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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新知通訊》、《性騷擾完全拒絕手冊》及「性騷擾完全拒絕手冊」網站、「性騷擾一點通」網站、《看見新移民-多元文化小撇步》及網站、《做親密,愛自主-從無法抗拒到積極同意》及網站、《女權火‧不止息:台灣婦女運動剪影-公民影音教材》等出版物;與美麗少年工作室共同出品性騷擾紀錄片《玫瑰的戰爭》DVD。

從最高法院110年台上字第1781號刑事判決,來看性自主權

【講座】從最高法院110年台上字第1781號刑事判決,來看性自主權

文/婦女新知基金會開拓部主任 林秀怡

往年舉辦性侵害專業人員培力主要是針對警檢、社政為主,內容也多是政策布達或實務工作經驗的工作坊,對於也同樣深刻影響性侵害被害人權益的律師卻鮮少有類似的對話機會。因此,今年度婦女新知基金會與台北律師公會合作,規劃兩場以律師為專業對話對象舉辦在職訓練,從破除強暴迷思、解構性自主與親密關係切入,同時也介紹新知近年來倡議的「積極同意」概念,讓第一線律師能夠了解妨害性自主被害人的多樣性與文化結構問題,降低在其執業過程中複製強暴迷思或二次傷害可能,同時也進一步與實務工作者持續溝通積極同意入法的可行性。

  時間:2021年4月10日

  主持人:

  簡婕(台北律師公會家事委員會副主委)

  講師:

  李姿佳(社工師/新北地方法院調解委員)

  蔡宜文(性別專欄作家/斜槓家庭主婦、博士生)

合辦活動的第一場次,一開始設定的講座名稱是「解構親密關係中的性別迷思」,或許是先前律師公會的習慣在職訓練討論的主題都是跟法律或判決直接相關,所以一開始設定要用輕鬆互動的流行文化與親密關係互動來談性自主,在報名上並不踴躍。2021年初,最高法院110年台上字第1781號刑事判決,肯認被害人意願是實務判決中衡量性自主權是否遭侵害的重要依據,而且不僅是違反意願的「No means No」,也應進一步將積極同意(Only Yes Means Yes)納入考量,以提供被害人更完善的保障。藉此,我們重新修正題目,請主持人從最高高院的判決切入,透過李姿佳社工師長期服務親密關係暴力與溝通的實務經驗與蔡宜文專欄作家對於流行文化的解析與批判,帶大家更了解影響性互動中的複雜性與各種文化與性別因素,拓展對於性暴力被害人樣態與類型的想像。

最高法院110年台上字第1781號刑事判決肯認積極同意重要性

一開始,主持人簡婕律師簡單扼要地介紹了最高法院110年的刑事判決的案例,再以此帶入表達意願與確認意願在妨害性自主意願的重要性,作為引言。最高法院的判決書中清楚寫出:「以刑法第16章妨害性自主罪章而言,所保護法益為個人性自主決定權,即個人享有免於成為他人性客體的自由,可依其意願自主決定『是否』、『何時』、「『如何』」及與『何人』為性行為,此乃基於維護人性尊嚴、個人主體性及人格發展的完整,並為保障個人需求獲得滿足所不可或缺的基本權利。強調『性自主決定權』即『性同意權』,意指任何性行為都應建立在相互尊重,彼此同意的基礎上,絕對是『No means No』、『only Yes means Yes』,即『說不就是不!』、『她(或他)說願意才是願意!』、『沒有得到清楚明瞭的同意,就是不同意!』。申言之,要求性主動的一方有責任確認對方在『完全清醒』的狀態下『同意』之行為,鼓勵『溝通透明化』並『尊重對方』。」

李姿佳社工師-談性與表達意願需要練習

李姿佳社工師,從生理結構開始談大腦的性系統,帶參與者透過測驗來認識自己的性慾氣質和性溝通能力,同時藉由實際教學中的親密關係互動案例來打破性的迷思與刻板印象。有趣的是,平日滔滔雄辯的律師們在面對相關測驗與講師鼓勵提問跟分享的時候,多數人雖然振筆疾書選項作答,但只要口頭提問就幾乎全場沉默不表態,即便透過匿名的線上測驗方式願意做答的人也很少。講師透過這樣的方式也讓大家感受要把自己與性有關的事情說出來有多麼困難;也是這樣,在妨害性自主的實務上期待當事人在性行為當下能清楚表達自己與性相關的意願,也並不容易。

蔡宜文講師-解構浪漫愛

向來犀利的蔡宜文講師,接力拆解流行文化中關於霸道總裁腳本與獨尊愛情的迷思及性別問題。透過偶像劇腳本片段,可以清楚看到不同荒腔走板充滿控制的親密關係暴力如何被美化成浪漫愛中的橋段。加上日新月異的網路通訊軟體運用,雖然有助於溝通與便利人們的生活,但在愛就是沒有秘密的親密關係腳本裡,科技常常也變成以愛為名的監控與性自主及身體自主權讓渡與剝奪的工具,同時也不利於發展出尊重各自主體性與身體自主權,能好好溝通協商的親密關係。此外,也分享如何在親密關係互動中保障自己與對方性自主的幾個原則,建議不要直接把所有性互動中的不愉快都看成「加害者」與「被害者」的互動,而是以溝通為前提下看見各種互動中的挫折、摩擦、傷害,可能代表的不同意義;鼓勵去主動詢問、體察對方的意願和喜好,尊重對方的表態與拒絕,並練習更積極地表達與探索自身的情慾喜好。

這樣的講座,對於婦女新知基金會和台北律師公會都是很特別的嘗試。過去針對法律人所舉辦的妨害性自主與積極同意的講座,重點往往放在法學專業與實務的討論上,鮮少回到每個人的生命經驗去反思。本次講座中講師從社會文化切入,反而打開與會者重新思考當事人為主體所處的社會文化所造成的影響,與性侵害迷思的反思空間,有助於日後更了解當事人的處境與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