣市長都有簽署該婦女政見。所以,婦女新知基金會在2006年婦女節前夕,曾經寄過婦女節賀卡,給當時剛上任的各縣市長,提醒其所簽署的婦女政見亟待落實。
我們又在2007年3月6日舉行婦女節記者會,當時各縣市長就職已屆滿一週年,本會向大眾公布檢視各縣市婦權會的執行情形。但一週年的成果令人失望,有簽署本會提出婦女政見的20個縣市是全部跳票!而且在當時已經成立婦權會的23個縣市中,有17個縣市完全沒有在網站上公布任何一次會議紀錄;其中唯一在一年中有召開四次會議的僅有雲林縣,可以說,女性縣長(蘇治芬)確實有可能更重視性別政策。
執政四年仍無改進 各縣市漠視婦女權益
現在,各縣市長上任已有四年,我們再度失望的看到各縣市的婦權會仍然執行不佳,這些縣市長政見所承諾的四項要求幾乎全都跳票、或未完全做到(詳見附表)。本次地方選舉,雖僅進行17個縣市的改選,其他8個縣市將留待明年改選,但我們為了選民方便比較,這次仍一併檢視所有縣市婦權會的執行情形。
綜觀婦女政見四項要求的執行情況,多數縣市一年僅舉行兩次會議,2006~2009的數年間,縣市長若有主持過一兩次就很不錯了。25個縣市中有18個沒有將資訊上網公開,所有縣市的網站都沒有設立民意論壇、討論婦女政策的專區。
再細分來看,先以最簡單的指標來檢視,一年開會四次以上的縣市仍然僅僅一個,25個縣市中只有雲林縣做到,雲林縣網站上也有公開2007年起的會議資訊,但很可惜的是,雲林縣長蘇治芬並未主持會議,不過雲林縣開會次數多、資訊又透明,相對之下是表現較佳的及格生。
另一位今年爭取連任的首長中的及格生,是屏東縣長曹啟鴻。2006年起定期開會,並且將每次會議資訊上網、做到資訊透明原則,因此表現也算及格。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范雲指出,高雄市長陳菊是在所有25個縣市中,唯一每年都主持會議兩次以上的首長,特別值得肯定。2006北高兩市選舉時,本會並無特別要求候選人簽署婦女政見,但陳菊上任後,從2007年起,每年都主持會議兩次以上,顯示其重視婦女權益的程度,對各局處做出良好示範,統率社會局、勞工局、教育局、民政局等單位橫向合作,共同推行各項婦女政策。
整體而言,本會依照各縣市政府是否落實前述四項政見,進行簡單的評分,並且分為五個等級。但是沒有任何一個縣市達到A級(4分以上)。范雲強調,嚴格來說,沒有任何一個縣市做到婦女政見的四項要求,可以說是全都跳票!
達到B級及格的縣市,則為雲林縣、屏東縣,以及今年沒有改選的台北市、台中市、高雄市。至於婦女政見落實度最差的縣市(E級)則有基隆市、新竹縣、南投縣、嘉義市、金門縣、連江縣,及今年未改選的高雄縣。次差的(D級)包括了台東縣、桃園縣、新竹市、苗栗縣、彰化縣、嘉義縣,及沒有改選的臺北縣、台南縣。
范雲教授分析,評分最劣等的縣市,首長幾乎都是男性;及格縣市的單項表現,則以兩位女性首長(蘇治芬、陳菊)最為突出。可見推動女性參政,有助於落實婦女權益和性別政策。
從婦權會是否認真開會 可看出政治承諾是否空話
台大政治系副教授黃長玲說明,中央和地方的婦權會的共通特點在於民間參與和政策統合,也就是邀請民間團體和專家學者,從民眾需求的角度,來與各政府單位共同討論和制訂各項性別政策。這其實是要求國家必須扮演推動性別平權的重要機關,也就是國際推動「性別主流化」的作法和潮流趨勢,並非台灣獨創。
所以,婦女新知基金會所提出的婦女政見四項要求,其實是很卑微的、起碼的基本要求,連這樣的程序性要求,各縣市卻都做不到!更別提其他政見的實質承諾,如家暴政策,更可能淪為空談!黃長玲教授指出,從婦權會形同虛設,就可看出有些男性政治人物常愛講一些「我很尊重我太太,所以我很重視婦女權益…」,這些空話都是政治表演而已。
范雲董事長也指出,這次記者會,有些縣市(基隆市、新竹縣、南投縣、金門縣、連江縣、高雄縣)並未提供會議資料給本會,也不肯放上網站,不免懷疑這些縣市的會議是否有認真召開?
黃長玲教授進一步分析,各縣市婦權會的會議記錄格式不一致,有些縣市的紀錄很簡陋,甚至結論只簡單寫「洽悉」而已。但像雲林縣的會議記錄就有進步,從早年的各局處業務報告,現在進展到仿照中央婦權會的管考格式,清楚列出各項提案內容和執行報告的追蹤列管,才有可能循序落實各項性別政策。
鼓勵女性參選議員 委員會也應1/4女性保障比例
由於12月5日的投票,乃是縣市長、縣市議員、鄉鎮市長的三合一選舉。未來地方政府落實性別主流化的程度,不僅與縣市長是否重視婦女權益有關,縣市議員的性別意識和女性比例也非常重要。
根據政大政治系副教授楊婉瑩的研究,整理歷屆1986到2005地方縣議會女性當選、及因婦女保障名額當選的比例,顯示從過去到現在,因婦女保障名額當選的女性比例相當有限(不論新舊制),佔總當選人數不到5%;但是因為女性議員人數比例相對低(15%-26%),所以女議員中因為婦女保障名額當選的比例,從最高到最低將近27%(23/118)-10%(34/127),因此婦女保障名額制度還是有其實質效果,不過有逐年漸低的趨勢。
黃長玲教授分析,地方制度法2002年上路後,因有婦女保障名額的規定,使女性議員的比例首度突破20%,但現在還是只約佔1/4保障比例的低標而已。在現階段性別比例仍失衡的情況下,我們還是應鼓勵女性當選議員,以數量達成質變的契機。因此,我們應多支持女性議員的候選人參選。同時,地方制度1/4女性比例保障的考量,不應只是在選舉時有意義,也應反映在議會的代表行為中,應在不同的委員會多增加女性名額,共同為婦女爭取權益。
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范雲結語時強調,接下來我們會把本次記者會資料,寄給兩大政黨及縣市長候選人,選舉結束後也會寄給當選的縣市長,讓他們知道民間一直在監督婦權會的執行情形。我們也希望藉此提醒廣大選民,不要再被選戰的花言巧語所騙,要用選票來作主人,從檢視縣市長婦女政見和縣市議員候選人的性別比例及平等意識,選出真正重視婦女權益和民生福利的人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