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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讀報】因愛滋遭解雇 可進行申訴

2010.04.21      立報                史倩玲                   


 


愛滋感染者如果因為感染身分而遭到公司解雇,或是被迫調職,可進行申訴。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已經製作「感染者工作歧視申訴小單張」,免費提供愛滋感染者學習參考,歡迎所有愛滋相關工作者多加利用。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社工張正學表示,雖然《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者權益保障辦法》中明訂可提申訴,但權促會發現,對許多愛滋感染者來說,不熟悉規定,成了申訴的最大障礙。


 


權促會製作「感染者工作歧視申訴小單張」,以圖表為主要表現方式,輔以簡單的文字說明。單張內容提供:申訴的期限、流程、方法等,讓想要經由申訴途徑使公司違法作為受到懲處的愛滋感染者)可以更容易了解法律規定。


 


根據現行法令,在事件發生一年內,都能以書面提起申訴,並且可以委託機關(構)、團體或第三人提出。最重要的是,各級主管機關在受理申訴案件時,會以匿名且公平的方式召開審議會議,若確實違法,公司將會被課以新台幣30萬元至150萬元的罰鍰。


 


權促會秘書長林宜慧表示,過去許多感染者面對到工作權益受到侵害,因為擔心身分曝光,多數隱忍離職,甚至迫於情勢,無奈簽下自願離職的同意書。這些感染者連最基本的薪資或資遣費都不敢爭取,不止造成個人經濟與心理壓力,加害人(任職公司行號)也持續以愛滋為解雇員工的合法理由,而「接納愛滋感染者」的願景則淪為口號。


 


權促會誠摯希望,「感染者工作歧視申訴小單張」的出版,讓申訴不再是難事,法律終能透過實例而發揮應有的導正力量。遇到類似問題的愛滋朋友,或有興趣認識申訴辦法的各界關懷人士,可撥打02-2550-5963諮詢電話,權促會將提供申訴諮詢服務,或在權促會網站閱覽學習(http://www.praatw.org/)。http://www.lihpao.com/news/more_p1.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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