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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行動】颱風來襲百貨照常營業 防災假立法刻不容緩

今天早上臺灣專櫃暨銷售人員產業工會召開記者會,公布利奇馬颱風期間做的問卷調查結果,結果顯示高達九成的櫃哥櫃姐,即使在政府已宣布停止上班上課的狀況下,仍然因為高額罰金必須出勤!雖然利奇馬颱風輕輕掠過台灣,但仍然造成中南部嚴重的豪雨災情,在高雄甚至發生女子騎機車上班途經淹水的工地,人車跌落溝渠,不幸喪命。

這已經是婦女新知基金會第三年聲援臺灣專櫃暨銷售人員產業工會等團體推動的「防災假立法行動」,自2016年開始,工會就一直要求應該立法,明確規定風災期間出勤的相關權責,讓不出勤的勞工免於扣薪等不利益對待的威脅,而必須出勤的勞工也能獲得明確的法律保障。

上個月(2019年7月)婦女新知與工會再次到勞動部前面提出同樣的訴求,希望盡速立法,不要讓天災變成人禍。但勞動部一貫的態度就是目前「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後簡稱要點)」已經有規範,若個別發生違法狀況,可以自行申訴、再做爭議。試問,目前台灣工會組織率這麼低的狀況下,有多少勞工有本錢可以跟雇主爭議?被高額罰單、扣薪等狀況強迫出勤的勞工,恐怕已經通勤職災,為什麼要等到事情發生之後才來處理?

專櫃暨銷售人員工會整理出近十年來颱風天造成的通勤災害,有多少服務業勞工是宣布停止上班上課之後,公司仍然執意要開店,不得已只好冒著風雨上下班,被風吹倒、被路樹砸傷?

目前立法院已經有立委及黨團提出來的版本,但勞動部一直處於被動的狀態,認為「天災不可歸責於勞資雙方」,不願意積極討論如何保障風災期間勞工出勤的權益。天災確實不可歸責於勞資雙方,但資方應該要負擔經營成本,天災自然是可能發生的狀況之一,而員工做為公司重要的人力資源,應該要盡力保障,而不是風大雨大的時候強迫員工出勤。

我們希望立法院盡速在最後一個會期推動立法,勞動部不要再推拖,立刻表態推進立法進度,讓防災假保障出勤員工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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