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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稿】照顧假要有薪 勞工才能放心

2021年12月8日上午,婦女新知基金會與立法委員范雲辦公室共同召開記者會,針對近來疫情及秋冬腸病毒流感高峰期,提出照顧假要有薪的訴求。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同時也是東吳大學社工系教授洪惠芬及倡議部主任周于萱發言稿如下:

洪惠芬表示,今年五月中旬因為防疫升至三級警戒,學校與幼兒園關閉,托嬰中心、居家保母、以及日照機構暫時終止提供服務,這些原本「外部化」的照顧需要一夕間全部回到家庭領域,對家庭內部既有的照顧分工造成很大的衝擊。政府針對照顧移轉回家庭後對照顧者就業可能造成的衝擊,主要的對策就是「無薪的防疫照顧假」。就我在田野的觀察,多數受訪家長都覺得它是一項「看得到卻用不到」的措施。這種觀感背後潛存以下幾個原因:

  1. 首先是無薪的問題。防疫照顧假期間並沒有任何政府現金補助去補貼請假期間的工作所得損失。多數家長會優先使用不扣薪的特休假。若請假時間長,更常見的策略是:原生家庭的非正式照顧後援(祖父母的隔代照顧)。例如把孩子送回鄉下老家,或者若自己可居家工作,就帶著孩子一直回南部娘家長住。祖父母的隔代照顧一直是台灣在托育低度公共化下雙薪模式仍不斷成長的重要社會機制,即便在疫情期間也是如此。但原生家庭作為照顧後援的代價就是:中高齡女性(尤其是相對年長的中高齡女性)在疫情期間大量增加的家務與照顧負荷。我在田野曾遇到一位近六十歲的阿媽,她告訴我:疫情期間,兒子女兒帶著另一半和孩子回老家居家工作與生活,她每天要花近六小時準備全家九口人的三餐(還不算進洗衣打掃的工時)。可想而知,這是多大的勞動負荷。
  2. 其次是請假的文化阻力。相較於教師這種「非競爭性部門」,在疫情期間可以透過居家工作模式作為彈性化措施,化解孩子在家期間的工作家庭衝突,但「競爭性部門」卻沒有這種彈性。即便這類企業有提供居家工作模式,但從我在田野中的觀察是:相對僵化的設計卻無助於化解工作家庭衝突。也因此在這類就業部門工作的家長更需要防疫照顧假來解決孩子在家對就業的衝擊。但弔詭的是:這類企業往往最偏好用員工出缺勤這種「時間考核依據」來評價員工的表現。在擔憂被主管評價為「不夠好員工」的文化焦慮下,這類防疫照顧假就成了多數家長看得到卻用不到的措施。
  3. 其三是排除問題。政府的防疫照顧假往往限於典型就業者,對於採「接案」或「自僱」的非典型就業者,由於沒有固定僱主,因此被排除在適用範圍。但這類型就業者有更高比例為女性與低人力資本者。她們只能以停工的方式來解決孩子在家的照顧就業兩難問題,這嚴重衝擊其生計。
  4. 最後,托育仍不可少。對防疫核心工作者(essential worker),也就是疫情期間社會維持基本運作不可或缺的工作者,如醫護人員、社工、藥局或基本生活日用品的零售人員等。根據國外統計,這群人有更高比例是女性。她們更需要的是托育服務,而非防疫照顧假。國外封鎖期間,學校或照顧機構即便因為防疫而關閉,但也有些國家會針對這群防疫核心工作者,提供托育服務,讓她們可以無後顧之憂地投入防疫工作。

    最後,洪惠芬嚴正呼籲:防疫政策不應只著在疾病感染的控制,應將公民作照顧者的需要納進考量。

婦女新知基金會倡議部主任周于萱表示,為了瞭解一般民眾及受僱者使用防疫照顧假、家庭照顧假的狀況,婦女新知基金會在2021年7月至8月舉行為期一個月的線上問卷調查,詢問民眾在台灣疫情較為嚴峻的期間(2021年5月至7月)職場工作及照顧工作的消長情形,以及受僱者是否有請防疫照顧假及是否曾遭遇刁難的狀況,共回收約470份樣本,剔除重複填寫及無效填答後,有效樣本數為460份。

