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出席葉宜津委員國會辦公室主辦「兒少津貼發放研討公聽會」提供政策建言

【編按】我們受邀出席葉宜津委員國會辦公室於2016年3月15日召開的「兒少津貼發放研討公聽會」,針對12以下兒少普遍發放津貼之政策提案提出意見,以下為我們提供之完整書面意見。

(一)儘管國際媒體近來盛讚台灣女性參政進步,但日常生活中照顧幼兒的責任,仍主要落在媽媽身上,辛苦生完還要辭掉工作自己帶。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的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仍有四分之一的女性因為生育而離開職場,其中有一半的媽媽都不會再回到職場,即使她們後來回到職場,也已經間隔很多年。這期間造成女性工作經驗中斷和沒有收入的問題,對女性職場經驗的累積,和女性的經濟安全都是不利的。女性生育後離開職場即使又回去工作,中間這間隔幾年其實主要就是照顧6歲以下的小孩,尤其是0-2歲的幼兒。

(二)因此,從性別平等的角度而言,相關政策首要目標並非提高生育率,而是為了落實養育責任的均等。目前台灣年輕人生養小孩負擔沈重,確實需要政府投入資源,設計出有效的重分配政策,要求雇主與國家共同分攤養育責任,減緩不同家庭與階級衍生的不均等,讓兒童受照顧的權益不受出身影響,並鼓勵家庭內平等協商照顧負擔,讓父母在就業與照顧間的選擇「自由」,不用只憑運氣(長輩有無)、拚實力(薪水多寡)、等老闆慈悲、看同事臉色。如此才能創造友善生育的環境,讓年輕人自行決定是否生育。

(三)此處需要澄清的事,生養孩子的家長面臨兩種不同的需要,第一是經濟安全的需要,第二是托育照顧的需要。

  1. 經濟安全的需要:因孩子出生而需要購買尿布、嬰兒床、奶粉、營養品…等等的額外金錢支出。政策上主要以發放津貼或消費券(例如奶粉券)的方式因應,讓國家分擔部分養育責任。
  2. 托育照顧的需要:因家長需要外出工作、求學、進修…等等,須他人花費時間與精力協助照顧幼兒的需求。政策上是以發展公共托育體系的方式因應,讓國家分擔部分養育責任。

(四)婦女新知基金會主張在財源有限的情況下,照顧服務的建置與公共化應該優先於發放津貼,原因在於:

  1. 根據近年許多調查顯示,女性不願生育的主因是「經濟上無法負擔」,這牽涉到年輕人低薪高工時、房價物價飆漲、托育費用昂貴等結構性因素,單純的津貼政策僅能部分補貼小孩出生後的食衣住行育樂的開支,卻無法有效彌補或解決上述年輕人經濟負擔沈重的各種結構性因素;若建置完善的公共托育體系,可直接減輕家長照顧負擔、讓孩子受到照顧。
  2. 政府發放津貼後,難以確定津貼是否會被用在兒少基本生活所需,或是被用於其他地方,政府資源運用的成效難以評估;若政府資源投注在公共照顧,則目標明確,也比較容易知道是否對家長和孩子有幫助,有助於緩解許多家長(特別是女性)難以兼顧就業與照顧的困境。
  3. 端看政府目前已實施之相關政策,仍以發放津貼為主,除個縣市政府自行加碼之生育津貼難以估算外,全國「未就業育兒津貼」一年預算就高達50億,而用於補助托育服務的「保母托育補助」,一年預算僅12億。多年下來,台灣年輕人養育負擔之沈重仍未緩解,倒是仍有不少家長抱怨工時長、薪資低,可負擔、有保障的托育服務又難尋,若辭職回家帶小孩,又擔憂家庭經濟沒保障,而這些問題亦非發放兒少津貼即可解決,政策上應謹慎思考政府資源投注的優先性。

因此,我們認為,必須在政府財源足夠且公共照顧服務已普及充足的前提下,再考慮是否發放津貼,讓養育小孩的成本進一步公共化。

最新消息分類: 
議題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