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讀報】單親租屋補助 每月4千起
2010.05.06 蘋果日報 鄭敏玲
母親節將至,台中市社會處今年送給單親家長好禮,即日起凡是有未成年子女、離婚第一年的單親家長,都可申請為期六個月、每月至少四千元的租屋津貼,補助期間內社工可協助媒介工作。
社會處副處長利坤明說,中市單親家庭達兩萬三千戶,部分單親家長突臨生活困頓、帶孩子尋短,該處盼提供協助,即日起凡是有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長離婚第一年,都可申請為期六個月的租屋津貼補助,三人以下家庭每月四千元、四人有六千元、六人則有八千元。
社工可助媒介工作
利坤明指出,補助期間社工會關懷並媒介工作,家中所得平均每人不超過每月最低生活費九千九百二十八元的二點五倍(約兩萬五千元),家長名下不動產不超過六百五十萬元、離婚一年內即可申請,但不能與其他租屋補助並用,洽詢電話:(04)2202-2210台中市向晴家庭福利服務中心。
社工徐孟筠說,單親家庭常為省錢,居住環境不理想,曾有單親爸爸和青春期女兒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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