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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做面子,沒裡子的長照服務法/覃玉蓉

做面子,沒裡子的長照服務法
文/覃玉蓉(婦女新知基金會政策部主任)

近期,《長期照顧服務法》草案在國民黨召委江惠貞的敦促下,於立院快馬加鞭審查。表面上看起來,馬政府似乎終於有心實現2008年的競選承諾,藉《長照服務法》及《長照保險法》雙法合璧,接續民進黨執政時期的「長照十年計畫」,建置完善長照制度,看似規劃得井然有序,成果可期。然而,這部立法院審查中的《長照服務法》草案早被各界批評不過是一部「機構管理辦法」,看不到長照服務體系的前景,也看不到政府保障人民權益、落實社會平等的決心,草案內容與政策現實幾乎毫無關連。也就是說,即便立法通過,台灣長照依賴剝削外籍女性看護、犧牲眾多女性家屬的休息時間和經濟獨立的慘況仍然不會解決,擔任服務人員無法成為一份穩定的工作,而我們也不會有可靠、人人都負擔得起的互助體系,照顧壓力只會隨著高齡化倍增而不會緩解。為何落差如此大?

事實是,現行「長照十年計畫」能適當回應的照顧需求極為有限,馬政府規劃《長照服務法》,本應同時積極檢討「長照十年計畫」發展的困境,衡平民眾需求和照顧勞動者權益予以改良,整併散落於各主管法規的長照服務與機構,讓幾乎完全集中在私領域、家庭照顧者與外籍看護身上的長照重責,由公共化的服務體系逐步接手。讓《長照服務法》規範政策,《長照保險法》穩定財源。

但馬政府所做的,卻全然不是如此。排放污水的廠商,五年內可以享有30億租稅優惠,但事關至少100萬人以上的長照服務,政府每年投入的服務經費,今年才好不容易爬到32億,能提供的服務時數過少,幫不上需求迫切的人,也供不起穩定的就業機會。若要檢討既有政策,就推托人力經費不足;政府有錢給企業免稅,沒錢照顧人民。

面對政府態度敷衍,多位立法委員共提了16個對案版本,看似意見紛雜,其中很多條文意在監督政府認真推動長照政策,補政院版草案之大不足;然而馬政府似乎執意儘快通過毫無誠意的《長照服務法》,許多條文保留到密室裡的政黨協商,依立院黨團運作的前例,法案依行政院意見通過的機率很高。面對人口老化的國安議題,政院花了兩年勞師動眾試圖通過一部沒有實質幫助的法,做表面政績,長照政策卻原地踏步。開口閉口雙法通過就有完善的長照制度,馬政府還要唬人民多久?

文章刊登於2014/01/09 自由時報自由廣場〈唬人的長照服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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