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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女新知通訊》、《性騷擾完全拒絕手冊》及「性騷擾完全拒絕手冊」網站、「性騷擾一點通」網站、《看見新移民-多元文化小撇步》及網站、《做親密,愛自主-從無法抗拒到積極同意》及網站、《女權火‧不止息:台灣婦女運動剪影-公民影音教材》等出版物;與美麗少年工作室共同出品性騷擾紀錄片《玫瑰的戰爭》DVD。

積極同意倡議再深化-前進校園與修法分區座談雙管齊下

整理/ 林秀怡 婦女新知基金會開拓部主任

近年來,妨害性自主案件屢屢引起爭議,無論是近幾年的酒醉性侵害案件、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所描述針對未成年人的誘姦,都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儘管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學校每學期要有四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但要能充分談論身體自主權、面對約會暴力等議題依然很有限;加上升學主義掛帥,教育內容著重在學科考試上,在鮮少著墨情感教育與溝通表達的情況下,更難讓年輕學子,尤其是剛開始進入或是正要發展親密關係的大專院校學生,在教育中培養出自主表達意願與在人際關係中溝通協調的能力。如何透過教育深化對於身體自主權意識與保護,除了是家長關注的焦點之外,更是所有人都不能規避的重要課題。

 

延續多年來婦女新知基金會對於性自主議題的關注,盤點現有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條文適用的問題,重新調整架構與內容,將「積極同意- Only yes means yes」概念帶入法條中,讓性自主概念能更為落實。我們深度討論現有問題與後續修改可能,希望現有法令能夠改革以更貼合社會需求、提供完善保護、解決現有困境,訂定合理規範以免標準不明而造成過度處罰或入罪。但我們也發現當積極同意概念提出之後,社會對此並無共識,也有不少誤解需要澄清與溝通,除了透過法律修正之外,也必須透過教育將積極同意概念深入到每個人的親密關係實踐與日常生活中,雙管齊下,才能真正有效打破強暴迷思與倡議性自主與身體自主權。

 

今年,我們除了持續在台北與高雄各舉辦分區座談會,邀請第一線法官、檢察官與律師從實務經驗檢視新知版草案可行性,作為後續修法推動之依據與參考外;也到中央大學、政治大學、屏東科技大學、東華大學、臺灣大學、中正大學、清華大學、成功大學,舉辦九場性自主校園巡迴講座,推廣「積極同意」概念,結合教育深植到年輕世代,培力身體自主權之維護與保障。

 

前進校園,近距離聊聊積極同意

為了讓積極同意概念落實到校園,新知特別與大專院校老師、學生會與學校性平會合作,以小班面對面方式和大學生介紹什麼是積極同意,積極同意概念在性自主中如何落實?以及台灣這些年在妨害性自主罪章有哪些的改變,強調保障身體自主權與性自主權的重要性。為了打破過去法律就是很枯燥、每次談性侵害議題就是保守的回到自我保護的刻板印象,吸引學生主動關注與討論此議題,拓展議題到同溫層之外。在講師邀請上,我們特別邀請研究親密關係且擁有大批年輕粉絲的作家蔡宜文擔任主要講師,搭配具多年倡議經驗的玄奘大學法律系秦季芳講師,以及來自第一線實務界德臻法律事務所的郭怡青律師,能針對學生對此議題的了解程度,搭配合適講師,以達到推動倡議的最佳效果。

 

大專院校「積極同意」-性自主教育培力講座場次與參與人數

 

時間

地點

講師

參與人數

1

3/27(三)

13:00-15:00

中央大學

通識課程

蔡宜文

(自由作家,媒體專欄作家)

約80人,

男女比:3:1

2

4/17(三)

19:00-21:00

政治大學

社會系學會

秦季芳

(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約20人,

男女比:1:8

3

4/23 (二)

13:30-15:30

屏東科技大學

通識教育

蔡宜文

(自由作家,媒體專欄作家)

