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會發言稿】肯認照顧工作的價值,落實不分國籍的性別平等
【肯認照顧工作的價值,落實不分國籍的性別平等】
本會董事、國立東華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梁莉芳週日(11/24)出席甫成立的「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SBIPT)記者會,以下為發言全文——
1992年,台灣開放家庭看護移工的聘僱,三十多年過去了,家庭看護移工的薪水只調漲過兩次,現在每個月是兩萬元,勞動部已經公告,明年1月1日開始,基本工資將調整為28590元。不過,這一切都跟家庭看護移工無關,因為家庭移工不適用勞基法。
目前台灣有超過22萬的家庭看護移工,絕大多數是女性,因不受勞基法保障,她們普遍面臨工作時間長、沒有加班費和固定休假,也缺乏相關權益的保障。
很大的原因是我們沒有看待照顧工作是正式的工作,很多時候,我們認為照顧是女人的天賦本能,不需要太多的專業訓練和技能養成。當前的台灣社會大量依賴看護移工,承擔個別家庭照顧的責任,或許我們會在口頭上謝謝她們的辛勞付出、做功德,卻始終沒有反映在最實際的薪資報酬。
照顧工作的低薪,呈現我們的社會長期貶抑女性勞動的價值,薪資的不平等是性別歧視,也是一種性別暴力。我們要求,勞動部應調高家庭看護移工的薪資,研議將家庭移工納入勞基法或另立專法保障,肯認照顧工作的價值,落實不分國籍的性別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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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SBIPT),由在台灣的印尼家務移工組成。多年來,家務移工的薪資未能與基本工資接軌,導致結構性歧視問題嚴重。即將到來的2025年,台灣的基本工資將達到新台幣28,590元,而家務移工的月薪卻僅約為新台幣20,000元。
工會已經收集了超過 380名在台家務移工的聯名連署,共同要求政府將家庭看護工的薪資調漲至與最低工資一致。
【記者會訴求】
- 調升家務移工的薪資,與台灣基本工資一致。
- 將家務移工納入勞動法令保障,並將家庭看護工納入長照計畫。
- 不得以購買形式剝奪家庭看護工的假日權利。休假是勞工的基本權利,不應被交易。並且應該給予看護工國定假日休假權利。
- 提供家務移工隱私空間保障。
- 廢除在台工作年限的限制,使家務移工能持續工作。
- 簡化轉換雇主的程序,避免家務移工陷入不利雇傭關係和仲介剝削。
- 為中低收入雇主家庭提供補助,確保能在不加重他們經濟負擔的情況下支付公平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