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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行動】勞動部立刻保障移工勞權 民團呼籲勿禁止跨行轉換

勞動部立刻保障移工勞權 民團呼籲勿禁止跨行轉換

今天上午新知到勞動部前面參加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及移工聯盟MENT召開的記者會,抗議勞動部預告修正「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1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雖然內容只是「準則」的部分文字修正,但就實質的修正效益來說,等於大幅提高了移工轉換不同行業的門檻,使得轉換變得幾乎不可能。

今年(2021)5月初,因為立委指出疫情期間看護工轉廠工的人數增加,勞動部便以此為藉口,禁止看護工跨行業轉換。我們在當時就參加TIWA的記者會,質疑勞動部不去改善看護工低薪高工時的勞動條件,不去找衛福部協調如何增加支持家庭照顧的資源,讓家庭照顧者喘息、讓外籍家庭看護工喘息,只想要封鎖移工轉換職場的機會,不讓他們轉換去勞動條件比較好的行業。

勞動部甚至在7月15日預告即將修正的修法草案,想要把「禁止移工跨行業轉換」正式制度化寫入準則中。這次的「禁止跨行業轉換」,不只是針對勞動條件惡劣的家庭看護工,而是適用所有移工,使其透過轉換以求自保或改善勞動條件的權利都被剝奪,而這個對移工權利影響重大的政策,卻只是單方面透過書面意見表達,由誰來決定、基於什麼原因做的決定,都處在不透明的狀態下。

外籍家庭看護工在台灣不受勞基法保障,卻長期承擔了大量的照顧責任,因此新知也前往聲援,發言稿如下:

這次勞動部公告修正的條文真的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因為我們看到不管是國際勞工組織(ILO)提出的國際勞工公約、聯合國的消除對婦女一切歧視公約(CEDAW)、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公約(俗稱兩公約),都一再提到消除直接及間接歧視(CEDAW公約及一般性建議)、打造有尊嚴且公平的工作條件(國際勞工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公約)、任何人不得使其為奴(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

然而,勞動部現在在做的事情完全背道而馳,打臉政府施行國際公約的決心,真的不知道勞動部學習這些公約學到哪裡去了?所以今天我們在這裡,是要來幫勞動部上一堂公民課,請勞動部趕快去思考怎麼樣改善外籍看護工的勞動條件,怎麼樣改善漁工的勞動條件,怎麼樣讓廠工可以廠住分離。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從剛開始引進外勞的時候說我們不懂還在滾動式檢討,現在已經過了三十年,不能再錯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