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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稿】「爺奶津貼 (親屬保母) 的執行困境」公聽會

「爺奶津貼 (親屬保母) 的執行困境」公聽會

主辦單位:陳節如委員國會辦公室、托育政策催生聯盟

時間:2012年11月16日 14:30

地點:立法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公聽會說明

兒童局為兌現馬總統競選時的爺奶津貼政策,從101年7月1日起將爺奶津貼納入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補助計畫中增列親屬保母制度。

爺奶屬於直系血親二親等,有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前項所稱居家式托育服務,指兒童由其三親等內親屬以外之人員,於居家環境中提供收費之托育服務。」之爭議。且納入保母管理制度後須符合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第三款規定須上課126小時取得結業證書,他的孩子才能申請托育補助。

嚴重的是,納管後各縣市為因應爺奶上保母課程,不斷加開每人8000元自費班保母課程,甚至出現夜間部以及爺奶漏夜排隊報名保母班等怪象;也出現奶奶照顧孫子、爺爺去上課卻無從管理的問題。另依據「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每60名保母須配置有一名訪視督導員,親屬保母數量大幅成長後,訪視督導員的人力配置卻未見相應成長;且如訪視督導員發現爺奶的居家環境和照顧能力有問題,根本無法提出改善計畫或終止爺奶保母業務。

因此,陳節如委員為了解親屬保母制度目前在各縣市執行現況,並找出解決問題之道,特舉辦此公聽會。

邀請機關:兒童局、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會局(處) 參加民間團體:彭婉如基金會、婦女新知、兒童福利聯盟、新竹縣、台南市、台中市等縣市社區保母管理單位、參加保母訓練的阿公阿媽(有一對阿公阿媽會參加公聽會)

討論提綱

1. 現行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補助實施現況。
2. 親屬保母在培訓及督導上遇到的問題?
3. 親屬保母培訓及管理制度的改革方向建議。

【婦女新知基金會發言稿】

出席代表:政策部主任覃玉蓉

一、我們非常贊成保母系統應該跟爺奶津貼脫勾,我們也認為爺奶津貼不該發,但是可以鼓勵阿公阿嬤成為正式保母,加入保母系統。大家都同意含飴弄孫是阿公阿嬤的權利,但是領取津貼會讓含飴弄孫變成過度的勞動義務。阿公阿嬤偶爾幫忙接送孫子女、在爸媽下班前顧一下孫,在週末假日陪小孩玩,是阿公阿嬤的享受,但是只要有了津貼,阿公阿嬤就會因為家人期待,變成seven-eleven,隨時準備幫孫子把屎把尿、餵奶洗澡的主要照顧者,這根本和含飴弄孫是兩回事。政府拿爺奶津貼當托育政策,根本沒辦法讓阿公阿嬤好好含飴弄孫!我們認同照顧的價值應該被看見、被肯定,但不是這種杯水車薪的微薄補貼,而應該是一份具有所得替代效果的薪資!

二、從台灣社會趨勢來看,托育政策若不著重在保母系統,還花錢發爺奶津貼,將會迫使未來的台灣阿嬤在就業、托育、長照蠟燭三頭燒,讓年長女性更難活出精采的晚年生活,因為

  1. 按照台灣現在婦女勞動參與的狀況來看,當代女性連結婚或生育時退出職場的比例都在下降,更何況台灣邁入高齡社會,延後退休年齡將會是勢不可擋的趨勢;此外,越是底層的家庭,家裡還能工作的人,幾乎都必須出來工作,未來台灣的阿公阿嬤會留在職場的比例一定大幅增加,能夠協助顧孫的阿嬤會大幅減少。

  2. 加上臺灣現在晚婚與晚生的趨勢明顯,未來很多當阿公阿嬤的人,自己年紀已經很大,但是台灣的長照根本沒辦法減輕家庭的照顧負擔,很多阿公阿嬤要照顧自己的配偶,自己可能都還等著別人照顧,政府如何期待還能有這麼多的阿公阿罵可以擔任照顧角色?如果不趁現在讓保母系統更為優質平價,以後叫爸媽怎麼敢生養?

政府不該讓年長女性獨力承擔政府卸責的後果,應該朝擴展保母系統的方向走,阿公阿嬤只是照顧替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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