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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讀報】江宜樺:性交易除罰化 可以個體戶方式經營

2010.10.14 中央廣播電台 呂欣憓


性交易是否要除罪化、除罰化,是台灣社會關注的焦點。內政部在舉辦多場公聽會和座談會之後,達成初步共識。內政部長江宜樺今天(14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表示,性交易除罰化是確定的方向,不過不會設置專區,由地方政府決定哪些地方可以進行性交易,經營方式上不鼓勵大公司型態,而會准許個體戶經營方式。




  在大法官會議解釋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違憲後,內政部多次舉行公聽會和座談會,探討性工作除罰化的問題。內政部長江宜樺表示,與會的專家學者都認為性交易除罰化是正確的方向,但是不代表政府要促進性產業發展,因此經營型態不宜鼓勵大公司經營,但可以個體戶型式經營。

  江宜樺說:『(原音)經營型態因此不宜鼓勵公司型態大規模經營,而是容許個體戶,或是3到5人左右,以小型工作室或小型合作社方式出現,這種方式對不得不從事性工作的弱勢族群來講,他們比較不會受到剝削,也比較不會有人口販運問題。』

  江宜樺表示,學者專家也認為不應設置專區,因為大城市中只有某個地方可以進行性交易,會污名化那塊區域。至於如何管理性工作者,會由中央訂出原則規範,但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哪些地方可以進行性交易。江宜樺說:『(原音)由各地方政府以自治條例方式明定,諸如住宅區或文教區,或距離宗教寺廟醫院一定範圍內,不得從事性交易工作,但是除了這個區外的商業區基本上可以,如果搭配性工作者願意進行登記,我們整個管理會比現行毫無管理的辦法來得更好。』

  不過,多位立委質疑,不設置專區,會讓性工作者隱藏在社區中更難管理,江宜樺表示,實際上性交易不管在檯面上或檯面下都存在,內政部希望的是把現況改正得更好。

  至於刑法中關於通姦罪的條文是否要刪除,以免發生法律扞格的問題,江宜樺表示,刑法由法務部主管,加上這方面爭議比較大,所以還沒有定論,不過內政部會繼續想辦法釐清,找出社會大眾都能接受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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