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聲明】拒絕擴大剝削黑洞的「外籍家庭幫傭新制」
照顧家務分攤不是特權,推動減少工時、公共照顧撐全民
行政院於上週院會後正式宣布,將全面放寬外籍幫傭申請資格,並預計於下個月中旬即開放申請。對此,我們表達最深切的遺憾與最強烈的譴責。早在去年九月,賴清德總統初次拋出此議題時,婦女新知基金會便發表聲明抗議,去年底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托盟)也召開記者會聲明、抗議,質疑該政策無助解決女性就業職場不友善的問題,恐將衝擊本國勞動市場並深化階級間的不平等。行政院性別平等會委員亦要求政策推出前須先做性別影響評估。遺憾的是,行政院、勞動部及衛福部仍在毫無事前政策評估、無視民間團體預警的情況下,執意強推這項極具爭議的政策。
同時,政府試圖以「外籍幫傭僅處理家務、不涉及托育」的說詞來迴避對本國專業托育市場的衝擊,這完全是施政無能還假裝不知道自己無能。對於育有幼童的家庭而言,「家務」與「照顧」在實務現場是高度交織、難以分割。從準備副食品、清洗奶瓶到維護幼兒活動空間的整潔與安全,每一項家務勞動,都與照顧工作連動。如果家務勞動可以與照顧工作清楚切分,而且可以在每個家庭中落實,外籍家庭看護從事「許可外工作」的情形應該早已從台灣社會絕跡,但事實並非如此,外籍幫傭從事照顧等「許可外工作」勢必也如同外籍家庭看護般普遍。政府利用話術刻意將兩者切割,不僅是貶低了照顧工作專業的複雜度,試圖以文字遊戲來掩蓋其規避公共照顧責任的事實,更是無視家庭聘僱移工長年來普遍從事「許可外工作」而政府束手無策的情形,故意裝傻。
我們要嚴正詢問賴總統、行政院長、勞動部長與衛福部長:賴總統選前說要打造「公義社會,溫暖台灣」,那這次的政策究竟是在守護誰的公義?溫暖誰的台灣?
性別平等是誰的性別平等?
勞動部在政策公布後,隨即對外宣稱此舉將使144萬家戶受惠。然而,這是一個極度虛偽且誤導大眾的數字。根據托盟的估計,考量到外籍幫傭薪資、住宿空間及就業安定費等人力成本,實際上有能力使用這項服務的家庭,可能僅限於所得前五分之一的家庭。賴總統選前承諾要打造「公義社會」,但這項政策卻是典型的「階級社會」下的政策。政府試圖透過引進廉價且無法保障他們勞動權益的外籍移工,減輕高所得家庭女性的家務負擔,這絕非真正的性別平等。民間團體倡議多年的公共照顧服務就是為了解決家務勞動與照顧育兒性別不平等的問題,政府不願致力改善,面對目前資源、制度、人力多方缺失的問題,根本就是病急亂投藥。
在我們看來,勞動部一直在強調外籍幫傭可以減輕家務工作的負擔,但事實上,民眾會有時間不夠用、蠟燭兩頭燒的問題,除了前面提到公共照顧服務支持不夠,不就是現在的勞動體制和職場文化,對於員工要回應家中照顧需求的友善程度也遠遠不夠的問題嗎?開放外籍幫傭不只無法解決前述既有問題,從性別、族群,以及階級的交織性來看,當政府選擇了一種最階級化、最可能產生剝削的做法,而不願致力改善公共照顧服務的品質與普及度、積極降低整體工時以支持全民的工作與生活平衡時,這樣的政策只是在鞏固「有錢人才能享有育兒喘息」的特權(privilege)罷了。如果政府真的希望減少女性的家務負擔,為什麼不從制度設計上確保男性也能共同負責家務勞動呢?現實一點地説,在外籍幫傭仍以女性為多數的前提下,這項政策根本無法解決照顧者仍以女性佔多數的性別不平等問題。
如果政府認為照顧壓力需要回應,為何不選擇精確盤點0-12歲公共托育、課後照顧資源,減少資源落差、改善服務品質與服務方式,確保不漏接,並降低總體工時、推出完善的有薪照顧假制度,而是選擇讓高收入家庭直接向全球南方國家「購買」廉價勞動力?男人主導的政策希望透過照顧私有化的手段來規避照顧資源分配不均導致的社會不平等,就是美國政治哲學家 Joan Tronto 所批判的「特權的不負責任」(privileged irresponsibility)。
家庭聘僱移工的勞動權益誰來顧?
