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讀報】想娶印尼新娘 先繳175萬保證金
2010.06.02 聯合報 莊蕙嘉
印尼伊斯蘭教保守派政界人士研議,以後外國男子想娶印尼穆斯林新娘,得先繳5億印尼盾(約台幣175萬元)保證金。此舉引發印尼穆斯林女性公憤,揚言私奔出國,與外國情郎在海外成婚。
該法規定,想迎娶印尼穆斯林女性的外國男子,必須在該國銀行存入5億印尼盾,如果兩人結婚未滿10年即告仳離,妻子有權提領全額款項。若婚姻超過10年,則該筆保證金可視為雙方共有財產。
發起立法的印尼保守派人士表示,萬一外國丈夫未能善盡照顧妻小之責,此法可保障女性及其子女的權益,也意在防堵「假結婚,真淘金」,利用妻子名義在印尼作生意的人。
不過,此法只限制伊斯蘭教女性,信仰其他宗教的印尼女性則不受此法律約束。
這項法案尚未正式立法通過,年底前將送交國會表決,然而已引起印尼女性不滿,批評政府歧視外國人,而且將婚姻視為人肉市場,把女性國民秤斤論兩地賣。
不願具名的24歲印尼女模特兒說:「看起來政府毫不尊重印尼女性,只懲罰外國男性的想法太扯了,為什麼不向娶了三、四個老婆的印尼男人收錢?」
女大學生瑪伊塔說:「人們總說真愛無價,但是在印尼,愛上某人是要付罰款的。不過不用擔心,只要少少的5億印尼盾,我們很廉價,不是嗎?」
為異國婚姻權益奔走的人士認為,如果印尼政府真心想要保護女性,應該對本地及外國人一視同仁,這項法案只會使更多印尼女性當「落跑新娘」,到國外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