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讀報】伊斯蘭罩袍 比利時立法封殺
2010.05.01 自由時報 國際新聞中心
比利時國會議員
公共場所 禁止穿戴
法案是在眾議院以一百三十六票贊成、兩票棄權、無人反對的情況下通過,雖仍待參議院確認,不過比利時媒體分析,參議院的背書如例行公事,預計快則六月、慢則七月,法規就將正式生效。
禁令適用於街道、公園、運動場,以及對公眾「有公共用途或提供服務」的建築物,民眾不得在上述場所,穿戴無法完全辨認身分的衣物或面紗,包括遮住全臉的面紗與全身式罩袍,違法民眾最高將面臨十五至二十五歐元罰款,以及(或)最長七天刑期,但若地方政府當局同意,在嘉年華會等特殊場合可以破例。
相關團體譴責違反人權
儘管支持本法的國會議員宣稱此舉「為許多女性打開枷鎖」,不過消息傳出後,不只穆斯林沮喪,穆斯林領袖、天主教主教與人權團體「國際特赦組織」亦同聲譴責,國際特赦組織表示,此舉違反比利時根據國際人權法必須遵守的責任,「違反那些穿罩袍或面紗的女性的表達與宗教自由」,創下危險的先例。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y/1/today-int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