我們要再次強調,「家務或照顧需求」絕不能成為擴大剝削移工的藉口。目前的政策設計,依然將移工視為填補本國社福體系不完備的廉價勞動力。臺大公共衛生學院健康行為與社區科學研究所鄭雅文教授在臉書貼文中引用國際勞工組織(ILO)的報告,提醒我們:將「正式照顧工作者」(formal care workers)交由家庭直接聘僱,且讓工作者在私人家庭內提供照顧勞務,是最容易出現監督真空與勞動剝削的情境。尤其是定期契約僱用的外籍移工,在封閉的家戶環境中,極易陷入長工時、缺乏隱私、甚至遭受人身安全威脅的困境。
此外,我們必須嚴正質疑:政府如何確保這144萬潛在受惠家庭聘雇的外籍幫傭,在進入封閉的私人家庭後,「真的沒有從事托育工作」?在私人領域的監督真空下,政府也沒有足夠的稽查人力與法規工具,來辨識移工是否被迫兼任育兒重擔。這種政策設計無異於變相鼓勵「非法兼任」,不僅讓移工陷入名不副其實的超時勞動與剝削,更讓政府宣稱的「不影響本國專業托育市場」淪為一紙空談。若無有效的監督機制,這項政策只會成為雇主壓低成本、規避勞動權益保障的法律漏洞。如果政府真心認為家長有夜間照顧需求,或是家中照顧人力不足,應採的政策方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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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本國籍夜間托育工作者的待遇與勞動保障,吸引人才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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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經確實且具體的評估,即便提高本國籍勞工待遇,仍有人力不足的問題,需要引進移工,移工應由「機構聘僱」而非由家庭直接聘僱,確保移工享有與本國勞工相同的勞基法保障與專業培訓,不是讓他們孤立於私人家庭之中。
去年賴清德總統以「釋放婦女勞動力」為由提出這項政策,如今勞動部以「協助勞工兼顧家庭生活與工作發展」為由推出這項政策,當作擴大剝削移工的「遮羞布」,是一個政府能做出最無恥的政治消費。
沒有評估的政策就不該貿然上路!
這項政策另一個令人感到憤怒之地方就在於,政府在完全沒有進行「性別及人權影響評估」的情況下,就宣布下個月要上路。
目前的照顧勞動市場中,保母、教保人員、課後照顧人員多由女性組成,且長期處於低薪、高工時、高壓的環境。當政府大量開放外籍幫傭進入家戶,將直接衝擊這些基層女性工作者的就業機會。行政院可曾計算過,有多少保母會因為高所得家庭轉向聘僱24小時待命的外籍家庭幫傭而失業?這種「殺雞取卵」的政策,不僅無法解決照顧性別化的不平等問題,更會摧毀多年來民間團體努力建構的公共托育制度及開放透明的保母定價政策。
照顧工作(Care Work)本應是社會發展的基石,而非權貴階級的廉價服務 。ILO 的報告也提醒我們,優質的照顧工作必須建立在「尊嚴勞動」(Decent Work)的基礎上 。
我們要在此提出以下訴求,強烈反對這項政策的冒然推行:
一、撤回未評估就推行的政策:在沒有完成「性別與人權影響評估」之前,行政院應立即撤回放寬外籍幫傭申請資格的政策。
二、保障外籍移工勞權、終止個人聘僱制:如果要引進外籍家庭幫傭的勞動力,應全面適用勞基法,並研議由公法人或法人機構採機構聘僱的模式,終止繼續惡化、剝削的家戶聘僱體制。
三、推動全方位育兒友善政策:政府應將預算與政策方向投入擴展平價、優質的公共照顧服務,以及工時、請假皆具彈性的全方位育兒友善職場,而非服務少數階級,放任照顧責任階級化、族群化,以及繼續性別化。
連署團體(共34個)
婦女新知基金會
台灣婦女展業協會
台灣女人連線
財團法人彭婉如文教基金會
台灣生育改革行動聯盟
希望職工中心
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
財團法人台灣省天主教會新竹教區移民移工服務中心
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
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
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
社團法人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台灣障礙研究學會
台灣女性學學會
臺灣照顧學會
全國教保產業工會
高雄市教保人員職業工會
高雄市輔育人員職業工會
台南市教保產業工會
台南市褓姆職業工會
台東縣褓姆職業工會
屏東縣幼兒托育職業工會
苗栗縣托育人員發展協會
全國托育人員協進會
基隆市托育交流協會
新北市托育人員互助發展協會
宜蘭托育發展協會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
遠雄人壽企業工會
臺北市南山人壽企業工會
台灣勞工陣線
社團法人台灣職業安全健康連線
台灣人權促進會
台灣非政府組織國際交流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