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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讀報】公共場所強制設哺乳室如國稅局戶政所量販店皆規範 母乳媽媽喊:讚

20100525        蘋果日報                蘇聖怡、羅暐智、徐毓莉


 


立法院昨初審通過《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草案,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婦女在公共場所哺乳,並明定政府機構、公營事業、鐵路車站、航空站、捷運站及百貨公司、零售量販店達一定面積者,都應設置哺(集)乳室,讓餵母乳的媽媽不再發生找不到地方哺乳的窘境。母乳媽媽昨力讚:「這是便民的好法案。」


 


立院初審


 


數年前發生一群媽媽在台北故事館餵母乳,卻被工作人員請出館外事件,立院昨初審通過此項草案,讓台灣哺乳權向前邁進一大步。目前全台僅北市於四月一日實施《台北市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自制條例》,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影響婦女在公共場所的哺乳行為,違者處五千至三萬元。北市衛生局健康管理處處長游麗惠說,上路至今未接獲民眾投訴或抱怨;若中央完成立法,北市將要求業者設置。


 


最重可連續罰三萬


 


《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草案明定總樓地板面積五百平方公尺(約一百五十坪)以上政府機關、公營事業,一千平方公尺(約三百坪)以上鐵路車站、航空站及捷運交會轉乘站,一萬平方公尺(約三千坪)以上百貨公司、零售量販店等公共場所應設哺乳室。應設哺乳室而未設者,若限期未改善,處六千至三萬元罰鍰,可連續罰。


 


草案若經三讀通過,未來像國稅局、各縣市大型戶政事務所、大潤發等賣場都需設置哺乳室,哺乳室的設備、採光等標準,由主管機關訂定。綠委黃淑英認為,遊樂場所也應列入,國民健康局長邱淑媞承諾會列入考量。


 


多名母乳媽媽與藍委侯彩鳳昨舉行記者會,感謝立委給母乳媽媽友善環境。台灣母乳協會理事長君怡說,未來會繼續推廣職場哺乳室。記者會進行中,母乳媽媽張梅勳的小孩因不耐久等哭鬧,張梅勳當場大方哺乳,小朋友隨即安靜,她說,母乳是最好的安撫劑。


 


愛買大潤發願配合


 


育有一子的上班族謝依淳說,現在公共場合的哺乳室不多,百貨公司只有特定樓層才有,盼快完成立法增加哺乳室。家樂福、大潤發與愛買三大量販業者都表示,目前約八成以上分店都設有哺乳室,其餘分店將盡快設立。家樂福說,現有九成分店都有哺乳室。大潤發公關經理何默真也表示,現有八至九成分店都有設立育嬰室可供顧客哺乳。


 


《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草案重點


●公共場所哺乳


◎任何人不得禁止、驅離或妨礙。


●明定一定面積以上公共場所,應設置哺(集)乳室,並明確標示


◎提供民眾申辦業務或服務的政府機關,總樓地板面積150以上。例如:國稅局、各縣市大型戶政、地政事務所。


◎公營事業單位營業場所總樓地板面積150以上。例如:台灣銀行總行。


◎總樓地板面積300以上的鐵路車站、航空站及捷運交會轉乘站。例如:各縣市火車站、捷運台北車站、捷運忠孝復興站等。


◎營業總樓地板面積3000以上的百貨公司、零售量販店。例如:大潤發、家樂福等賣場。


●罰則


◎禁止、驅離或妨礙婦女於公共場所哺育者,處6000元至3萬元罰鍰。


◎未設置哺(集)乳室或無明顯標示,限期改善,未改善者處6000元至3萬元罰鍰。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536878/IssueID/2010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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