約60人,

男女比:1:5

4

4/30 (二)

9:10-12:00

國立東華大學

社會學研究所

蔡宜文

(自由作家,媒體專欄作家)

25人,

男女各半

5

5/02 (四)

14:10-17:10

國立東華大學

通識課程

秦季芳

(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約60人,

男女各半

6

5/22(三)

15:30-17:30

台灣大學婦女與性別研究導論

郭怡青

(德臻法律事務所 合夥律師)

約60人,

男女各半

7

5/29(二)

14:00-16:00

中正大學

社會福利學系

蔡宜文

(自由作家,媒體專欄作家)

47人,

男女比:1:3

8

9/26(四)

16:00-18:00

清華大學

性別學程

郭怡青

(德臻法律事務所 合夥律師)

約50人,

男女各半

9

9/30(一)

18:30-20:30

成功大學

性別平等委員會

蔡宜文

(自由作家,媒體專欄作家)

132人,

男女各半

 

活動進行側寫&講師介紹:

1. 蔡宜文講師:

蔡宜文講師是我們今年度巡迴的主力講師,超過一半的場次都是由她來擔任講師。在溝通與決定講師的時候,多數學校都會提及聽眾會是對此議題沒有概念的學生,或者是需要多一點性別思考的刺激,希望講者用淺顯易懂且生活化的方式來帶領學生認識議題,減少過多法令宣導,避免學生先入為主的抗拒。也因此,擅長把議題轉譯成流行與跟年輕人對話的蔡宜文講師,是這些場次的不二人選。

 

利用短短兩小時的課堂,蔡宜文講師把積極同意概念導入生活實例裡,搭配生動活潑的流行語搭配歌曲與偶像劇片段,逐步破解浪漫腳本,帶領學生思考什麼是浪漫?壁咚到底行不行?流行文化中所謂的浪漫氛圍跟角色形塑,常常會讓人落入有愛就什麼都可以的假象裡;但事實上,濫用權勢要求交往或是吃豆腐,最後還能抱得美人歸的霸氣總裁只存在於偶像劇跟小說裡,如果出現在真實的生活中恐怕會被告,或者是讓人唯恐不及的恐怖情人。她從日常生活的例子開始講起,像是約吃飯、看電影都必須徵詢對方意見,並且取得同意才算是約成功,而不能因為對方沒有拒絕就推斷同意,帶大家理解積極同意一直都是我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詢問並且確認對方的意願、接受對方拒絕與有不同意見,其實一點都不困難,延伸到性上面也是一樣的。

 

台灣社會對於親密關係鮮少著墨,在校園巡迴場裡,我們遇到好多次學生透過匿名系統提問,希望講師示範如何浪漫又不殺風景的性邀約方式。這樣的提問並非現場學生獨有,從年輕人在網路上的PTT或是Dcard上的提問也都常常可以看到類似的問題。我們的情感教育一直停留在猜心、問網友,卻鮮少跟對方溝通或是詢問對方感受的層次,鼓勵大家要練習在親密關係中表達、詢問並聆聽對方的意願,翻轉過去的戀愛與性愛腳本。

 

在課程中,蔡宜文講師分享自己在親密關係實踐上的方法,說明詢問跟確認對方意願非但一點都不煞風景,切中對方喜歡方式的問法,還可能是讓彼此

感情加溫、性感的加分方法;鼓勵大家與其在網路上發文急切的「在線等」,不如把時間節省下來,轉頭去問問你的伴侶意願,可能更有用。另外,也建議使用「SAFE WORD」的操作方式,任何一方只要聽到雙方先前所約定的safe word,就必須要停下來重新確認意願,不能僅因為對方沒有口頭或是肢體上的拒絕,就自以為已經取得同意要怎樣都沒關係。積極同意,意味著不管是在性行為進行前、進行中,都必須要取得對方言語或是肢體動作上的同意,而不能有太多的假設或是推論對方會同意。

