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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讀報】墮胎率高 巴西婦女15%有經驗

2010.05.25      中央社            唐雅陵                   


 


據巴西民調公司Ibope調查報告顯示,1839歲的巴西女性,每7人當中就有1人有過墮胎經驗,相當於530萬人,佔成年女性人口的15%


 


調查指出,約半數墮過胎的女性都是已婚或與人同居,有子女,信奉天主教或福音教。東北部墮過胎的女性比例則較南部高出1倍多。


 


墮胎在巴西是犯法行為,2002名接受調查訪問的女性身份資料都受到保密。


 


調查指出,55%的受訪者墮胎後因健康情況異常住院,逾半數使用藥物墮胎。由於巴西只有一種墮胎藥經衛生部核准,且只限醫院使用,許多違法墮胎者只能通過黑市管道買到。


 


巴西黑市主要流通的墮胎藥是Cytotec2005年起在巴西禁售,國家醫療管制局(Anvisa)去年針對各大藥房進行63次臨檢,7次搜出這種禁藥。


 


調查員狄尼茲(Debora Diniz)指出,巴西黑市的墮胎藥主要掌握在專門銷售生長激素、減肥或治療陽痿藥丸的藥商手中。


 


由於37%的受訪者指稱未使用藥物墮胎,且未住院治療,狄尼茲懷疑她們都是在黑市私人診所進行人工流產手術。


 


調查結果也推翻過去針對墮胎的一些偏見。首先是坦承有過墮胎經驗的受訪者涵蓋社會各階層,不只限於窮人。


 


其次是宗教團體一直以來都強調沒有家庭觀念的女性才會墮胎的說法:調查顯示,約半數墮胎女性都有家庭,且經常上教堂和做禮拜。


 


巴西刑法規定只有在2種情況下允許墮胎:遭到強姦引起懷孕,以及危害母體健康。上星期,眾議院社會安全委員會通過1項法案,假如通過所有立法程序,則未來在巴西合法墮胎將更困難。


 


這項法案規定,假如因姦而孕的女性沒有條件養育子女,政府必須負擔生養孩子的費用,直到生父負起責任,或孩子被認養。


 


法案起草人艾梅達(Solange Almeida)表示,被強姦的女性有權要求政府賠償,因為她是社會暴力下的受害者,而維護社會治安是政府的責任與義務。


 


捍衛墮胎合法化的人士嚴厲抨擊這項法案,指稱它「不尊重婦權,將女性簡化成確保另一個可能形成之生命權利的工具」。


 


墮胎是一項觸及宗教、哲學和科學信仰的議題。巴西全國主教聯盟(CNBB10天前重申其反對墮胎和將墮胎合法化的立場,強調墮胎行為「違反捍衛生命和家庭的原則」。


 


雖然已有超過500萬名巴西女性墮過胎,民調公司Datafolha2008年進行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68%的巴西人認為應維持現行的墮胎法;只有11%贊成將墮胎合法化。http://www.cna.com.tw/ShowNews/Detail.aspx?pNewsID=201005250011&pType1=MF&pType0=aALL&pTypeSel=&pP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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