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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聲明】長督盟批:長服法修正案漠視「使用者觀點」 行政院版立院急闖關,為何而急?為誰而急?

行政院版長照服務法修正案 6 日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僅一天初審通過。婦女新知基金會、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台灣失智症協會、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台灣原住民族長期照顧聯盟協會、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附設活泉之家、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九大民間團體成立「長照監督聯盟(長督盟)」,即日起展開連署修法行動,要求暫緩行政院單一版本。

長督盟批評,長照 2.0 上路滿三年,正是應該由全民檢視執行成果的重要時刻,但行政院版長照服務法修正案,側重「服務提供者管理問題補強」,例如允許私校設立機構、特約辦法與懲處等,全篇未見「服務使用者觀點」。

長督盟歷經十個月研擬的「民間版長期照顧服務法」,係以使用者權益為中心,共計 17 項修正條文,要求政府建立以調查數據為基礎的預算編列與服務設計流程、長照調查資訊公開、加強服務使用者參與及審議機制、周休一日喘息服務、增列長照機構品質吹哨人、長照服務公評人、爭議調解機制、將外籍看護工納為長照人員,新增「同儕工作者」。

長督盟表示,兩周前聽說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將排入長照法審查議程,聯盟成員即緊急拜會衛環委員溝通,已有蔣萬安立委、台灣民眾黨黨團、范雲立委參考民間版提案。但衛環委員會不顧民間要求併案審查呼聲,在 6 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一天內就通過審查,讓人不禁懷疑:「為何而急?為誰而急?」

長督盟係由長期關心婦女、家庭照顧者、老人、失智者、身心障礙者、專業工作者權益的民間團體所組成。長督盟認為,長照議題是高齡社會的新興挑戰,「沒有先知、也不該有獨裁者」,立法院不是一言堂、更不能淪為行政院的橡皮圖章,必須廣納不同聲音與不斷對話。

民間版長照服務法修正案,將持續邀請社團連署。長督盟預定 14 日舉辦記者會,向社會大眾說明民間版修正案。

長照監督聯盟發起團體: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家總)、婦女新知基金會(婦女新知)、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老盟)、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台灣失智症協會(TADA)、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行無礙)、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附設活泉之家(活泉之家)、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台自盟)、臺灣原住民族長期照顧聯盟協會(原照盟)

109年全台推估約80萬失能、失智、身心障礙者,國民照顧處境亦隨高齡化、少子化而更顯嚴峻。長照2.0新制自107年起推動以來,雖有開創新局之勢,但仍存在諸多問題,因此九個關心長照制度發展的民間團體,自109年7月2日共同成立「長照監督聯盟」,以「使用者權益為中心」,歷經逾十個月討論,研擬了「民間版長期照顧服務法修正草案」。近聞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即將審議「行政院版長期照顧服務法修正案」,我們立刻展開拜會行動,希望暫緩議程,爭取併案審查機會,亦獲部分立委支持,但仍檔不住急促的審查議程,甚至被批評老調重彈、不值討論?我們對此至感遺憾,有話要說。

(一) 複雜的長照制度,難道不需要更多聆聽與社會對話?長期照顧是人類高齡社會新興挑戰與問題,各國皆然,每個家庭各自不同,而國家與家庭分工體系,更因文化價值、孝道與家庭主義、性別刻板印象等愈形複雜。在長照問題之前,「沒有先知、不該有獨裁者」,每個人都應該「謙卑、謙卑,再謙卑」,聆聽不同聲音與不斷對話。

(二) 攸關民生至鉅的長照服務法修正案,獨缺「使用者觀點」?行政院版長照服務法修正案,側重「服務提供者管理問題補強」,例如輔具管理、允許私校設立機構、特約辦法與懲處等,全篇未見「服務使用者觀點」。對於一項影響台灣高齡社會發展至鉅的法案,豈不荒謬?

(三) 肯定蔡總統推動長照制度的努力,但與國民需求仍有落差。長照基金由106年(長照1.0時代)13.54億元,自107年(長照2.0階段)起,逐步增加至110年491.70億元,增加36倍,顯見蔡英文政府推動長照服務的努力,也確實嘉惠許多家庭。但仔細檢視數據,在國人最感困擾的人身照顧,目前估計僅25%長照家庭使用長照2.0照顧服務(居家服務、日間照顧等),13%使用住宿式機構、31%聘僱外籍看護工,顯見長照2.0仍存在「不能用」、「不好用」、「不夠用」的困境,亟待修正與解決,才能達到「有選擇、有尊嚴、不離職照顧、不拖垮家庭」的目標。

(四) 民間非營利組織是台灣社會珍貴資產,始終比政府走得更前面,是台灣社會進步的重要驅動力。「口水也長不出長照」,此次參與修法行動的民間團體,多年來在台灣重大社會議題與長照發展,從不缺席,儘管非營利組織人力物力困窘,但仍以集體智慧、群策群力產出「民間版長期照顧服務法修正案」。在拜會立法院過程中,感謝立委聆聽與支持,然而,我們也對隱然有股「阻擋民間團體亂入」的想法感到憂心。我們相信,台灣作為進步國度,立法院應該是多元民意匯聚討論的神聖殿堂,不應只是行政部門的橡皮圖章。

(五) 民間版長期照顧服務法:呼應國民需求,共計十七項條文。「民間版長期照顧服務法」期待更具文化、族群、性別敏感度的政策思維,發展因地制宜的多元選擇,以使用者權益為中心,共提出17項修正條文,要求政府建立以調查數據為基礎的預算編列與服務設計流程、長照調查資訊公開、加強服務使用者參與及審議機制、周休一日喘息服務、增列長照機構品質吹哨人、長照服務公評人、爭議調解機制、將看護移工納為長照人員,新增「同儕工作者」,解決照顧人力不足問題,亦更貼近國民需求。

民團訴求: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暫待各委員提案版本,併案審查;暫緩「行政院長期照顧服務法」單一版本審查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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