 

2. 秦季芳講師:

 在確認場次的時候,我們有特別徵詢關注此議題的老師與學生社團的合作意願,希望可以在議題的倡議上可以有些進一步的討論跟溝通。最後,透過政大性別平等工作坊的牽線,我們與政大社會系學會合作,舉辦政大場次,邀請對此議題有基本概念與興趣的同學自由參加;除此之外,在東華大學的場次,我們也跟長期在此議題耕耘、每年都會帶學生認識親密暴力與性自主議題的周雅淳老師合作,設計兩周的課程,從廣度跟深度加深學生對此議題的認知。因為有這樣的考量,所以具有豐富法學素養與身分法專業,同時有具有NGO倡議經驗的秦季芳講師,自然是我們這兩場巡迴中的講師首選。

 

秦季芳講師以其豐富的法學素養與經驗,從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的修法脈絡與歷史歷程切入,佐以婦女運動推動修法的實務案例與策略,讓與會者了解妨害性自主的內容、修法脈絡,並且思考積極同意入法可能性與影響。不只以台灣的歷史脈絡切入,她也加入世界不同國家的比較,像是其所熟悉的德國法的修訂, 西班牙或是丹麥等近幾年對於積極同意的討論,分析現有的未得同意模式不足,說明積極同意入法是合於世界潮流與提供身體自主權保障的重要方式。

 

在東華巡迴的宣導場次,工作團隊在學期開始前就先與周雅淳老師、秦季芳講師先行溝通數次,最後確定敲定以兩周為單位的系列課程。第一周,請周雅淳老師先從基礎概念介紹與生活化切入,讓學生了解親密暴力與性自主議題,第二周再由秦季芳講師補充說明性自主的立法脈絡與世界接軌等,深化同

學們對此議題的認識。積極同意應該是生活化的一部份,我們決定除了兩小時的課堂演講介紹外,也增加一小時的分組實作,透過小組討論刺激同學對於積極同意跟追求或是性邀約運用的想像力,非常感謝周雅淳老師大力協助,讓我們的初次嘗試能夠進行,打破課堂上講者跟學生間的距離,共同協力思考,打破性不能討論、不能說的禁忌。最後以學生投票的方式選出最佳、最有創意的組別,再請秦季芳講師講評,提點學生所忽略的問題跟鼓勵多思考與從生活實踐積極同意概念。

 

果不其然,對於學生來說要開口討論性,甚至是想像如何運用積極同意概念,提出完美的性邀約是極度困難的。討論一開始,多數學生立刻求饒,詢問能不能放寬題目,最後我們將討論內容放寬到追求或是親密關係裡的互動要如何確認對方意願,要求學生不能以偶像劇橋段或是具有性別刻板印象的方式來推定女性會同意或是不用詢問;儘管如此,學生還是覺得這件事情很難在公眾討論,甚至連要如何跟對方開啟溝通都是個大難題。最後,各組還是很熱情的展示其討論,這樣的熱烈討論也延續到課後,還有學生私下寄信給周雅淳老師做進一步的討論,讓此議題繼續深化跟延燒。

 

3. 郭怡青律師:

清華大學性別學程與台大婦女與性別研究導論課程,工作團隊考量課堂的性質及學生組成,認為學生應該是對此議題具有興趣且有基礎認知的,課堂上的宣傳重點就以目前性侵害犯罪的實務經驗切入,導入性別觀點去檢視親密關係中所隱藏的性別權利差異與文化中對於性的評價與預設,打破性侵害迷思,挑戰約會強暴在大專院校中何以常常發生的問題。因此,承接眾多性侵害案件、具有豐富實務經驗的郭怡青律師是我們這兩堂課的最佳講師人選。

 

