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稿】生小孩一定要結婚?托盟民調:制度到位,近7成女性支持非婚育兒
婦女節前夕3月3日,我們出席 托育及就業政策催生聯盟 主辦的記者會,公布聯盟近期的網路調查結果,指出只要政策制度完善,多數女性支持非婚育兒,呼籲政府「非婚育兒,也有保障」。
——以下是本會記者會發言——
各位媒體朋友、托盟的夥伴,以及與會的記者朋友,大家好。我是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李盈學。
下週日就是三八國際婦女節,新知非常感謝托盟邀請、召開這場記者會,讓「非婚育兒」的需求能被社會看見。新知長期以來的倡議方向,就是希望,各種類型的育兒家庭,無論是否有婚姻關係,國家都應該提供育兒者平價、可近性、充足的公共照顧服務,並提供相關政策和立法的保障。
◤ 破除單親迷思,以國家支持落實兒童最佳利益 ◢
對於無論是不想進入婚姻制度,還是透過人工生殖技術生育小孩的單身女性,新知一向站在人權及平等的考量上認為,政府不應擔心某些族群育兒「可能」會有侷限,因而禁止或限制她們生兒育女的權益,反而,政府應該要支持他們。
OECD在2020年「友善家庭育兒」的報告中就指出,世界各國家庭的樣貌越來越多樣化,小孩不只會在台灣常見的雙親、繼親或是單親家庭中長大,同志家庭、民事結合等新的法制化家庭型態也在各國逐一建立,也有越來越多變動及流動的家庭關係(家中有多位繼手足、需要往返於兩位有監護權的家長家中生活)、非正式的同居家庭等,建議國家應該透過不同的政策工具,確保兒童在不同形式的家庭中都能獲得最佳利益。根據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第三條:公私部門的各種措施應考量兒童最佳利益、確保兒童受到家長/監護人的適當照顧、相關部門及單位應有充足資源及人力並有監督機制。我們認為,所謂兒童最佳利益,從來不是説哪些類型的家庭是「不適格的家庭」,而是政府需要完善制度、國家應透過各種策略來確保兒童在不同的家庭類型生活都能獲得最佳利益。
◤ 單親貧窮是「體制懲罰」,國家應扛起公共照顧責任 ◢
同時,當我們在討論單身或非婚育兒時,我們也需要認知到:「單親女性貧窮」這個議題並沒被足夠多的人重視。
當社會大眾在看單親,尤其是單親媽媽的貧窮困境時,往往理所當然地認為:那是她們「做錯選擇」、個人道德有問題才會遇到的結果,像我們常聽見一些理由,指責女性不避孕、生孩子又不結婚等。但是,新知必須嚴正指出,各國的相關研究都告訴我們:單親女性的貧窮從來就不是個人風險管理的問題,而是「體制懲罰」的結果。台灣目前的各種社會福利制度都還是高度仰賴「雙親家庭」作為基本單位,來吸收並承擔各種社會風險。這種制度設計導致育兒女性,特別是單身的女性常常要依賴原生家庭的後援,或者必須爭取到小孩另一方監護人的財務支持,才能有可能勉強擺脫生育與就業之間的衝突,但不管是家庭後援,還是另一方監護人的財務支持,都是非常不確定的因素,有人有、有人沒有,無法用來確保每一位單親女性都不會面臨貧窮風險。
最後新知仍要一如既往地提醒我們的政府與立法委員們:這種將照顧責任推回家庭、把風險全部交由女性承擔的現況,非常需要公共照顧資源與制度改革的力量介入。政府應該要看見不同家庭的困難、回應他們的需求,我們才能共同設計既從兒童權益保障出發,又能看見單身或非婚女性困境的公共支持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