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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稿】「提升生育自主:人工生殖法該修了」公聽會

2023年10月3日下午,婦女新知基金會應邀出席立法委員洪申翰、林昶佐、林靜儀、陳培瑜、賴品妤主辦的「提升生育自主:人工生殖法該修了」公聽會,以下是婦女新知基金會發言內容。

目前的《人工生殖法》僅適用於不孕夫妻,單身的、有伴侶但未婚的,或有同性配偶的人都被排除,背後預設的想法是將婚姻和生育綁在一起,不但綁再一起,這背後還預設了一個先後順序,也就是一定是先結婚、後生育,但是這樣的預設,排除了不想進入婚姻,但有生育規劃的女性。這是明確的,針對女性的單身歧視,而背後其實也隱含了,對單親家庭的歧視,即便這裡預設的單親家庭以及很多人預設它有多不幸,這些也很有可能是被想像出來的。

政府目前進行的常態性調查,還沒有看到有數據去呈現,有多少女性不想進入婚姻,但有生育的計畫,那沒有常態性的調查,所以我們也不太知道這群人的人數和背景上歷年的變化,是非常可惜的。

目前我們看得到的數據是,衛福部108年度的婦女生活狀況調查,詢問15-64歲女性,有沒有在婚姻狀態內,如果沒有在婚姻狀態內,未來想不想進入婚姻?那我們大概在15-24歲這個年齡曾的未婚女性中看到,有7.56%的女性未來沒有進入婚姻的規劃,但他們期待有一個伴侶,在25-29歲這個年齡層有7.67%,到了30-44歲,這個比例還有5.02%,到了45-54歲,這個比例降低到大概3.15%。各年齡層未婚女性當中,對於未來婚姻狀態還沒有特別規劃的女性,比例更高,大概佔了一半。

這一群女性在《人工生殖法》裡面的定義都是單身女性,無法使用人工生殖技術。當然再次強調,因為政府調查的限制,我們不知道這群人裡面有多少人想要小孩,但這裡我們要強調的是,婚姻和生育綁在一起的預設,不但在價值上歧視單身,現實上也不符合許多女性對親密關係的期待、想像或安排。

很多人認為不在婚姻關係內成長的小孩,是不幸的,但這樣的不幸有多少是想像的?有多少是制度造成的?我有認識的異性戀女性朋友單身養育小孩,因為他認為在婚姻關係中他還要照顧一個男人,很麻煩,自己照顧一個小孩,好好把他養大,就夠了,兩個人也過得很好。單親家庭也常常被連結到貧困或經濟風險高,但單親家庭的面貌也是複雜的,問題在於我們大部分的制度和福利,並沒有保障在多元親密關係中成長的親子,跟其他親子擁有同樣的權利。

所以我們要堅持的,到底是歧視性的人工生殖法,還是認真去檢討,我們的法律一直欠缺多元的角度,去看待親密關係,以至於許多孩子與家長的權利,在制度上並沒有獲得平等的、實質的保障?

我們手上有一份只有薄薄四張紙的文件,是OECD在2019年提出的政策簡述,說明各國採取了哪些措施,保障在多元親密關係家庭中(非異性戀婚姻)成長的孩子們的權益,這就是國際上談到落實兒童權利,正在努力的方向,我們政府的方向卻完全相反,2009年之前我們就主張《人工生殖法》應該將婚育脫鉤,但至今法律都沒有修,維持原樣,亦即政策方向仍是硬要把兒童塞進有婚姻關係裡的家庭,但鮮少去談,有沒有哪裡做不好,制度上哪裡沒設計好,讓兒童不管是不是成長在有婚姻關係的家庭裡,兒童與她/他的照顧者與監護人都可以受到保障。這個思考方向供大家參考,最後還是再次呼籲,人工生殖技術應開放單身女性和女同志配偶使用,作為我們正視多元親密關係或多元家庭關係的下一步,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