在清華大學的場次,沈秀華教授開場的時候就先詢問學生有哪些印象深刻的性侵害跟性騷擾案件?在場學生立刻舉出鈕承澤性侵案,以及校園師生間的性侵案例,顯示出學生對於利用權勢的性侵害最有興趣。九月份正逢香港反送中運動的高峰,也有香港學生針對正在發生對女性示威者的性暴力提出看法,引發中國與香港學生在課堂上的爭論。沈秀華教授補充性不僅是性欲的展顯,

在戰爭時期性常常被用來作為對女性及國族的羞辱與宰制手段,像是暴力對待女性身體、要求裸露或是展示身體、性侵害、甚至是刻意使其懷孕的身體暴力的種族清洗都是種特殊的暴力形式。而在日常生活中,女性遭受性暴力的對象也仍以男性居多,透過對sexuality的侵犯,展現掌控性。女性從小就被施以各種身體規訓,必須自愛或是保護自己,在這種情況下被侵害,打破其從小被灌輸的概念跟價值,對許多人來說是抹殺其存在的。社會的性別腳本、性腳本下,遇到性侵害確實不僅是身體受到侵害。此外,主流裡男人的性、女人的性有不同性腳本,在此情況下,實踐積極同意模式的性自主如何可能?

 

接續著沈秀華教授的引言,郭怡青律師一開始就從網路上的文章開始談起,帶大家一起檢視所謂的「撩妹」與判斷女性是否同意性暗示,究竟會發生什麼樣的問題?同時也以其實務專業說明性侵害案件的司法程序,說明舉證責任在於檢察官,化解外界對於積極同意後會產生諸多誣告或是容易入罪的錯誤恐懼;並且以地檢署性侵害案件統計數據來告訴大家,實務上性侵害案件蒐證不易,多數司法案件會因為證據不足或被認為是合意而不起訴,一年四千件案例中起訴率約僅有一半,近兩年不起訴的案件比起訴案件還多,儘管起訴但獲判有罪判決的比例又更低。同時,也提醒大家不起訴或是不成立,未必代表無罪或是性騷擾、性侵害就是誣告,不成立的理由有許多,可能來自證據不足,也可能是司法人員的性別敏感度不足或仍帶有強暴迷思,這些都是我們要持續關注與破除的問題。

 

郭律師更以其實際承辦過的案件為例,說明過去所提的性侵害教育為何無法落實與改善的原因。在於過去的性教育常常把加害人視為大野狼或是惡人,而忽略約會強暴中所隱含的問題,並非所有的男性都是潛在性侵害犯,而是其對於性行為或親密關係的想像,常常會把未拒絕等同於同意,讓對方感受到性騷擾或是性侵害。所以,更需要積極同意立法,扭轉這樣的錯誤認知,讓性回到真實確認彼此意願、溝通協商,減少因不了解或是輕忽而侵害別人性自主權的狀況。

 

因為有工作團隊在巡迴前與各場次老師及同學的溝通與合作,以及三位講師的大力協助與支援;讓我們在課程搭配與進行上能有最佳的效果,能依照不

同的需求調整課程內容與挑選合適的講師入班。除此之外,為了鼓勵提問與參與討論,我們使用線上匿名提問的slido系統搭配講師演講,讓學生可以無顧忌與負擔的提問 ,打破過去教學現場不鼓勵、也不直面來談性教育與親密關係的常規。學生提出的問題五花八門,但最多的還是直接詢問該如何不殺風景、又不令人感覺騷擾或不快的提出性邀約,以及修正為積極同意之後,如何避免對方事後反悔或是誣告的問題。此外,也有學生提出約炮或是分手後對方騷擾糾纏等狀況,詢問講師該如何處理。

 

從這些提問中,我們看到學生對於親密關係具有高度興趣,且希望有機會有更多互動與討論的。過去學校的性平教育只談校園性平案件的處理,或是高度強調陌生人的性侵害與性騷擾、恐怖情人,但是對於親密關係中仍有許多的疑惑,或者是狀況則是無法討論或是鮮少討論的。此外,學生也關心目前台灣社會的諸多性別平等事件與新聞,向是「提案限縮中止懷孕期限的公投案」、香港女性在反送中運動所受到的國家性暴力等等,也都是學生關注的焦點。

