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讀報】助你好孕騙選票? 市府半數單位未落實托育
2010.10.26 自由時報 〔記者黃忠榮/台北報導〕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僱用二百五十名以上勞工企業,應設置托育設施或提供適當的托育措施;台北市議員許淑華竟發現,台北市政府半數以上單位都未落實,凸顯市長郝龍斌的「助你好孕」政策簡直像在騙選票。
北市府勞工局表示,性平法規定不分公私立企業都應遵守,不過,母法並無罰則,勞工局已將性平法相關規定轉知市府相關單位,未來會持續督導並要求落實。
許淑華說,台北市政府共有三十二個單位員工超過二百五十人,只有位於市府大樓內的單位員工子女可就近安排就讀市府托兒所,台北捷運公司、市警局等五個單位自行與私立托育機構簽約,其他十九個單位都沒有提供員工托育設施或措施。
郝龍斌六月宣布,明年起,將提供新生兒每胎二萬元生育獎勵,家庭凡有五歲以下孩童,提供每月二千五百元育兒津貼,曾被綠營質疑急就章,涉嫌「政策買票」。
台北市議員李建昌表示,市長參選人應回歸性平法第二十三條規定,郝龍斌及社會局也應檢討有無做到性平法規定,如果市府都不能以身作則,如何要求民營公司?
許淑華說,市府提供的托育服務既患寡又患不均,雖然市府大樓內員工可以就讀市府托兒所,但市府大樓內員工超過六千名,托兒所招生數額僅九十九名,根本無法滿足員工需求,如果市府只顧在選前釋放利多、爭取選票,卻只提供半吊子托育服務,如何提高生育意願?
台北市政府人事處住福會表示,由於市府空間狹小,托育服務空間難以再擴大,但全市有一百三十八家市立托兒所,鼓勵員工多加運用。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oct/26/today-taipei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