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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稿】住院整合照護計畫執行成效公聽會:把術後照顧變成一份真正的工作

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實施計畫,從2022年的試辦計劃開始,去年開始不再以健保基金支應,改由公務預算支出。新知從試辦計劃上路前就跟家總、北市產總和醫療工會一起監督這項計劃。我們也在2024年開了一場記者會,除了推廣家總推出的「護佐搜尋器」之外,也希望能宣傳試辦計畫,讓更多醫院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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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正式實施後,仍有許多問題,因此民間團體(醫療產業工會、家庭照顧者團體、婦女團體、移工團體)希望在公聽會上發言,表示民間對現行計畫的意見。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李盈學主張,醫院應直接聘僱護佐,政府則應建立正式護佐培訓及認證制度,並依不同病房需求精算合理照護比,在避免護佐過勞、有效分擔護理師壓力及確保病人照護品質三項原則下配置人力,同時在直聘、培訓制度及合理照護比尚未建立前,不應貿然引進外籍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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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知的發言重點:
1. 鼓勵醫院自聘而非外包
2. 衛福部應了解服務醫院的執行情況並透過研究和調查改善計劃
3. 衛福部應建立護理助理的制度
4.在正式且穩健的護佐制度制定之前,不應以外籍中階技術人力解決人力的問題
5. 外籍護佐應該跟本國籍勞工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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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言稿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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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委員、各位與會的夥伴,大家好,我是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李盈學。婦女新知基金會從2022年這個計劃還在試辦階段時,就和家總、北市產總和其他民間團開始監督成效。前面幾位夥伴的發言其實都有點出現行實施計畫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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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今天的題綱問的是執行成效檢討,但我想先釐清一件事,再回來談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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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整合照護計畫過去試辦時期是用健保給付,現在則是用公務預算,那這個計劃到底在醫院裡創造了什麼樣的工作崗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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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5年住院整合照護服務實施計畫這個文件裡,官方(衛福部)使用的是「照護輔佐人員」,但實際上在現場大家還是會習慣叫護佐,同時在某些醫院人事編制還有「病房助理」、「護理佐理員」的稱呼,這些在現場都是會同時存在的,也是這麼多的稱呼,讓第一線的「照顧輔佐人員」很難定位自己到底該做什麼事情。我們的照護司副司長,在今年三月受媒體採訪時談到要開放外籍人力,還特別強調那「不是擔任護佐」、不能從事護理相關工作,她也說那是比較屬於基礎照顧工作,類似國內的照顧服務員。的確,現在計劃中的照護輔佐人員明定需要有照服員資格,現在的工作內容有一部分也是過去「照顧共聘」照服員的工作。但是,在計劃中同時也明定:照護輔佐人員需要分擔護理師的行政工作,如量身高、量體重、帶病人和家屬認識病房等,過去「病房助理」所做的工作。也就是說,目前的計劃是讓醫院把過去照服員和病房助理的工作二合一,這就在現場造成兩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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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後果:工作沒有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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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中表定照護輔佐人員的工作項目,從量身高體重、回應叫人鈴、整理病床,一路到更換尿布、翻身拍背、協助管灌食。最後一項寫的是「其他非專業性臨時交辦事項等」。一份工作的職務說明如果以「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結尾,那就是沒有邊界,原本要顧四床病人,護理師或護理長進來希望其他床病人也可以照顧一下,那對照護輔佐人員來說,他們該不該去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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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有些醫院就直接把原本的病房助理轉任照護輔佐人員。人沒有增加,工作卻合併在一起。對工作者來說撐不住就他走啊,那庶務呢?又回到護理師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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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的後果:勞動權益沒有人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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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允許醫院用委外或特約的方式進用這些人力,條件只有一句話:應訂定醫院管理規則。但同一份計畫,又要求醫院建立照護輔佐人員的管理、監督與查核機制。所以計畫一方面要求醫院負起管理責任,一方面允許醫院不當雇主,這個矛盾的代價最後就會落在病房裡。護理師跟這個整合人員一起照顧同一個病人,卻沒有指揮監督的法律關係。不只如此,勞動條件一差、人員頻繁更換,護理師還要反覆重新教新的外包人力;真的出了狀況,醫院是不是可以主張自己不是雇主,外包廠商是不是可以主張人是在醫院場域受醫院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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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一個班該排幾個人、照護比多少,計畫理是有寫了計算公式,卻沒有寫清楚任何一個數字。我們認為,照護比應該依照不同病房的照護需求精算,而且要建立在三件事情上:不讓照護輔佐人員過勞、有效分擔護理人員的工作壓力、確保病人的照護品質。這部分就需要照護司和醫院合作、和工會夥伴們合作,調查並研究倒底怎樣才是合理的照護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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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還有一個問題:為什麼這份工作會被設計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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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觀察是:在台灣,這份術後照護的重要工作不被認為是醫院的責任,甚至陪病工作主要都還是由女性在做的。請不起看護的家庭,是女兒、媳婦、太太在醫院折疊椅上過夜;請得起的,找的也是中高齡的女性照服員;再往下,就是在勞基法保障之外的女性看護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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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份工作一直有人做、而且不必付錢或只要付很少錢的時候,站在醫院經營管理的角度,當然不會去問它是什麼、有什麼價值、要做到哪裡為止。因為不問,也不會沒有人做。所以這份工作的職稱非常模糊,被認為不需要一條邊界,也不需要一張說明它做什麼的清單,因為那本來就被當成「某些人」份內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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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現在有了這個實施計劃,有了預算(儘管公務預算並不能算是穩定的財源)、有了班表、有了計畫文件上的職稱。但關於管理和責任歸屬的問題,我們還是閉口不談,至少衛福部這邊並沒有要求醫院要負起這個責任。而這件事的代價,最後還是會回到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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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希望衛福部正視一件事:這個計畫如果沒有檢討跟改善,損失的不只是病人的照護品質,還有一個明明可以成為好工作的工作,仍舊面臨缺工的問題。這份工作是可以做得好的。我們知道有些醫院願意多花人事成本,一個班排兩個人,甚至輪三班。也知道在就業機會比較少的地區,反而有年輕人願意進醫院工作,因為醫院的保障和福利是穩定的。因此,找不到人力不應該全部都推給人口問題,我們會選擇了什麼制度,是我們在制度設計的最初就決定了,這份工作是不是一份能讓工作者感受到被尊重的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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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主張很簡單:那就把這份工作真正建立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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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認為,醫院應該直接聘僱照護輔佐人員,讓他們成為照護團隊裡的一員,而不是一批外包出去的人。政府則應該建立正式的培訓與認證制度,把這個職位提升為法定職類,明訂執業範圍、訓練標準和職涯階梯。而且層級一定要拉到法規,不能只停留在計畫文件裡。因為目前的實施計畫是有可能會停的(這份計畫自己就寫著,預算如果遭到凍結、刪減或用罄,衛福部得暫緩支付、調減或終止服務)。沒有人會把自己的職涯,押在一個隨時可能終止的計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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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術後照顧變成一份真正的工作。這件事對病人、對家屬、對護理人員、對做這份工作的人,是同一個答案。而這也是我們對下半場議題最根本的顧慮。在直接聘僱、正式的培訓認證制度,還有合理的照護比這三件事建立起來之前,不應該貿然引進外籍人力。這份計畫自己都還寫著,這個位置的名稱、資格條件和工作範圍刻正規劃中,正好說明制度離建立起來還有多遠。在這種狀態下引進外籍人力,等於把一個還沒有被定義的位置,先交給最沒有能力拒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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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發言,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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