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聽會】呼籲!新增彈性親職假與育嬰留停並行,家長彈性請假,促進平等分工!
今天上午我們受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黃秀芳召委邀請,出席「於性別平等工作法育嬰留職停薪制度中,增訂並併行『有薪彈性親職假』的可行性」公聽會。
以下是完整發言稿——
婦女新知基金會支持有薪彈性親職假的修法,也就是讓原本必須以月為單位使用的育嬰留職停薪,多一個可以以小時或者以日為單位來請假的選項,我們也同意修法讓育嬰留職停薪還有親職假,放寬申請期限到小孩八歲之前。
最關鍵的考量就是家長真的需要。
國小低年級很多只上半天課,下半天有安親接送需求,可能發生各種需要及時處理的狀況。有些有早療需求的家庭,家長會需要長期、固定請假;家長也會有臨時照顧需求,例如腸病毒停課,或者小孩突然發燒需要馬上被接走。
因為這樣請假被扣薪水,或者犧牲自己請特休假休養生息的時間,這是在懲罰養育幼兒的家長,而且多數是女性在承擔。
我曾經聽過資深的托嬰中心主任說,為了防疫,小孩每天進托嬰中心都要檢查,若有感染腸病毒跡象,家長當下就得把小孩帶回家。
主任說他曾經遇到有家長明知小孩有腸病毒症狀,還是把小孩送到門口,在排隊量體溫檢查的時候,放下小孩就往門外跑。雖然可以說這個家長很沒公德心,但是我們也看到家長有多無助,今天孩子沒辦法送托,他可能就少一天薪水,而且感染腸病毒一隔離就是七天,只算工作日也是馬上掉五天的薪水。
我家五歲小孩上個月才確診腸病毒,很不幸他還是第一個被學校通報的,所以他停課七天,好不容易到了他可以去學校的前一天,學校通報了另外兩個確診案例,然後全校停課,所以我們家整整停了兩週,共十天的課。
我就在想,萬一我跟我老公都身在很難請假的職場,或者我們都是薪水比較低又沒什麼假的職場新鮮人怎麼辦?萬一我是單親家長又該怎麼辦?光一波腸病毒就這麼慘,一年不只一波怎麼辦?
政府今天要求家長負擔防疫的義務,就應該給予家長基本、相對應的保障收入跟請假的權利。
讓育嬰假可以彈性請假,就是最容易達成的方法。
新增親職假的修法,並沒有更動津貼的支出,也沒有增加任何一天假,只是讓受雇者多一種使用育嬰假的方式。
簡單的改革,就能幫助家長因應更多情況,減輕蠟燭兩頭燒的痛苦。台灣的家長普遍面臨時間貧窮的困境,這樣改革訴求我們認為是很基本,甚至可以說是蠻卑微的訴求。
讓育嬰假可以彈性使用,另一個重要的考量是促進性別平等。
OECD各國都面臨人口變遷的壓力,許多國家非常密集地在改革育嬰假,而且近年的改革重點都放在 #支持男性使用育嬰假,以減輕女性的養育負擔,減少對女性就業的衝擊,改變不平等的照顧分工。
舉例來說,南韓的育嬰假在1995年到2021年,26年間改了12次,2014年他們就已經把育嬰假的使用期限延長到小孩八歲了。而2015年之後的四次改革,重點都放在提高男性的育嬰假使用率。
台灣育嬰假自2002年上路,至今已經22年,只經歷過2007年、2009年、2014年、2021年四次改革。跟其他國家相比,對於怎麼改革育嬰假,讓育嬰假更能支持平等的照顧分工、讓育嬰假對親子更好用、降低育嬰假的請假門檻,這部分的努力,台灣其實非常不積極,我們期待這個情況可以改變。
要怎麼確保育嬰假制度有促進性別平等的效果?
由於很多國家密集地在改革育嬰假制度,目前累積起來的經驗告訴我們兩個關鍵的改革方向。
1.一個就是育嬰假薪資替代率越高,男性請假比例越高。
要扣薪的假,例如半薪的假,最後都會是女性在請,導致這樣的假喪失促進照顧平等分工的效果。例如勞工現在請家庭照顧假就是扣全薪,請的人很少,而且多數是女性在請,所以這個假最好不要扣薪。
2.另一個促進性別平等的改革方向,就是開放彈性使用育嬰假。
例如讓家長以小時或以日為單位請假,如此一來,使用育嬰假制度的男性也會增加。
這裡也分享一個2023年很新的研究,是維也納大學的經濟學者Ziegler & Bamieh用奧地利育嬰假制度改革的實證數據,做出來的結果。
奧地利先後做了育嬰假改革,包括提高薪資替代率,還有放寬彈性請假,他們都做了。這兩位學者想知道,國際上都說這兩個做法效果最好,那有沒有其中哪一種作法的效果,比另一個更好?
他們發現,減少請假的所得損失,也就是提高薪資替代率,雖然可以鼓勵更多男性使用育嬰假,但還是沒辦法改變女性請假期間較長、男性請假期間較短、照顧分工不均的現象。他們發現,除了大幅減少請假的所得損失,要鼓勵男性更長期、更積極使用育嬰假,更關鍵的改革就是同時增加請假的彈性。
台灣2021年的育嬰假改革,光是微幅地把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從投保薪資六成提高到八成,所有育嬰假的勞工中,男性佔比就從16%一路陡升到25%,雖然離國際上追求的40%甚或50%衡平比例還有一段距離,但我們從台灣的經驗知道,我們可以相信制度改革的力量。
我們知道勞動部目前也在進行彈性育嬰假的試辦計畫,但是因為目前法規上還是所謂的留職停薪,雇主在通報程序上非常繁複,使用門檻太高。所以還是希望立法院可以盡速通過修法,直接以親職假處理,就不需要這麼頻繁的通報。
也希望勞動部未來在行政手續上減少雇主跟受僱者申請使用的不便,這件事我們其實在今年三月試辦計畫上路前,就已經在勞動部的會議上提醒過。非常感謝社福衛環委員會今天舉辦這場有意義的公聽會,傾聽勞工家長的需求,希望修法可以順利推進,用制度支持育兒照顧平等分工。以上發言,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