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讀報】輕判惡狼 1人1信嗆法官 家扶發起投書總統府 民眾力挺
2010.09.03 蘋果日報 綜合報導
近日兩起法官輕判女童遭性侵案,引發逾二十七萬名網友及社福團體不滿,家扶基金會昨宣布發起一人一信投書總統府等單位表達不滿,勵馨基金會今將和獲逾二十七萬網友聲援、要求開除不適任法官的正義聯盟開記者會,要求政府善意回應民意,否則不排除號召大眾走上街頭抗爭。
判決荒謬
司法院代理院長謝在全昨表示,司法院已聽到各界認為輕判的聲浪,目前已責由刑事廳、少年與家事廳研究,傾向建議法務部修法針對性侵一定年齡以下幼童,一律採強制性交罪判刑。最高法院下周二也將開刑庭會議,討論性侵幼童案件中,「是否違反幼童意願」的認定標準,以統一見解。總統府則回應,總統重視司法改革,但不會干涉個案。
勵馨擬號召上街頭
高縣男子林義芳今年二月在甲仙鄉用手指性侵一名六歲女童,高雄地院包括審判長
今年八月,最高法院審理五十五歲男子吳進義性侵三歲女童案時,一、二審都認定吳男為性侵,二審並重判七年二月。但最高法院包括審判長邵燕玲在內的五名法官,卻要求二審重查被告是否適用刑責較輕的「與未滿十四歲男女性交罪」,輿論同樣譁然。
家扶基金會資源發展處長翁慧圓昨指出,這兩案法院都以「未違反女童意願」為判決依據,讓大眾難以信服。家扶也接到很多來電,表達對判決的痛心與失望,才決定發起一人一信,號召民眾寫信給總統府、司法院、行政院、法務部及立法院,表達不滿。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也說,司法院總認為法官是專家,能判斷一切是非,才使離譜判決不斷發生。「許多法官活在恐龍時代,政府應該清查、淘汰這種恐龍法官!」紀強調:「如政府未善意回應,不排除號召走上街頭抗爭。」正義聯盟召集人曾香蕉說,司法不改革,台灣一定完蛋!
「法律老師沒教好」
民眾林柏彥說,法官沒知識又不看電視,根本沒有社會經驗才會做這樣的判決。「支持一人一信。」高雄大學政治法律系副教授廖義銘則認為,目前司法訓練太重視考試,造就見解偏狹,「法律條文可能沒問題,是引用者的問題,這是法律老師沒教好學生!」
兩性侵女童案
●6歲女童案
判決時間:6/18
案情:男子林義芳在圖書館樓梯將6歲女童抱上大腿,用手指性侵
前審或檢方認定: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求刑7年10月
輕判認定:高雄地院認為無女童反抗證據,林男未違反女童意願而與之性交,改以「與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輕判3年2月
●3歲女童案
判決時間:8/5
案情:吳進義以吸管、眼鏡架、手指性侵3歲女童,女童哭喊「不要」
前審或檢方認定:一、二審認定吳違反女童意願,二審重判7年2月,須強制治療
輕判認定:最高法院認為尚無法證明吳違反女童意願,將全案發回,要求二審重查被告是否適用刑責為3年以上、10年以下的「與未滿14歲男女性交罪」
資料來源:判決書
一人一信行動表
●緣由:女童遭性侵,法院卻輕判或判無罪,不符民意
●方式:呼籲全民寫信到總統府、司法院、行政院、法務部及立法院,表達不滿立場
●訴求:
˙加強法官實務案例訓練
˙司法判決應採納兒童專家對兒童行為與認知之評量
˙修改《刑法》對性侵幼童者全面採取加重強制性交罪
●管道:
˙總統府:www.president.gov.tw/Default.aspx?tabid=222&Step=Write
˙司法院:www.judicial.gov.tw/email/write.asp
˙行政院:www.ey.gov.tw/sp.asp?xdURL=mail/mail.asp&ctNode=99&mp=1(建言類別點選「社會」)
˙法務部:www.moj.gov.tw/sp.asp?xdurl=bossmail.asp
˙立法院:www.ly.gov.tw/ly/01_introduce/0102_chief/president/suggest/suggest_01.js...(需先加入會員才能登入)
註:民眾可到家扶基金會網址www.ccf.org.tw下載信件範本
資料來源:家扶基金會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785665/IssueID/2010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