從本次問卷調查中可以發現,疫情所帶來的突發狀況,對女性勞工影響甚鉅。防疫照顧假和家庭照顧假等照顧假,對勞工來說最大的問題是「無薪」,其次則是職場潛在文化對勞工的期待以及衍伸出來對照顧者的歧視。這些問題並不是新的問題,而是疫情更凸顯、惡化了原本職場對於照顧的歧視和忽視。

調查結果發現,超過半數的(51%)的填答者表示疫情爆發之後的照顧時間大幅增加,若加上稍微增加(17%)的填答人數,整體來說近七成的填答者認為疫情爆發之後的照顧時間是增加的,且由於防疫需求暫停了各類照顧服務,只有少數照顧服務仍持續運作,使得近半的填答者表示疫情後只能改成由本人親自照顧(48.5%),其中女性佔了88%,而其照顧對象以5歲以下子女者(23%)為最大宗

若比較2021年5月本土疫情爆發前後可以明顯發現,對於受雇者來說,過去認為「以職場工作為主」或「兼顧照顧工作與職場工作」的人,在疫情爆發後,大量的轉移到「照顧為主」或是「照顧工作大於職場工作」的狀況,顯示許多人受到疫情影響必須調整工作與家庭生活的作息及時間比例。不同產業的工作時間或有增加或減少,其中照顧時間大幅增加的產業以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為最大宗(24.6%)、教育業(22.3%)次之,其他服務業(14%)位居第三。

對於非受雇者[1]來說,情況更是嚴峻。2021年5月疫情爆發後,超過三分之一(36.0%)的非受雇者表示工作時間大幅減少,取而代之的是照顧時間大幅增加(57.0%)。對於沒有收入或沒有穩定收入的非受雇者來說,疫情期間帶來經濟上的衝擊(工作減少)與增加的照顧工作,更是讓人喘不過氣。

在本次調查中詢問勞工其職場是否有提供「防疫照顧假」這個選項,雖然有近八成(78.5%)的勞工表示其職場有防疫照顧假,其中甚至少數公司有提供有薪的防疫照顧假(16.2%),但仍有二成的人表示(21.5%)不知道有這個假可以請,或是公司沒有提供防疫照顧假勞工只能自行請其他的假。在開放填答的部分也有民眾直接表示:「防疫照顧假,在法規上,等同無薪假,疫情來臨時,一來不一定真的可以請假,二來,等同勞工減少薪資,這都會讓雙薪家庭很為難,希望爭取有薪防疫假。」

相較於男性同儕,女性勞工在職場上實際申請防疫照顧假的比例非常高(女92.5%,男7.5%),而且女性勞工對於是否請防疫照顧假有特別多顧慮,例如擔心影響升遷、擔心失去工作、擔心收入會減少等等。在開放填答的內容中,也有民眾表示疫情之下照顧與職場兩頭燒,非常痛苦:「照顧職責還是跟母親綁在一起,社會觀感還是一樣理所當然,不照顧好像就是失職,照顧了職場也沒放過我們,還歧視職業婦女麻煩。」根據媒體報導[2],台灣一名育有二子女的媽媽,在疫情期間請了防疫照顧假在家照顧,在警戒降級後被公司要求返回職場,卻因為照顧資源尚未到位,找不到適合的安親班或親友接手照顧孩子,就被公司以無法配合工作要求為由資遣。顯示台灣的職場跟社會仍然有對照顧者的潛在歧視,而隱性的社會期待和壓力在疫情之下更讓女性勞工喘不過氣。

COVID-19是近兩年較為重大的傳染疾病,但其實每一年的不同時期照顧者都在擔心各種疫情,像是腸病毒、流行感冒、登革熱、麻疹、腮腺炎、水痘等傳染病會反覆在春夏秋冬輪流來襲。因此政府在考慮防疫政策時,不應只關注疾病感染的控制,也應將公民作照顧者的需求納進考量,否則照顧者難以兼顧工作與家庭,顧此失彼成為防疫破口,反而加重了社會的負擔。她再次提醒,立法保障有薪的照顧假有其必要性

[1] 本次問卷調查將「非受雇者」定義為:失業/待業中、自行接案(freelance)、未就業且目前不打算就業(學生、全職家庭主婦/夫、退休)、自雇者(self-employed)。

[2]請防疫照顧假慘遭資遣 雙寶媽淚訴「我到底哪裡做錯了?」 https://news.ebc.net.tw/news/living/274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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