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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會發言稿】接住育兒家庭,最好的母親節禮物是「時間」! 請行政院及立法院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 實施有配套的「減少工時、不減薪」

調查顯示,「沒時間陪孩子」已成為育兒最大困境之一。「時間貧窮感」正成為壓垮家庭生育意願的關鍵因素。當社會一再討論少子女化,卻忽略家長連「陪伴」都做不到,制度已明顯失靈。5月7日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 召開母親節記者會,呼籲立法院應立即修訂《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9條,將現行「可減少工時但須減薪」制度,改革為有充分配套的「減工時不減薪」!

修法配套包括:

  1. 取消「30人以上企業」限制,全面適用所有受僱者。
  2. 適用子女年齡由3歲延長至6歲。
  3. 建立職務代理人制度,並提供政府補助加給。

◤ 以下為婦女新知基金會代表會中發言 ◢

各位媒體朋友、各位與會夥伴大家好,我是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李盈學,今天代表新知在記者會上發言。

除了職務代理人津貼的訴求外,取消30人限制的訴求新知在2021年就提過了。我今天要針對勞動部114年的《工作場所就業平等概況調查》,指出勞動部的這份調查揭露了什麼、又忽略了什麼。勞動部每年的調查會問兩個問題:

▮ 請問您於最近一年內是否為撫育未滿 3 歲子女,曾申請每天減少工作時間 1 小時(含以上)?

▮ 依目前性工法規定的育兒者得減少一小時無薪資的工作時間,請問您認為是否足夠?

當然受訪者就會回答他們有申請,或是沒有申請、原因是什麼,像是「公司規模未滿30人,遭公司拒絕」、「不知道有此規定」、「用其他假別替代」、「業務繁忙,無法申請」、「擔心工作受影響」、「減少之工作時間不給薪會影響收入」等。當中兩個數字想和大家分享:

  1.  育有未滿三歲子女的女性勞工中,將近兩成(19.5%)根本不知道有這個制度。男性則是10%。一個在法條裡躺了二十五年的制度,在有需求的女性之中竟然有將近兩成不知道它的存在,這說明目前這個制度並不是面向使用者設計的,是需要修法改善的。
  2.  育有三歲以下子女,卻因為「減少工時不給薪會影響收入」而沒有申請的勞工,女性佔5.2%,男性是0.6%。女性因為薪資損失而卻步的比例,接近男性比例的九倍。減工時又減薪資,就是對女性的衝擊更大。

把這兩個數字合在一起看:要嘛勞工不知道有,要嘛勞工知道有、但因為會扣薪而只好放棄。現行制度對於有需求的女性來說就是會讓她卻步,連想過要申請都沒有,那我們要怎麼說是申請率太低的問題呢。不過這份調查還有一個更根本的問題:它的問卷題目問的是「有沒有申請」,沒有辦法告訴我們「有沒有需求」。一個有照顧需求、但因申請就會被扣薪而打消念頭的媽媽,跟一個從來不需要這個制度的勞工,在調查統計裡長得一模一樣——都是「沒有申請」。所以當有人拿低申請率說「需求本來就不高」,可是數字上看到的低申請率不是沒有需求,而是政府在做調查統計時根本沒有對症下藥。更直接的說,這個問卷的設計,讓真正有需求的人從統計上消失了——而這就是勞動部可以、也應該要改善的工作。

就像今天托盟新聞稿裡提到的中華電信案例,同樣的制度,只是在企業內部改為「減工時、薪資照給」,申請人數就從寥寥無幾成長到超過兩千人。勞工對工時的需求一直都在,是不好用的制度把需求壓了下去。正因為如此,我們支持今天托盟提出的《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9條的修法主張。現行制度忽略了太多有需求的勞工——規模太小的公司不適用、子女超過三歲就不適用、申請了還要自己承擔薪資損失。這些門檻一關一關地把需要這個制度的人擋在外面,而被擋下來的,如同前面提到,是女性居多。民間已經提出了修法版本,包括如何擴大適用範圍、如何讓政府承擔補助責任。托盟的修法版本不會是憑空想像,它的基礎,正是勞動部自己的調查數據就揭示的問題。只是如果政府的調查能更細緻地進行,相信不用民間團體出來開記者會,勞動部也應該能有效地知道勞工的需求是什麼。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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