 

身體自主權與法治教育的概念,不應只是冰冷的法律條文與罰責,而是需要一次又一次的結合教育落實在生活中,才能真正捲動概念上的改變,讓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真正能貼切親密關係現況與落實成效。

 

 

修法分區座談,從實務經驗切入

從去年開始,新知就開始舉辦修法分區座談會,邀請專家學者擔任引言人,針對新知草案提出建議,再彙整專家意見修正草案內容。今年的研討會版本,其實是融合去年分區座談的建議,以及今年度多次內部討論與修正後產出。其主要的精神,引入積極同意模式是沒有改變的,僅修正部分草案內容。

 

分區座談的會議資訊,自8月底上網公告兩場分區座談的消息與議程,原本預設的50-70個位子在短短一周內即額滿,並且有不少民眾致電基金會,希望開放更多名額報名與參與。在多方衡量之後,我們決定在有限的經費下,盡速更換可容納較多人的場地,且為了讓會議有效進行,也採用slido線上提問系統,

讓提問者可以直接提問,減少等待發言遞麥克風時間、或不敢發言而影響其參與。

 

即便是將原本可報名的人數,由原先的50-70人調整到原來的近兩倍,也就是100人後,還是很快速額滿,一樣有不少民眾報名候補,並且希望當天還可以開放現場報名名額。但囿於資源有限與場地難覓,且希望能夠讓台上引言人與台下與會者溝通、提問的設計,最後,我們將每場次報名人數壓在100人左右,並且開放線上候補到分區座談會的前一天晚上,以及當天座談會的少數名額可現場報名。最後,兩個場次的報名人數都超過百人,台北場有118人報名,高雄場更是高到144人,足以表示台灣社會對此議題的關注與希望了解,會議當天到場率也有七成以上,還有其他夥伴在場候補入座;會後也有中部的朋友反映希望以後有機會在中部舉辦,讓更多人能認識與了解性自主權及積極同意的實務運作可能。

 

在議程設計上,考慮到與會者未必都是法律背景或對實務有基礎概念,所以特別請各場次主持人於該場次開始前先介紹該法條內容與過去之爭議、討論,以利與會者進入脈絡及了解爭端。在引言人邀請上,今年也以邀請第一線實務專家優先,希望可以透過實務上法院在審判、檢察官起訴等實務經驗,透過判決案例的分析,讓大家了解實務操作的困難與限制,同時也能具體的推估若積極同意入法之後可能運作的方式。除了在台北場分區座談使用融合去年專家建議修正後的新草案版本之外,在高雄場進行時,我們也將台北場次之專家意見納入草案修正中提出9月份新版本,進一步蒐集專家建議。除此之外,為了讓大家能更快速進入議題討論,也先蒐集多數人對於積極同意的疑慮,製作Q&A。

 

會議開始,先請計畫主持人李佳玟教授說明會議目的與主軸,內容包括新知版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之草案版本、討論歷程與內容;之後分別依照四個主題:「重構性自主的保護:積極同意模式,刑法221條」、「兒少保護的難題:刑法227、227-1」、「剝削或是自主?-刑法225條」、「權勢關係下的性交:刑法228條」,邀請第一線法官、檢察官、律師、教師,擔任引言人。請各場次引言人由其實務經驗與專業觀點之觀察,來談現有刑法性自主罪章之問題,並針

對新知版積極同意草案提出建議。

 

