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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行動】颱風季再度來襲,防災假還沒立法 立院共識已有,只差勞動部點頭

颱風季再度來襲,防災假還沒立法

立院共識已有,只差勞動部點頭

推動「防災假」立法多年,臺灣專櫃暨銷售人員產業工會等團體今日(2019/7/19)至勞動部召開記者會,邀請各工會代表出席;要求勞動部表態推一把,讓立法院於最後會期(第9屆第8會期)展開協商,並儘速完成二、三讀程序,確實保障人民性命安全。

天災期間強迫上班,勞工安全堪憂

專櫃暨銷售人員工會幹部陳涵表示,今年丹娜絲颱風為侵入台灣的第一個颱風。工會曾於2015、2016年發布調查結果,在這兩年共四個強颱侵台期間,百貨專櫃人員每次均有70%以上的櫃哥櫃姐,被要求於風災時出勤,且無交通津貼或雙倍薪資的情形占78%。另外,調查指出,最罔顧員工性命的是遠東集團旗下的SOGO和大遠百,分別有97.6%及95.9%的櫃哥櫃姐出勤。受傷案例中最嚴重的是2015年台北新光三越一名櫃姐,於蘇迪勒颱風侵台,8月7日晚上8點左右(雙北在當天晚上6點就宣布停止上班),下班騎車返家途中遭掉落的樹幹砸中頭部,顱內出血而住進加護病房。

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理事陳曉雯表示,2008年薔蜜颱風,台中一位在全家便利商店工作的19歲同學,於凌晨下班騎車返家途中,遭強風吹落的電纜線勾勒頸部身亡。2009年莫拉克颱風,更創下單一颱風記錄,發生19起職災死亡。其中,包括屏東市SOGO百貨的一名星巴克員工,下班回家遇高屏溪水暴漲,開車行經已斷裂近五公尺的雙園大橋而連人帶車落水,迄今仍未尋獲屍體。經由以上眾多案例,可以清楚看見,在台灣,勞工於颱風期間冒危險上班的情形普遍,生命安全遭受極為嚴重威脅。

現行法規無罰則,無法遏止雇主強迫勞工出勤

針對這個問題,政府長期以來的態度,卻是放任雇主在權力不對等的勞資關係中予取予求,拒絕履行國家應有的保護勞工責任。現行唯一的法規,是屬於行政指導層級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其中,雖然載明勞工因天災而未能出勤,雇主「不得視為曠工」(第六條)、「宜不扣發工資」(第七條)等條文,但實際上毫無強制力。

以百貨業為例,根據工會調查,國內百貨公司對專櫃人員,普遍訂有遲到或空櫃罰款,目前所知金額最高者,為三創生活園區,空櫃兩小時罰款3000元、一日10000元整;其次,為微風松高、敦南誠品、新光三越A8、A11館罰款5000元,以及內湖禮客及天母SOGO罰款2000~5000元;另外,也有專櫃廠商以扣全勤獎金做為懲處手段。

專櫃暨銷售人員工會指出,在百貨業,櫃商聘請專櫃人員後多將管理權移交百貨公司。實務上,颱風天上班與否完全由樓管依照百貨高層指令,以電話或訊息單方面告知,從來不曾徵詢專櫃人員意願。而除了受制於上述的高額遲到、空櫃罰款與扣發全勤獎金外,颱風天被迫出勤的櫃哥櫃姐們,絕大多數也不曾獲百貨公司給予任何額外津貼。根據工會調查,2016年莫蘭蒂與馬勒卡颱風,有高達92%的櫃哥櫃姐出勤,78%沒有獲得雙倍薪資或任何津貼。而即便少數於颱風期間停止營業的百貨,也發生專櫃人員遭扣特休。勞動部現行《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對百貨公司可謂毫無規範力。

「防災假」已為勞資及立院跨黨派共識,唯勞動部逆民意推託、阻擋

為解決毫無罰則的現行規範,目前在立法院,則有國、民、親的跨黨派多名立委,分別提出共計七個版本,較有規範力與罰則的「防災假」草案。七個版本皆規定一旦災害發生、政府宣布停止上班,雇主就不能片面要求勞工出勤,且不得因停止上班而減扣工資。至於勞工於災害停班期間出勤(須徵得勞工同意),雇主則應加倍發給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或津貼。顯見,「防災假」立法的必要性和內容,已獲立法院共識。2017年12月,李俊俋、鍾孔炤、林靜儀、蔣萬安、陳怡潔、林為洲六位委員的版本,均通過立院社福衛環委員會初審,現正等待黨團協商。

對比立法院的作為,在各團體聯合推動立法的過程中,勞動部卻始終立場消極,不斷推託甚至阻擋。在近年多次的立院詢答和媒體採訪,勞動部均一貫表示「各界對立法缺乏共識」,主張「天災不可歸責勞資雙方」,故停止上班的成本不應強制由雇主承擔。

根據yes123求職網在2017年7月的調查,全台有91.6%的勞工、64%的企業,贊成颱風假法制化。另外,邱羽凡(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助理教授)曾出席立法院座談會表示,災害發生,本來就屬事業單位經營之固有風險,相關成本自然不應由經濟相對弱勢、倚賴薪水為生的勞工負擔。

在上述yes123的調查裡,分別有81.4%和68.6%的企業,表示其若需勞工於災害停班期間出勤,願意給予補休、提供兩倍薪資。可見對於災害發生時應保護勞工安全,勞資雙方意見高度一致,只剩勞動部和全台灣沒有共識。

立法院屆期不連續,最後會期再不通過,天災就會變人禍

工會等團體希望,勞動部應立刻表態,支持朝野立委提案並配合協商,讓立法院在最後一個會期,完成立法。防災假是重要的勞工權益保護,也嚴正呼籲勞動部,莫讓可預防的天災變為人禍,讓雇主雙手染血、傷害勞工!

我們的訴求:

  1. 勞動部配合立院協商,勿再推托、阻擋「防災假」立法。凡災害發生、政府宣布停止上班,雇主不得片面要求勞工出勤,亦不得因停止上班減扣假期、工資。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災害停班期間出勤,應給付雙倍工資,並提供交通工具或津貼。
  2. 立法院於第9屆第8會期展開「防災假」協商,並儘速完成二、三讀程序立法。切勿拖延至2020總統立委選舉之後。

發起團體:專櫃暨銷售人員產業工會

聲援團體:台北市產業總工會、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婦女新知基金會、臺北市醫師職業工會、臺大醫院企業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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