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讀報】勞委會研擬試辦計畫/外勞派遣化 有需要就可申請
2010.08.03 自由時報 鍾麗華
勞委會研擬「機構外派家庭照顧服務試辦計畫」,機構可雇用外籍監護工,外派到有照顧需求的民眾家庭,勞委會表示,初期將擇區試辦,何時開辦還未定案。支持者認為這有助兼顧外勞勞動人權及民眾彈性派用需求,樂觀其成;但勞工與老人團體較持反對態度,擔心外勞派遣化,可能影響本國看護工就業機會。
除現行聘僱模式,讓外籍監護工住雇主家中,勞委會初步研議,新增機構外派模式,由具長期照護服務經驗,且為合法立案的團體、機構或非營利組織,向勞委會申請引進外勞,再派遣至家中照護,如需二十四小時照料者,可輪班照料,未必要住宿。
服務對象擴大為有照顧需求民眾,都可以購買服務,不限現行具外籍看護工申請資格者。
費用介於本勞與外勞間
預料外派外勞價格將介於本勞與外勞間,比直接聘僱外勞高一些,但不須負擔管理責任,及勞健保及就業安定費,也可免除現行外籍監護工來台只能住在被照護者家中,可能衍生工作超時、虐待等勞動條件不佳問題。
勞委會職訓局外勞管理組長蔡孟良指出,由於近年出現外勞可改為派遣的聲音,勞委會三月與七月邀請內政部、衛生署、社福機構及學者專家開會討論。但實施細節還要進一步討論,也可能提到行政院長照小組討論,希望提供多一種外勞聘僱的選項。
殘障聯盟秘書長王幼玲表示,雖然該聯盟也擔心影響本國籍看護工就業遭排擠,但目前政府提供給身障者的居家照顧服務,根本無法滿足基本需求,因為每月最多九十小時、每天最多三小時,而且不提供假日與夜間服務。如果政府願意試辦外勞擴大服務,總是一個好的開始。
勞團憂心影響本勞就業
不過,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秘書長顧玉玲擔心,不是由國家直接出面聘僱、外派,等於把仲介、派遣公司改頭換面而已,也恐讓外勞派遣化,台灣派遣勞工這幾年遭遇的不穩定就業、勞動條件惡化等情況,也會複製在外勞身上。如果讓外籍監護工實施雙軌制,卻又不改變住在被照顧者家中的監護工被當二十四小時幫傭的情形,外勞的勞動條件將面臨差別待遇。
老人福利聯盟秘書長吳玉琴說,勞委會規劃是擴大外勞照顧對象,等於剝奪本國籍看護工就業權益。韓國在開辦長照保險後,創造十八萬本國人就業,反觀台灣卻想大量雇用外勞。且外勞外派服務行蹤還要追蹤,如何督導以防止外勞逃跑,都是勞委會須思考的問題。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ug/3/today-life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