09/07刑法妨害性自主修法分區座談-台北場

首先邀請一樣多年致力推動性侵害防治與積極同意概念的台灣防暴聯盟林美薰理事,從台灣性侵害犯罪的法律與社工實務演變切入,說明為什麼積極同意入法這麼重要,透過法律的改變扭轉社會通念。以及桃園地檢署葉詠嫻檢察官、王晴怡檢察官,分享他們在實務上看到的案例,重新思考積極同意入法之後的影響,以及對於現有制度不足或是需要進一步討論與處理的批判。中央警察大學的黃惠婷教授則是從兒少保護觀點切入,來談227立法目的以及積極同意入法之後可能必須面臨的挑戰。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的楊添財院長則是從實務經驗來談心智年齡鑑定是如何進行,以及國外操作的指導原則與方法。冤獄平反協會的羅士翔執行長則是從冤獄案件來談現有法律在證據蒐集上的要求,回應一般大眾誤信性侵害的誣告特別容易成立的迷思。台灣高等法院的吳冠霆法官則是從法官角度出發,說明為什麼性侵害案件難以成立,以及法官心證的困難。警察大學法律系的吳耀宗教授則是從妨害性自主罪章的修法脈絡,說明台灣刑法保障焦點的轉變與未來發展。

 

10/19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分區座談會-高雄場

今年我們與在高雄地區同樣關心性自主與性別平等教育的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合作,共同辦理此場次座談會。會中除了請計畫主持人李佳文老師先說明計畫目的與新知版草案外,更重要的是說明為什麼積極同意入法是保障身體自主權的重要根本。這個場次我們邀請到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的吳錦佳法官,從實務案例來談法官如何運用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的法條與困境,建議先將積極同意概念落實到教育中。橋頭地方法院的鍾葦怡檢察官則是從檢察官職權說明舉證責任不會因為變更為積極同意模式而倒置,還是回到檢察官身上,檢察官必須盡可能地蒐集相關證據成案。高雄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許乃丹律師,則是從積極同意入法之後,妨害性自主回到意願來分類,刑法227條對於未成年人的合意性行為是否仍需要維持14、16歲的兩階段處罰?高雄師範大學通識教育中心的陳竹上教授,則是從青少年權益的角度出發,討論妨害性自主罪章

所保障的性自主年齡是否合理,是否應該依照青少年心智年齡來做區分,尊重其意願與決定權。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的林妙蓁法官,從其實務經驗提醒性侵害案件具有高度異質性,在適用法條上也難以精準分化成類型去套用,實務上必須看真實案例的狀況去調整。信睿法律事務所的林于軒律師則是從實務案例來談法院對於心智障礙程度的認定標準不一,我們社會對於智能障礙者性權的態度和其表意方式的理解還需要進一步的討論。雲林地方法院的王子榮審判長則是贊成積極同意入法,並且要透過教育深化此概念,也認為當積極同意入法之後可以將228條的利用權勢性交併回221條的未得積極同意去處理,以其樣態跟手段作為加重要件。 台灣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的黃嘉韻顧問肯定積極同意入法,並且以自身的經驗提醒妨害性自主修法將改變我們對性侵害、性騷擾的認知與定義,這對被害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但刑法改變,也必須要教育跟上,好好談意願跟才能不要全部都變成重罰化。

 

持續深化:積極同意不可少,情感教育與性教育不能等

推動修法的法律倡議與落實勇於談性說愛的性別平等教育, 對於倡議積極同意與身體自主權概念來說,是一體兩面、缺一不可互相搭配的。經歷一整年到各學校跑場與學生面對面討論,我們發現台灣學生對於情感教育與性教育的需求龐大,儘管今年已經跑了九個場次,但對於倡議來說依然僅是開始而已,如何培力更多關心此議題的人投入倡議、增加宣講講師與人員;以及持續的與第一線法律專家與實務工作者討論積極同意入法,推動法條修正,都是接下來2020年不可或缺繼續深化的工作,只有持續的推動與倡議,才有可能翻轉台灣的強暴迷思與不問不說的情感教育,讓親密關係進入良好溝通、尊重彼此身體自主權的真平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