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讀報】疏於輔導 懷孕學生易淪為弱勢
2010.08.24 立報 史倩玲
當女學生未婚懷孕時,許多
懷孕少女 壓力龐大
在23日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舉辦的學生懷孕事件處理種子培訓營中,謝惠真表示,少女未婚懷孕往往要面臨健康、心理、教育三方面的龐大壓力,急需老師以及家長的協助。
謝惠珍說,當少女懷孕時,不但要面臨一個不可逆轉的決定,例如繼續懷孕或終止懷孕,對未來的計劃安排,也會因為懷孕事件而打亂,這些少女往往會因為未婚懷孕的污名壓力,產生身心情緒症狀。
謝惠真表示,在少女懷孕後第一個面臨的是健康方面的壓力。包括懷孕期間營養不良、產前照顧品質不佳等等,因此未婚懷孕少女容易有分娩併發症,如貧血症、尿路感染、骨盆曲張等症狀。少女還會因為不遵從醫囑,容易產生流產、死產、早產或是生出發展遲緩嬰兒。
在少女的心理方面,因為缺乏對懷孕的準備,因此容易有憂鬱等負面情緒;另外,有7成以上的男方也不支持懷孕少女,容易造成懷孕少女被遺棄的悲傷感受,加上學校家長的不支持,許多少女,甚至因此出現自殺企圖。
小媽媽被迫輟學
在懷孕少女的教育部分,由於懷孕污名加上校方以及家長施加壓力,很容易被迫放棄學業,例如被迫離校、中輟、休學等等。但這些少女在離開校園之後,由於低學歷低技能,非常容易落入低社經貧窮的惡性循環中。
謝惠真就輔導少女的經驗表示,學校老師在處理學生懷孕事件中,一定要先關心學生的情緒,以及了解學生目前的狀態,例如懷孕多久、有誰曾經一起處理過懷孕相關事宜,以及小孩的爸爸是誰等等。另外,也需要詢問學生想如何處理,以及目前最擔心的問題。
謝惠真表示,不少懷孕少女因為擔心被家長責罵,因此不敢告知家長,因此學生在告知家長的過程中,非
家長更須情緒穩定
謝惠真強調,在學生懷孕事件中,由於家長是最後知道的人,因此反應一定激烈,老師需要穩定家長的情緒,並了解家長的擔心與想法,再與家長討論各種可能的作法,並提供足夠的資訊及資源。
謝惠真也強調,如果少女懷孕是因為跟年紀相近的男同學相戀,就符合兩小無猜條款,也就是說,當雙方未滿16歲時,在法律上同為加害人及被害人,皆可減輕或免除其刑。但一般人往往認為只有男方有可能被告,也造成男方及家長不敢出面,事實上,男女雙方都有控告對方的權利。
謝惠真表示,以老師的角度而言,積極維護學生的受教權是相當重要的工作。不論懷孕學生最後選擇終止懷孕,或是繼續懷孕並出養,老師都需要協助學生在返校之後的生活適應,才能免懷孕少女日後因離開教育現場而淪為弱勢。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99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