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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我托育「真公共化」,勿讓「準公共化」失準

給我托育「真公共化」,勿讓「準公共化」失準

托育政策催生聯盟政策建言2018.09.04

  行政院七月底推出「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其中的準公共化托育,卻被媒體戲稱「準公托之亂」。

  為此,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各團體共同呼籲政府——「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本意良善,其中包括擴大2-5歲非營利幼兒園、擴大0-2歲公共托育家園等「真公共化」政策措施,對此托盟敬表肯定。但是,計畫中的準公共化私立幼兒園、準公共化私立托嬰中心,不會解決私立托育市場的既有亂象,也無法達成托育公共化的原始目標。我們支持真正的托育公共化,不過,請勿放任準公共化亂象,害得計畫全盤「失準」!

準公共化私托╱私幼,政府極難管理

  我國符合家長需求的公共托育,向來數量有限,導致托育市場以私立為主,「營利需求」長期主導幼兒托育服務。然而,托育在全球各國乃是以幼兒受教育、受照顧的權利為核心,所以公共化的程度相當高。舉例,OECD國家2-5歲托育公共化程度是七比三(七成公、三成私),0-2歲托育公共化程度也有五比五(五成公、五成私)。相較之下,台灣的托育體制是相對畸形的。

  OECD國家托育以公共化為主流,原因是托育服務在本質上就不適合以營利方式量產。法定幼兒師生比有限制(每一位教保人員帶的小孩人數少),除非高收費、低薪與/或超收,否則不容易產生利潤。托育如果受到「營利導向」扭曲,必然產生收費巧立名目、教保人員血汗低薪等弊端──這正是台灣當今面臨的難題。

  這些長期的弊端,能因為「準公共化」政策上路,就一舉解決嗎?

(一)私立收費價格巧立名目,難救

  教育部的準公共化私立幼兒園,設定收費上限,平均每月收費在8000-10000元的私立幼兒園,可以簽約加入。但據媒體報導,持有私幼收費統計數字的教育部一開始以為:「符合收費級距的幼兒園,全台灣共有2284間,將近全台私立幼兒園的半數」,沒想到「幼兒園業者私下透露,過去業者向教育部登錄的收費金額,很多都是『低報』,且家長實際支付還得再加上才藝班、材料費等其他項目。」「若把這些算進去,實際符合(準公共化)條件的幼兒園恐怕一半(教育部預估數量的一半,即四分之一園所)都不到!」[1]

  私幼收費向政府登錄不實數字的問題,甚至驚動立法院,由多位委員於今年五月《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訂三讀通過後,做成附帶決議:「部分幼兒園過去恐有因誤植,致與實際收費不一致之情形,請教育部引導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定明是類幼兒園修正收費數額之機制,俾使幼兒園有所依循。」立法委員把園所造假說成「誤植」,就是要幫收費恐有「高額、低報」問題的幼兒園,找到解套辦法。

  開放修正收費金額數字,形同開放調漲、政府買單。私立托育收費價格巧立名目的問題,並沒有因為準公共化解決!

(二)私立教保人員血汗低薪,難救

  根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的統計,2017年私立幼兒園員工含園長,全國平均投保薪資奇低無比,僅每月25864元。甚至連六都之中,台中市24831元、台南市25037元、高雄市24387元,都是低於平均值的!遑論雲林縣僅23385元、嘉義縣僅23100元(如附件一),更遠遠低於「真公共化」的非營利幼兒園薪資規定。(如附件二)

  教育部目前的準公共化規定指出,私幼簽約申請加入時,「每人最低月薪資總額應達二萬九千元;申請後,不得調降。」「申請第三年後,服務滿三年者,每人最低月薪資總額應達三萬二千元。」(如附件三)「前款月薪資總額……包括薪資及經常性給與(如績效獎金)。[2]」乍看之下,這套規定可以馬上拉抬準公共化私幼的教保人員薪資。

  然而,準公共化的麻煩在於,它創造了政府必須「拜託」業者加入的格局。假如私立業者抗拒不加入呢?會不會害政府沒有業績?那麼,教育部將來會不會因此放寬標準?

  事實上,同樣是準公共化的主管機關,衛福部就已經放寬標準了!行政院今年五月份的記者會中,聲稱準公共化可以改善教保服務人員薪資,其中準公共化「私立托嬰中心每月投保薪資應達2.8萬元,3年內調薪至3萬元」。然而,托盟實地調查六都發現,衛福部已經放寬了這項標準,交給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結果如下表:

縣市

準公共化私立托嬰中心

簽約時人員薪資要求

未來加薪幅度

台北市

50%以上員工,投保薪資27,600元

加入第四年起,全數投保薪資達28,800元

新北市

無要求

加入三年內,85%以上員工,投保薪資達28,000元

桃園市

無要求

加入三年內,85%以上員工,投保薪資達28,000元

台中市

投保薪資24,000元

三年後全數投保薪資達28,800元

台南市

無要求

兩年內,所有員工投保薪資達24,000元。加入三年內,85%以上員工,投保薪資達28,000元

高雄市

無要求

兩年內,所有員工投保薪資達25,200元。加入三年內,85%以上員工,投保薪資達28,000元

註:衛福部僅規定三年內85%員工投保薪資達28,000元,四年內100%達成。其餘要求,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

資料來源: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衛福部8/27發布新聞稿,指出「目前托嬰中心簽約率達4成以上」、「托育準公共化服務正朝既定目標邁進」,乍看彷彿準公共化托嬰中心這項政策,成效良好。然而,背後的代價根本是賠上行政院五月宣稱的「準公共化私立托嬰,每月投保薪資2.8萬元」。這項美意,政策才剛上路就立即破功!何況,家長補助是不可能收回的,於此前提下,如何可能要求加入準公共化的私托逐年調高薪資?三年後根本沒有調薪,政府能對家長追回已發的補助,或停發往後的補助嗎?教保人員血汗低薪,並不會因為準公共化解決!

(三)家長的不信任,難救

對於準公共化難以解決的長年弊端,其實家長很有感。

  婦女新知基金會於今年7月13日至8月9日間,針對幼兒園家長進行一項「幼兒園托育經驗調查」,共收到567份回覆。(如附件四)

被問到「有些人說幼兒園如果全面商業化,就會提升品質,讓私立幼兒園互相競爭,孩子就能享受到更好的托育環境,請問您同意這樣的說法嗎?」48.9 %的家長表示非常不同意、21.3%表示不同意,總共有高達七成受訪家長並不相信「強調市場競爭與商業化」能保障孩子享有良好的托育品質。

再來,當家長被問到「若政府補助私立幼兒園托育費用,請問您是否認為私立幼兒園業者會增加其他名目的收費,導致無法真正減少家長實際開銷?」有33.2%的家長表示非常同意、24.2%表示同意,亦有接近六成的受訪家長懷疑政府補助真能防範「一補助私立幼兒園、收費就漲價」的狀況。

最後一個題目則是詢問「未來如果政府補助私立幼兒園業者營運的相關費用,請問您認為政府是不是應該強制私立幼兒園定期公布經會計師簽證的財報,受到全民監督?」這題有高達59.7%的家長表示非常同意、16.5%家長表示同意,可見有將近九成的家長非常在意幼兒園的金錢流向是否真的用在教保品質上,若政府提供補助,更應負起嚴格監督的責任。

台灣的托育環境以私立營利為主軸,而私幼需要漲收費、壓低教保人員薪資以賺取利潤,很容易造成家長、幼兒、教保人員三輸。準公共化政策能扭轉整個大結構,回應家長們的期待嗎?看來家長也高度懷疑!

 準公共化私托╱私幼,不是「真公共托育」 

  對於準公共化政策,私幼業者也大表反彈,懷疑加入之後「同時降低收費又調高薪資,一定入不敷出!」「我跟政府一起推公共政策,到底對我有甚麼利基?[3]」托育政策催生聯盟認為,這是長期受到「營利需求」主導的私立幼兒托育,與「公共性」不相容的必然結果。

  我們也懷疑,就算有部份私立托育願意加入準公共化,私立市場多年來累積的弊端,並不會如準公共化所期待的,徹底得到解決。政府反而會因為管理困難,不得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鬆綁遊戲規則,以求準公共化業績快快達成。托育公共化的原始目標——普及、平價、優質的公共服務,終究不是「準」公共化政策能達成的。

  托盟重申,我們肯定「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中,非營利幼兒園、公共托育家園的擴大辦理。然而,秉持台諺「好路報你行、歹路報你避」的心情,必須提醒政府,擴大公共托育仍須一步一腳印,增加人力、檢討效率、加速服務建置。而非妄想一夕之間,就可以大量收編、馴服私立托育服務。準公共化乍看為「捷徑」,實乃「歪途」!

附件一、2017年7月私立幼兒園勞工保險平均投保薪資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性別

地區

總計(元)

 

25,864

新北市

26,902

臺北市

30,313

桃園市

26,573

臺中市

24,831

臺南市

25,037

高雄市

24,387

宜蘭縣

24,593

新竹縣

27,942

苗栗縣

25,079

彰化縣

23,115

南投縣

24,067

雲林縣

23,385

嘉義縣

23,100

屏東縣

23,733

臺東縣

26,156

花蓮縣

25,896

澎湖縣

24,176

基隆市

25,843

新竹市

28,387

嘉義市

23,322

金門縣

22,430

附件二、非營利幼兒薪資支給基準 資料來源: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節錄)

學歷、級別

學士

第1級

31060 ~ 35180

第2級

32090 ~ 36210

第3級

33120 ~ 37240

第4級

34150 ~ 38270

第5級

35180 ~ 39300

第6級

36210 ~ 40330

第7級

37240 ~ 41360

第8級

38270 ~ 42390

第9級

39300 ~ 43420

第10級

40330 ~ 44450

第11級

41360 ~ 45480

第12級

42390 ~ 46510

第13級

43420 ~ 47540

第14級

44450 ~ 48570

第15級

45480 ~ 49600

註1:園長職務加給8000 ~ 12000元。

註2:依學年度終了之年終考核晉薪。考核甲等者,次學年薪資得提高一級。乙等者,次學年薪資得提高半級。

註3:各園得參考當地物價及薪資水準,在薪級與薪資範圍內訂定薪資。

 

附件三、行政院107年5月16日記者會投影片 資料來源:行政院

附件四、幼兒園托育經驗調查 資料來源:婦女新知基金會

 

 

[1] 今周刊,〈撒錢補助托育,真能解決少子化痛點?〉2018.07.19。

[2] 參見〈教育部推動及補助地方政府與私立幼兒園合作提供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

[3] 中國時報,〈全台4282私幼,串聯抵制,準公托瀕臨潰敗〉20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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